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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陕西农村劳动力产业转移和空间转移的分析表明,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陕西劳动力转移的数量和质量都呈上升趋势,但是,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的相关性不太显著,相当一部分非农就业转移在农村内部实现,从而影响了城镇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的发挥。此外,不同时期、不同规模和不同区位的城镇发展对劳动力转移的作用不同。
关键词:陕西;城镇化;劳动力转移;效应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B
发展经济学理论认为,在欠发达地区解决劳动力过剩问题,根本出路是顺应工业化趋势,加快城市化发展的步伐[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包括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等一系列的对策措施,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提高城镇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然而全国不同地区城镇化与劳动力转移发展状况不平衡,在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面临着更为艰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任务[2],更需要通过城镇化发展带动劳动力转移。那么,城镇化发展究竟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转移起了怎样的作用?本文以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陕西省为例,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发展对劳动力转移的效应,从而更好地发挥城镇化对劳动力转移的促进作用。
一、城镇化对劳动力产业转移的效应分析
城镇化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镇型转化的历史过程。在城镇化过程中,由于城镇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等的作用,农业劳动力发生产业转移和空间转移。产业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在各产业间的变动和转移。在农业劳动力存在剩余的情况下,产业转移主要指劳动力由农业就业向非农产业就业的转移。
(一)城镇化对劳动力产业转移的总体效应分析
城镇化对劳动力产业转移的效应主要表现在:非农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等三组关系上[3]。以陕西省1978-2004年的统计资料,对非农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进行回归分析得到以下关系:
式中,N为非农化率,U为城镇化率,R三产第三产业就业比重。
公式(1)表明非农就业比重N与城镇化率U呈线性关系,城镇化率U每提高1个百分点,非农就业比重N提高0.9334个百分点;公式(2)表明第三产业就业比重R三产与城镇化率U也呈线性关系,而且,城镇化率U每提高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比重R三产则提高1.0554个百分点。说明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程度的提高,非农就业比重也随着提高,其中大量的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但是,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的关系相关性不太显著,表明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呈波动变化,说明在城镇化过程中第二产业对吸纳劳动力的作用不显著。
因此,从陕西城镇化对农村劳动力的产业转移分析来看,城镇化发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总体上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二、三产业对吸纳劳动力的作用不平衡。根据克拉克的三次产业理论,在城镇化的起始阶段制造业是吸纳劳动力的主要产业,但是陕西省第二产业对劳动力非农转移的作用不明显,说明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陕西第二产业已难以承担转移大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重负。
(二)不同时期城镇化发展对劳动力产业转移的效应分析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陕西城镇化对农村劳动力产业转移总体上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不同阶段,城镇化发展对劳动力转移的作用差异较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根据城镇化发展的机制和动力,可以将陕西城镇化发展划分为1978-1984年农村体制改革推动为主阶段,1984-1992年城市体制改革推动为主阶段和1992年以后多元驱动阶段[4]。
