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的书在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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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整年炎热、雨卷起灰尘下个不停的热带走来,从尘土飞扬、只遗留美国香蕉园“枯枝败叶”的马孔多走来,从千瘦的外祖母神秘诡异的故事里走来……加西亚·马尔克斯,他有着一双干净的眼睛,那眼珠像被洗过的煤炭一样闪闪发亮,头发是参差不齐的浅灰色,而眉毛却是炯炯有神的深黑。
  马尔克斯从哥伦比亚给我送来的第一个惊喜,是妇孺皆知的《百年孤独》,这本神奇的书曾位列最无聊的书之榜首。我带着丝丝缕缕的畏惧与对未知的挑战,依然翻开了厚重的它,像一年级的小朋友一样一个字一个字地轻声念起来,生怕自己因为无聊而一头倒在床上。像是一曲起初平淡而越发气势恢宏的乐曲,渐渐地,似乎不是我在读书,而是书在慢慢地读我,用它湿热的文字抹平我眼底的茫然与惊奇,一路一路带我去欣赏从未见过的文字风景。从早到晚地读,才发现马尔克斯是一个与枯燥无聊势不两立的南美巫师,就算去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那些姿态万千的语言也可以榨出鲜嫩的汁来,让人欲罢不能。
  合上《百年孤独》,就像合上那羊皮卷,看着马孔多消失在漫天风沙里,可是布恩迪亚家族漫长而曲折的孤独却永远无法停歇,如同我渴望读下一本马尔克斯的书的心情。之后,从《霍乱时期的爱情》到《枯枝败叶》……书架上马尔克斯的书缓缓增多,大有一统天下之势。或许对于马尔克斯,我只有四个字:相见恨晚。
  马尔克斯的文字在翻译者的手中带着细微的个人感情淘洗过,转换成古老的汉语,却依然纯真地保持着热带的醇香味道,让我一闭眼依然可以看到被闷热的季风席卷过的、湿漉漉的热带森林,充斥着灰尘的大街两旁的小别墅,带来一大堆现代垃圾的香蕉园……可见马尔克斯的遣词造句功力的确了得。是的,他就是魔法师,他的双手像有神奇的魔力,让涣散而了无生机的字母站得整齐,每一个字都包含着原始的激情与力量,就像他早已衰老的脸庞上镶嵌的那双黑眼睛所散发的东西一样。他永远年轻。
  不过,并非从一刚开始接触写作,马尔克斯就享受着作品带来的别墅与香槟。关于马尔克斯的写作,要一直追溯到他孤独的童年。他自小跟着外祖父外祖母在哥伦比亚一栋空旷的白色别墅生活,他的姑姑、婶婶众多,于是同为男性的外祖父和他之间跨越年龄的沟壑,产生了一种奇妙的联系。这个曾经是自由党派上校的老人平等地与年幼的马尔克斯交流,一遍遍像“铁马冰河入梦来”的陆游一样,回忆着过去战场上的故事。马尔克斯的外祖母像有个比天空还广阔的、装着无数神秘故事的袋子,里面有幽灵的歌声、游魂的哭泣声。在外祖母的口中,那个放在壁炉边的凳子上每晚都会坐着一个幽灵。马尔克斯的另一位姑姑曾从早到晚地为自己织寿衣,当马尔克斯问起的时候,她答道:“我就要死了。”当天,她穿着自己织就的寿衣走了……这样一个庞大诡秘、光怪陆离的家庭,怎能不在马尔克斯心中孕育下魔幻主义的种子?
  于是,他走上了这条且行且坎坷的道路。
  他安静沉稳地写着自己的作品,构思十年、二十年都不是问题,只要在雪白的纸页上呈现出的文字是他心中所思所想。由华丽到简单,由《枯枝败叶》里多元角度到《百年孤独》的惊艳开头,他尽情地打破不可能,创造拉美文学的奇迹。他是被人熟知的,一部《百年孤独》享誉全球;他也是孤独冷僻的,厌恶并非自己最得意之作,而只是想反映庞大的家庭关系而写就的《百年孤独》单调地切断了许许多多不同的自己。他写看起来语序紊乱而且从头到尾一点儿不分段的散文长诗《族长的秋天》,因为其中把许多翻译家搞头疼的拉美俚语而狡黠地笑,得意地说哥伦比亚汽车司机才能看懂呢。他曾被派去巴黎做驻外记者,在旅馆八楼趁着可怜的工作之余的时间写作,却突然接到任职的报纸解散的消息,不知道当时穷困却年轻的他躺在地铁口慢慢睡着时,心情是怎样的。如今他已归于一抔黄土,我却似乎还能看到他孩子一样狡黠的微笑和闪闪发光的眼睛。
  我由衷地热爱马尔克斯的文字与他那双干净明亮的眼睛,带着孩子的天真赌气和对这世俗纷乱的嫌恶和老人千帆过尽的淡然平静。他的眼睛和他的文字一模一样,纯粹。读罢马尔克斯的书,总觉得他像上帝一样,灵巧的手操纵着笔下的无数傀儡,他的文字读罢让人“骨头里充满了泡沫”。他冷而微笑着俯视这个虚伪的世界,用尽华美的辞藻来为其粉饰,却在罪恶和欲望窃喜着以为自己得到掩盖时猛地拉开幕布,让所有的罪恶赤裸裸地暴露在大众眼前,而他则拍着手看着众生百态的各色反应。
  过去也曾读了不少作家的书,有的文章着实令人拍手称快,却只觉得这样的文笔与风格换成任何一个人也是一样的,可是马尔克斯的文字却让人疯狂地想去结识“生蛋的母鸡”。如果我再早几年呱呱坠地,早几年与马尔克斯的文字不期而遇,想必日日夜夜的梦说的都是如何倾其所有飞到草木繁茂的拉美去的。
  我最喜爱的作家是马尔克斯,现在与将来。我最向往的文字栖身之所不是典雅妍美的欧洲,不是千年文化的大河流域,而是灰尘与苍蝇、烈日并生的马孔多,马尔克斯用无数日夜和心血打造的热带小镇,文学王国。
  每一个作家,都该有马尔克斯那样闪亮的眼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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