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笔者曾于1995年10月参加财政部财政科研培训考察团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进行考察。现将德国财经方面的有关情况简介如下:较为靓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自称实行“社会市场经济”,政府在国民经济的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财政体制分为联邦、州、地方三级,各级都有着法定的财权和事权,是一种较严密、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其事权的划分在《宪法》和《基本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国防、外交、州际的公路交通、铁路、跨区域经济发展项目及社会保障、重大科研项目的组织、联邦政府的行政管理等;州政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