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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获得“全国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殊荣。
然而,作为一名荣誉满身的地方官员,他不问苍生问“大师”,不信马列信鬼神,在金钱面前无法自拔,忘记了自己的理想和信仰。
他,就是海南省琼海市委原副书记陈列雄。
曾是全国模范
“几年来,他从不休公休假,就是周末也经常在工作中度过;作风上,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用权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警钟长鸣。”
这篇文章的题目是《百姓心中有杆秤——记全国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陈列雄》,刊载于1999年的《特区展望》第6期。
在1996年至1998年间,陈列雄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等殊荣,两度在人民大会堂向中央领导汇报工作,是海南政界冉冉升起的“明星官员”。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明星官员”,在退休一年后,东窗事发。2015年4月23日,因涉嫌受贿罪,陈列雄被刑拘,同年5月6日被依法逮捕,并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据检方指控,十年里,陈列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849万元、港币80万元。
帮忙摆平拆迁收钱
陈列雄走上仕途后,在一片欢呼声中逐渐丧失了党性原则,怀着自欺欺人的侥幸心理,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自2002年起,陈列雄在琼海市领导任上,赶上了琼海房地产大开发的好光景。各路房地产开发商、工程老板都把贪婪的目光转向了他,以寻求更多赚钱的机会,而陈列雄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2002年4月,海南某制药有限公司在时任琼海市委常委兼嘉积镇委书记陈列雄的帮助下,向嘉积镇购买了80亩工业用地。
在该地块拆迁过程中,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纪远找陈列雄出面帮忙清理地上附属物等事宜。陈列雄答应帮忙,并亲自出面协调。之后,该公司更改名称,并将上述土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开发了房地产项目。
“2012年4月18日,陈列雄的小舅子王新国来买房,陈列雄便打电话给我。考虑到他曾经帮过我,我只好答应给他打折。”何纪远称,他还把这笔购房款送给陈列雄,做了顺水人情。
陈列雄在琼海市官场近30年,积累了各方面的人脉关系,很多人找他去摆平拆迁、土地审批等难题。
协助中标抽百万元油水
多年的权钱游戏让陈列雄悟出一个“公理”:只要别人有求于自己,只要能为别人办事,必定会得到丰厚回报。
2004年初,随着琼海房地产开发的迅猛发展,嘉积镇要建一座综合图书馆。消息传出,个体工程老板王会雄托人找到时任琼海市嘉积镇委书记的陈列雄,恳求陈列雄能在工程项目上给予关照。后来,王会雄挂靠琼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了嘉积镇综合图书馆及附属工程项目。
工程动工后的一天,王会雄筹集了50万元现金,来到陈列雄家中送给了他。
到了2005年7月,图书馆及附属工程接近完工,可工程款还没全部拨付,王会雄又送给陈列雄50万元。很快,经陈列雄审批,嘉积镇政府将工程款支付给琼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坊间传闻,想要拿到琼海的工程项目,必须要经过陈列雄。每一次帮忙“说话”,陈列雄都会收取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回扣”。
陈列雄不仅在土地工程领域大搞权钱交易,他还抓住乡镇换届调整干部的机会,插手干部选拔、干扰组织人事任用。
2010年,为得到陈列雄的提拔,龙登甲多次邀请他吃饭,并送给他10万元;2011年9月,琼海市乡镇换届,陈列雄主动向市委主要领导推荐,帮助龙登甲顺利当选嘉积镇副镇长。龙登甲事后一次性送给陈列雄30万元。同时,陈列雄还收受潭门镇镇长杨骏等3人共40万元。
不问苍生问“大师”
“这些都是我在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主动供认的,我都没有异议,不用再一一举证和质证了吧。”
2016年9月9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时,陈列雄似乎有点不耐烦,当场發话“指示”审判长,对审判程序提出“指导意见”,认为开庭审理太过“形式主义”。
随后,他又在法庭上开始“表扬”自己,认为主要犯罪事实都是他主动承认,应当认定为自首。而且,他虽然办事收钱了,但每一次办理请托事项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这样的话,我要求从轻……”说到这,陈列雄又开始“指导”审判长,“从轻的话呢,11年,这样是最好。”
对于自己的腐败行为,陈列雄始终心存侥幸,本来以为退休了便可以平安着陆,更不会从“明星官员”沦为被告人.成为国家和人民的罪人。
陈列雄不思悔改,没有向组织、纪委自首,反而经常去庙里烧香拜佛,求助算卦的“大师”,听“大师”的话去放生乌龟。
“收了钱有点害怕、紧张嘛,怕事情败露。跟‘大师’说说,心里就好受一点。”陈列雄供称,“大师”说他绝对没事的,放心好了,助长了他去继续捞钱的行为。
退休之后的陈列雄住在琼海市近200平方米的豪宅里,享受着政府给他的各种待遇。孰料,退休一年后的2015年1月,陈列雄被查。
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2年至2012年间,陈列雄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849万元和港币80万元,在房地产项目、拆迁安置、干部选任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