1978-1984年,陕西城镇化率由17.8%提高到20.4%,年均增长0.43个百分点;同期非农就业比重由28.9%提高到30%,年均增长0.18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对非农化就业率的弹性系数为0.42,表明这一阶段城镇化发展速度快于劳动力非农就业转移速度。在农村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城镇化发展开始恢复,但是吸纳劳动力非农就业的能力还较弱。1984-1992年,城镇化率由20.4%提高到22.4%,年均增长0.25个百分点;同期非农就业比重由30%提高到36.1%,年均增长0.76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对非农化就业率的弹性系数为3.04。这一阶段城镇化发展对劳动力非农转移的弹性系数较高,其原因在于:一方面随着城市经济活力的增强,城市功能不断增多和完善,城市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能力也得到提高,1984-1992年,城镇就业人数由330万人增加到414万人;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也吸纳了较多的劳动力非农就业,乡镇企业就业人数由1984年的80.2万人,增加到1992年281.11万人。可见由于受“离土不离乡”政策的影响,劳动力的非农转移主要还是依重于乡镇企业。1992-2003年,陕西城镇化水平由22.4%提高到35.8%,年均增长1.22个百分点,非农就业比重由36.1%提高到47.9%,年均增长1.07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对非农化就业率的弹性系数为0.88。与前一阶段相比,城镇化率对非农化就业率的弹性系数明显下降。这主要因为乡镇企业对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缓,同时也表明在城镇内创造非农就业机会还较有限。
二、城镇化对劳动力空间转移的效应分析
劳动力空间转移是指劳动力在农村之间及农村与城镇之间等不同地域的流动和变换。在农村劳动力剩余、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下,空间转移主要指农村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城镇的流动和迁移。
劳动力之所以由农村向城镇转移,根据人口迁移的“推拉理论”[5],在市场经济、人口自由流动的情况下,通过迁移可以改善生活条件。流入地(城镇)较高的收入水平、较佳的就业机会与生活条件等成为人口流动的拉力,而流出地(农村)经济落后、收入水平低下和缺乏发展机会等成为人口流动的推力。在拉力和推力两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实现了人口的空间迁移。
(一)城镇化对农村劳动力空间转移的总体效应分析
城镇化对农村劳动力空间转移的效应主要表现在城镇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的关系上,以陕西省1978-2004年的统计资料,对城镇就业比重对城镇化率的回归分析可得:
LnR城镇= 2.865+0.115 LnUr= 0.770 F=24.7465(3)
(0.0755)(0.0231)
式中:R城镇城镇就业比重,U为城镇化率。
公式(3)表明城镇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呈幂函数关系,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城镇就业比重以递减的速度增加,说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数量上保持持续上升的态势。1978-2004年,陕西省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7.8%上升到36.9%,城镇人口由494.8万人增加到1 367.1万人。扣除城镇人口自身增长的部分,约181.4万(按陕西省人口自然增长率计算),26年中约有690.9万农村人口通过不同渠道转入城镇,成为城镇人口。在690.9万农村人口中,约有414.54万劳动力(按劳动力占总人口60%的比重计算)
(二)不同规模城镇对劳动力空间转移的效应分析
不同规模城市对农村劳动力吸纳程度不一样。根据1990年的城市人口规模,在陕西省地级市中,西安属于特大城市,铜川、宝鸡和咸阳为中等城市,延安、汉中、渭南、榆林、安康和商州为小城市。特大城市占城市人口总数的38.96%,市区非农从业人口占50.05%;中等城市占城市人口总数的22.58%,市区非农从业人口占28.26%;小城市占城市人口总数的38.46%,市区非农从业人口占21.68%。也就是说,在相同城市人口规模的情况下,中等城市所拥有的非农从业人数是小城市的2.22倍,特大城市所拥有的非农从业人数是小城市的2.28倍,可见城市规模越大,非农从业人数占从业人口的比重也越大。
2004年的城市人口规模发生了很大变化,西安为特大城市,宝鸡和咸阳发展为大城市,铜川、渭南、汉中和安康为中等城市,延安、榆林和商州为小城市。由于缺乏各地市市区非农就业人数的统计数据,比较不同规模城市非农业人口的数量和比重。因为非农业人口是指从事农业以外的职业维持生活的人口以及由他们抚养的人口,因而非农业人口的数量也能一定程度上反映非农从业人员的多少。特大城市人口数量占城市总人口的45.73%,其中非农业人口占全部城市非农业人口的52.34%:大城市人口占14.13%,非农业人口占19.88%;中等城市人口占27.97%,非农业人口占19.4%;小城市城市人口占12.17%,非农业人口占8.38%。在相同城市人口规模的情况下,中等城市所拥有的非农业人口是小城市的1.01倍,大城市是小城市的2.04倍,特大城市是小城市的1.66倍。可见,较大规模城市的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高,吸纳非农就业的能力较强。
此外,县城、建制镇等小城镇也对吸纳劳动力非农就业起着重要作用。1990年,市区非农就业人数占城镇非农从业人数的比重为68.14%,2003年比重下降至55.37%;而县市、县城等小城镇非农从业人数的比重由1990年的32.86%,上升到2003年的44.63%。表明小城镇对吸纳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作用逐渐增强,但是市区非农就业的比重仍大于县级及以下的小城镇。同时市区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经济收益也还高于小城镇的就业人员。
三、城镇化发展对已转移劳动力的收入效应分析
