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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陕西掀起了一股“还本销售”热。所谓“还本销售”就是一些商业和企业许诺,凡在本部门购买商品者,三至五年间可得到无偿返还的购货款。今年10月,国内贸易部发出通知,认定“还本销售”在一定范围内和程度上已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骗行为,并要求“所有国有商业企业在推销活动中一律不准采用返本销售的方法推销商品。”那么,“还本销售”能不能保证按期返本呢?记者10月底到陕西进行了实地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