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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于康熙二十二年成立八旗汉军火器营,下辖领催、鸟枪马甲和绵甲人,兵数多达6360名,战时还有所扩充。火器营官制分为5级,包括总管、协领、参领、操练尉和骁骑校。火器营在康熙三十六年裁并后,汉军才有鸟枪营、炮营,分管鸟枪马甲和炮甲。所谓八旗汉军火器营下辖“汉军骁骑火器营”和“汉军鸟枪营”的观点,是误读史料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