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要求在人数统计上实现转移,还要求已转移的劳动力在经济收入、生活质量、劳动力素质条件等质量上提高。以城镇化对已转移的劳动力经济收入的效应进行分析,可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城镇化对劳动力转移“质量”的作用。在城镇就业的劳动力中,除由城镇人口自然增长而增加的外,其余均为从农村转移而来的。因而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已实现产业转移的劳动力实际上包括从农村转入并已拥有城镇户口的劳动力和仍保留农业户口而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因此,城镇化发展对转移劳动力的经济收入效应,包括城镇化发展对这两类已转移劳动力的经济收入的影响。
城镇化对已拥有城镇户口的劳动力经济收入提高的作用,可从城镇化水平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关系上反映,对1979-2005年的人口城镇化率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回归,可得:
式中:E城镇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U为城镇化率。
公式(4)表明城镇化水平U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呈正相关关系,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373.56元,说明城镇化的发展,能够有力地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生活质量水平。
在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情况下,农村居民总收入不仅包括来自农业生产的收入,还要包括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而在剩余劳动力不转移的情况下,农村居民总收入仅包括来自农业生产的收入。因此,城镇化发展对仍保留农业户口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经济收入的效应,主要体现在城镇化水平与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的关系上。对1985-2005年的人口城镇化率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业生产收入进行回归,可得:
式中:E非农为农村居民非农业生产收入,U为城镇化率。
公式(5)表明城镇化水平U与农村居民非农业生产收入E非农呈强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995,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非农业生产收入增长52.98元。因此,通过城镇化率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化率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业生产收入的相关关系的分析,表明城镇化发展对提高已转移劳动力的收入起着积极的作用。
四、结论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城镇化的根本动力,城镇化反过来又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陕西城镇化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在产业转移中,非农就业比重和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呈线性关系,相关系数很高,但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的关系相关性不太显著,呈波动变化,说明陕西城镇化的发展,促进了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而在空间转移中,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城镇就业比重以递减的速度增加,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数量上保持持续上升的态势,但转移的速度减缓。城镇化发展不仅促进了劳动力数量转移,而且还提高了劳动力转移的质量,促进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业生产收入的提高。可见,改革开放以来,陕西省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起到了促进劳动力非农转移的作用;但是非农就业人数比重的增长与城镇人口比重的增长并不同步,相当一部分非农就业转移在农村内部实现,影响了城镇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的发挥,进而影响了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
不同时期城镇化拉动劳动力转移的作用的大小不一样。从城镇化与劳动力非农转移的速度看,1984-1992年,城镇化对劳动力非农就业的弹性系数最大,但是这一时期劳动力的非农转移主要向农村内的乡镇企业等非农产业部门转移,也就是说,由于城镇产业规模限制及政策因素的影响,对劳动力非农转移的作用还较有限,但城镇化的启动,能以技术支援和资金支持等形式支持农村非农就业岗位的创造和增加。同时,不同规模、不同区位的城市对农村劳动力吸纳程度也不一样。城市规模越大,非农从业人数占城市从业人数的比重也越大,表明大城市在吸收非农业人口中占有一定优势;小城镇对吸纳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章玉钧,郭正模. 试论农村劳动力流动与城市就业[J].经济学动态,1999(9):13-18
[2] 纪宝成,杨瑞龙.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05[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 景普秋.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计量研究[J].人口与经济,2005(1):1-4.
