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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以来的中国现代化发展,遵循的是一条以不均衡作为“发展起点”和“发展代价”的现代化发展路径.它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社会结构和社会财富、利益、权利的分化。长此以往必将损害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政治合法性。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发展战略的提出.是对不均衡发展战略及其后果的辩证否定,其思想实质是以政治上的均衡手段。保证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实现。文章认为。强化中央政府权能、提升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实现公共资源的制度性积累和均衡性分配.是平衡社会结构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