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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4]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的意见》(甬政发[2013]39号),市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服务时限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作了充分论证和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