[4] 刘勇.中国城镇化战略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5] 韩俊. 跨世纪的难题——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4.
(责任编辑:习 文)
关键词:陕西;城镇化;劳动力转移;效应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B
发展经济学理论认为,在欠发达地区解决劳动力过剩问题,根本出路是顺应工业化趋势,加快城市化发展的步伐[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包括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等一系列的对策措施,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提高城镇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然而全国不同地区城镇化与劳动力转移发展状况不平衡,在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面临着更为艰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任务[2],更需要通过城镇化发展带动劳动力转移。那么,城镇化发展究竟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转移起了怎样的作用?本文以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陕西省为例,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发展对劳动力转移的效应,从而更好地发挥城镇化对劳动力转移的促进作用。
一、城镇化对劳动力产业转移的效应分析
城镇化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镇型转化的历史过程。在城镇化过程中,由于城镇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等的作用,农业劳动力发生产业转移和空间转移。产业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在各产业间的变动和转移。在农业劳动力存在剩余的情况下,产业转移主要指劳动力由农业就业向非农产业就业的转移。
(一)城镇化对劳动力产业转移的总体效应分析
城镇化对劳动力产业转移的效应主要表现在:非农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等三组关系上[3]。以陕西省1978-2004年的统计资料,对非农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进行回归分析得到以下关系:
式中,N为非农化率,U为城镇化率,R三产第三产业就业比重。
公式(1)表明非农就业比重N与城镇化率U呈线性关系,城镇化率U每提高1个百分点,非农就业比重N提高0.9334个百分点;公式(2)表明第三产业就业比重R三产与城镇化率U也呈线性关系,而且,城镇化率U每提高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比重R三产则提高1.0554个百分点。说明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程度的提高,非农就业比重也随着提高,其中大量的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但是,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的关系相关性不太显著,表明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呈波动变化,说明在城镇化过程中第二产业对吸纳劳动力的作用不显著。
因此,从陕西城镇化对农村劳动力的产业转移分析来看,城镇化发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总体上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二、三产业对吸纳劳动力的作用不平衡。根据克拉克的三次产业理论,在城镇化的起始阶段制造业是吸纳劳动力的主要产业,但是陕西省第二产业对劳动力非农转移的作用不明显,说明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陕西第二产业已难以承担转移大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重负。
(二)不同时期城镇化发展对劳动力产业转移的效应分析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陕西城镇化对农村劳动力产业转移总体上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不同阶段,城镇化发展对劳动力转移的作用差异较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根据城镇化发展的机制和动力,可以将陕西城镇化发展划分为1978-1984年农村体制改革推动为主阶段,1984-1992年城市体制改革推动为主阶段和1992年以后多元驱动阶段[4]。
1978-1984年,陕西城镇化率由17.8%提高到20.4%,年均增长0.43个百分点;同期非农就业比重由28.9%提高到30%,年均增长0.18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对非农化就业率的弹性系数为0.42,表明这一阶段城镇化发展速度快于劳动力非农就业转移速度。在农村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城镇化发展开始恢复,但是吸纳劳动力非农就业的能力还较弱。1984-1992年,城镇化率由20.4%提高到22.4%,年均增长0.25个百分点;同期非农就业比重由30%提高到36.1%,年均增长0.76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对非农化就业率的弹性系数为3.04。