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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对于风险企业研究的文献多停留在其债务结构、投资决策等方面,而缺乏对其作为一种新兴的企业形态的透视。作者将风险企业与传统的合伙制企业、现代公司制企业进行比较,分析了风险企业的产权社会化障碍、产权可转让性缺损、资本双重化阴影等特征,并借鉴风险投资公司的有限合伙制性质,在认为风险企业是有限责任的现代公司产权安排向古典的业主制(所有者-经营者)或合伙制结构的另一种回归形式的基础上。提出风险企业是合伙有限制企业制度的载体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