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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8月29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纸公告,宣布“债务人江南造船厂张家港市分厂申请破产还债一案,本院己于1998年8月25日,立案受理。”数日之后,该厂的众多债权人陆续获悉这一不幸消息,无不为之震惊。江南造船厂张家港分厂是江苏省张家港市南沙镇的骨干企业,是数年前由镇政府贷款五千多万元办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