这一阶段城镇化发展对劳动力非农转移的弹性系数较高,其原因在于:一方面随着城市经济活力的增强,城市功能不断增多和完善,城市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能力也得到提高,1984-1992年,城镇就业人数由330万人增加到414万人;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也吸纳了较多的劳动力非农就业,乡镇企业就业人数由1984年的80.2万人,增加到1992年281.11万人。可见由于受“离土不离乡”政策的影响,劳动力的非农转移主要还是依重于乡镇企业。1992-2003年,陕西城镇化水平由22.4%提高到35.8%,年均增长1.22个百分点,非农就业比重由36.1%提高到47.9%,年均增长1.07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对非农化就业率的弹性系数为0.88。与前一阶段相比,城镇化率对非农化就业率的弹性系数明显下降。这主要因为乡镇企业对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缓,同时也表明在城镇内创造非农就业机会还较有限。
二、城镇化对劳动力空间转移的效应分析
劳动力空间转移是指劳动力在农村之间及农村与城镇之间等不同地域的流动和变换。在农村劳动力剩余、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下,空间转移主要指农村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城镇的流动和迁移。
劳动力之所以由农村向城镇转移,根据人口迁移的“推拉理论”[5],在市场经济、人口自由流动的情况下,通过迁移可以改善生活条件。流入地(城镇)较高的收入水平、较佳的就业机会与生活条件等成为人口流动的拉力,而流出地(农村)经济落后、收入水平低下和缺乏发展机会等成为人口流动的推力。在拉力和推力两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实现了人口的空间迁移。
(一)城镇化对农村劳动力空间转移的总体效应分析
城镇化对农村劳动力空间转移的效应主要表现在城镇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的关系上,以陕西省1978-2004年的统计资料,对城镇就业比重对城镇化率的回归分析可得:
LnR城镇= 2.865+0.115 LnUr= 0.770 F=24.7465(3)
(0.0755)(0.0231)
式中:R城镇城镇就业比重,U为城镇化率。
公式(3)表明城镇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呈幂函数关系,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城镇就业比重以递减的速度增加,说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数量上保持持续上升的态势。1978-2004年,陕西省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7.8%上升到36.9%,城镇人口由494.8万人增加到1 367.1万人。扣除城镇人口自身增长的部分,约181.4万(按陕西省人口自然增长率计算),26年中约有690.9万农村人口通过不同渠道转入城镇,成为城镇人口。在690.9万农村人口中,约有414.54万劳动力(按劳动力占总人口60%的比重计算)
(二)不同规模城镇对劳动力空间转移的效应分析
不同规模城市对农村劳动力吸纳程度不一样。根据1990年的城市人口规模,在陕西省地级市中,西安属于特大城市,铜川、宝鸡和咸阳为中等城市,延安、汉中、渭南、榆林、安康和商州为小城市。特大城市占城市人口总数的38.96%,市区非农从业人口占50.05%;中等城市占城市人口总数的22.58%,市区非农从业人口占28.26%;小城市占城市人口总数的38.46%,市区非农从业人口占21.68%。也就是说,在相同城市人口规模的情况下,中等城市所拥有的非农从业人数是小城市的2.22倍,特大城市所拥有的非农从业人数是小城市的2.28倍,可见城市规模越大,非农从业人数占从业人口的比重也越大。
2004年的城市人口规模发生了很大变化,西安为特大城市,宝鸡和咸阳发展为大城市,铜川、渭南、汉中和安康为中等城市,延安、榆林和商州为小城市。由于缺乏各地市市区非农就业人数的统计数据,比较不同规模城市非农业人口的数量和比重。因为非农业人口是指从事农业以外的职业维持生活的人口以及由他们抚养的人口,因而非农业人口的数量也能一定程度上反映非农从业人员的多少。特大城市人口数量占城市总人口的45.73%,其中非农业人口占全部城市非农业人口的52.34%:大城市人口占14.13%,非农业人口占19.88%;中等城市人口占27.97%,非农业人口占19.4%;小城市城市人口占12.17%,非农业人口占8.38%。在相同城市人口规模的情况下,中等城市所拥有的非农业人口是小城市的1.01倍,大城市是小城市的2.04倍,特大城市是小城市的1.66倍。可见,较大规模城市的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高,吸纳非农就业的能力较强。
此外,县城、建制镇等小城镇也对吸纳劳动力非农就业起着重要作用。1990年,市区非农就业人数占城镇非农从业人数的比重为68.14%,2003年比重下降至55.37%;而县市、县城等小城镇非农从业人数的比重由1990年的32.86%,上升到2003年的44.63%。表明小城镇对吸纳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作用逐渐增强,但是市区非农就业的比重仍大于县级及以下的小城镇。同时市区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经济收益也还高于小城镇的就业人员。
三、城镇化发展对已转移劳动力的收入效应分析
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要求在人数统计上实现转移,还要求已转移的劳动力在经济收入、生活质量、劳动力素质条件等质量上提高。以城镇化对已转移的劳动力经济收入的效应进行分析,可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城镇化对劳动力转移“质量”的作用。在城镇就业的劳动力中,除由城镇人口自然增长而增加的外,其余均为从农村转移而来的。因而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已实现产业转移的劳动力实际上包括从农村转入并已拥有城镇户口的劳动力和仍保留农业户口而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因此,城镇化发展对转移劳动力的经济收入效应,包括城镇化发展对这两类已转移劳动力的经济收入的影响。