2016年12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列雄有期徒刑11年。
(摘自《民主与法制》)
然而,作为一名荣誉满身的地方官员,他不问苍生问“大师”,不信马列信鬼神,在金钱面前无法自拔,忘记了自己的理想和信仰。
他,就是海南省琼海市委原副书记陈列雄。
曾是全国模范
“几年来,他从不休公休假,就是周末也经常在工作中度过;作风上,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用权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警钟长鸣。”
这篇文章的题目是《百姓心中有杆秤——记全国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陈列雄》,刊载于1999年的《特区展望》第6期。
在1996年至1998年间,陈列雄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等殊荣,两度在人民大会堂向中央领导汇报工作,是海南政界冉冉升起的“明星官员”。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明星官员”,在退休一年后,东窗事发。2015年4月23日,因涉嫌受贿罪,陈列雄被刑拘,同年5月6日被依法逮捕,并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据检方指控,十年里,陈列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849万元、港币80万元。
帮忙摆平拆迁收钱
陈列雄走上仕途后,在一片欢呼声中逐渐丧失了党性原则,怀着自欺欺人的侥幸心理,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自2002年起,陈列雄在琼海市领导任上,赶上了琼海房地产大开发的好光景。各路房地产开发商、工程老板都把贪婪的目光转向了他,以寻求更多赚钱的机会,而陈列雄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2002年4月,海南某制药有限公司在时任琼海市委常委兼嘉积镇委书记陈列雄的帮助下,向嘉积镇购买了80亩工业用地。
在该地块拆迁过程中,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纪远找陈列雄出面帮忙清理地上附属物等事宜。陈列雄答应帮忙,并亲自出面协调。之后,该公司更改名称,并将上述土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开发了房地产项目。
“2012年4月18日,陈列雄的小舅子王新国来买房,陈列雄便打电话给我。考虑到他曾经帮过我,我只好答应给他打折。”何纪远称,他还把这笔购房款送给陈列雄,做了顺水人情。
陈列雄在琼海市官场近30年,积累了各方面的人脉关系,很多人找他去摆平拆迁、土地审批等难题。
协助中标抽百万元油水
多年的权钱游戏让陈列雄悟出一个“公理”:只要别人有求于自己,只要能为别人办事,必定会得到丰厚回报。
2004年初,随着琼海房地产开发的迅猛发展,嘉积镇要建一座综合图书馆。消息传出,个体工程老板王会雄托人找到时任琼海市嘉积镇委书记的陈列雄,恳求陈列雄能在工程项目上给予关照。后来,王会雄挂靠琼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了嘉积镇综合图书馆及附属工程项目。
工程动工后的一天,王会雄筹集了50万元现金,来到陈列雄家中送给了他。
到了2005年7月,图书馆及附属工程接近完工,可工程款还没全部拨付,王会雄又送给陈列雄50万元。很快,经陈列雄审批,嘉积镇政府将工程款支付给琼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坊间传闻,想要拿到琼海的工程项目,必须要经过陈列雄。每一次帮忙“说话”,陈列雄都会收取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回扣”。
陈列雄不仅在土地工程领域大搞权钱交易,他还抓住乡镇换届调整干部的机会,插手干部选拔、干扰组织人事任用。
2010年,为得到陈列雄的提拔,龙登甲多次邀请他吃饭,并送给他10万元;2011年9月,琼海市乡镇换届,陈列雄主动向市委主要领导推荐,帮助龙登甲顺利当选嘉积镇副镇长。龙登甲事后一次性送给陈列雄30万元。同时,陈列雄还收受潭门镇镇长杨骏等3人共40万元。
不问苍生问“大师”
“这些都是我在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主动供认的,我都没有异议,不用再一一举证和质证了吧。”
2016年9月9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时,陈列雄似乎有点不耐烦,当场發话“指示”审判长,对审判程序提出“指导意见”,认为开庭审理太过“形式主义”。
随后,他又在法庭上开始“表扬”自己,认为主要犯罪事实都是他主动承认,应当认定为自首。而且,他虽然办事收钱了,但每一次办理请托事项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这样的话,我要求从轻……”说到这,陈列雄又开始“指导”审判长,“从轻的话呢,11年,这样是最好。”
对于自己的腐败行为,陈列雄始终心存侥幸,本来以为退休了便可以平安着陆,更不会从“明星官员”沦为被告人.成为国家和人民的罪人。
陈列雄不思悔改,没有向组织、纪委自首,反而经常去庙里烧香拜佛,求助算卦的“大师”,听“大师”的话去放生乌龟。
“收了钱有点害怕、紧张嘛,怕事情败露。跟‘大师’说说,心里就好受一点。”陈列雄供称,“大师”说他绝对没事的,放心好了,助长了他去继续捞钱的行为。
退休之后的陈列雄住在琼海市近200平方米的豪宅里,享受着政府给他的各种待遇。孰料,退休一年后的2015年1月,陈列雄被查。
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2年至2012年间,陈列雄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849万元和港币80万元,在房地产项目、拆迁安置、干部选任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
2016年12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列雄有期徒刑11年。
(摘自《民主与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