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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公路收费史上一个值得铭记的时刻:日前,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制订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同意。实施方案指出,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公众苦于形形色色的公路收费久矣,当4个法定节假日免收过路费的消息传来,无论如何它都意味着某种“破冰”与“开化”,也容易令围观者品读出多层次的积极价值。节假日公路免费通行方案的实施,表明公路“服务”的公共属性在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