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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9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权是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而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是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面。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实质是把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预算的全过程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制约下,是财政监督的重点。目前,人大预算监督权的行使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细化和实化,但对于预算执行的监督仍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难点,存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