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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制度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犯人的人权保障,历来都受到刑事诉讼程序的重点规制。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台湾地区以人权保障为基础,废除了检察官的羁押决定权,并对旧有的羁押制度进行大幅修订。较之我国台湾地区羁押制度红红火火的改革,大陆地区的羁押制度改革却陷入泥潭,动弹不得。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同源同宗,大陆法律文化和台湾地区相关制度文化也不存在较大差异。台湾地区的羁押制度改革在人权保障、羁押的司法审查、羁押目的实现以及发挥民间力量等方面对于大陆有一定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