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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草甘膦在欧盟市场的命运真可谓是一波三折。1998年2月欧盟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草甘膦实施反倾销措施,征收24%的反倾销税率。在2000年进行了反吸收调查后决定把反倾销税率提高到48%。而在2002年进行了反规避调查后决定对从马来西亚和台湾进口的草甘膦适用对中国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征收48%的反倾销税。2002年11月18日在草甘膦反倾销措施快要期满失效前.欧盟草甘膦协会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草甘膦反倾销措施进行日落审查。该协会代表了欧盟90%的草甘膦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