城镇化对已拥有城镇户口的劳动力经济收入提高的作用,可从城镇化水平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关系上反映,对1979-2005年的人口城镇化率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回归,可得:
式中:E城镇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U为城镇化率。
公式(4)表明城镇化水平U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呈正相关关系,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373.56元,说明城镇化的发展,能够有力地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生活质量水平。
在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情况下,农村居民总收入不仅包括来自农业生产的收入,还要包括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而在剩余劳动力不转移的情况下,农村居民总收入仅包括来自农业生产的收入。因此,城镇化发展对仍保留农业户口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经济收入的效应,主要体现在城镇化水平与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的关系上。对1985-2005年的人口城镇化率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业生产收入进行回归,可得:
式中:E非农为农村居民非农业生产收入,U为城镇化率。
公式(5)表明城镇化水平U与农村居民非农业生产收入E非农呈强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995,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非农业生产收入增长52.98元。因此,通过城镇化率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化率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业生产收入的相关关系的分析,表明城镇化发展对提高已转移劳动力的收入起着积极的作用。
四、结论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城镇化的根本动力,城镇化反过来又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陕西城镇化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在产业转移中,非农就业比重和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呈线性关系,相关系数很高,但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的关系相关性不太显著,呈波动变化,说明陕西城镇化的发展,促进了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而在空间转移中,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城镇就业比重以递减的速度增加,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数量上保持持续上升的态势,但转移的速度减缓。城镇化发展不仅促进了劳动力数量转移,而且还提高了劳动力转移的质量,促进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业生产收入的提高。可见,改革开放以来,陕西省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起到了促进劳动力非农转移的作用;但是非农就业人数比重的增长与城镇人口比重的增长并不同步,相当一部分非农就业转移在农村内部实现,影响了城镇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的发挥,进而影响了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
不同时期城镇化拉动劳动力转移的作用的大小不一样。从城镇化与劳动力非农转移的速度看,1984-1992年,城镇化对劳动力非农就业的弹性系数最大,但是这一时期劳动力的非农转移主要向农村内的乡镇企业等非农产业部门转移,也就是说,由于城镇产业规模限制及政策因素的影响,对劳动力非农转移的作用还较有限,但城镇化的启动,能以技术支援和资金支持等形式支持农村非农就业岗位的创造和增加。同时,不同规模、不同区位的城市对农村劳动力吸纳程度也不一样。城市规模越大,非农从业人数占城市从业人数的比重也越大,表明大城市在吸收非农业人口中占有一定优势;小城镇对吸纳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章玉钧,郭正模. 试论农村劳动力流动与城市就业[J].经济学动态,1999(9):13-18
[2] 纪宝成,杨瑞龙.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05[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 景普秋.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计量研究[J].人口与经济,2005(1):1-4.
[4] 刘勇.中国城镇化战略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5] 韩俊. 跨世纪的难题——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4.
(责任编辑:习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