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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以在用的固定资产通过中介机构评估后,以权益性投资方式投资控股公司,固定资产的评估价格为400万元。控股公司又以400万元的价格,将该固定资产以权益性投资方式,投资到我公司。请问,以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权益性投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我公司与控股公司对开)?以上操作是否有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