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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确定了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完善了环境保护投入机制、规范了环境功能区划、对环境管理、环境执法行为判断及法律责任也作出了具体规定。该《条例》的出台,对我省生态环境的保护及生活环境质量的改善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本期"代表访谈"栏目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采访了3位省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