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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就其广义来说,是对国家治理一般意义上的破坏,即使行为者个人并未得到利益,但社会利益却因此受损害;从狭义而言,腐败是指利用公共权力达到私人目的,增加私人利益,是对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腐败是国家内部的恶性肿瘤,它蚕食着人民与领导者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使国家无力实施自己的法律和法规,使国家的改革和发展难以实施,甚至破坏已有的改革发展成果:20世纪的社会发展表明,在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能否有效抑制和清除腐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也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