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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以前,历代封建政权在各地设治取名之时,因法统相承,指导思想一体,因而每取地名,常有多处重名。据统计,唐代县名相同的有19个,至宋代增至30个,再到明代县名重复的达42个,自民国初年设县之时,在全国范围内,2个县同名的有74例,3个县同名的有12例,4个县同名的有4例,5个县同名的有3例,6个县同名的有1例,仅云南一省,就有14个县县名与外省县名重名。所重县名,命名之时多因四个方面原因而定,一是以藩镇屯军而命名,二是因避帝王讳而易名,三是以巫祝颂祷之词定名,四是以兵震殊方,泽被海隅之意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