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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两会最被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之一。如果说高考承载了绝大多数中国家庭“望子成龙”的梦想,那么“异地高考”承载的是2.6亿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对教育公平的梦想。
教育部长袁贵仁在2012年两会上透露,教育部正在研讨进城流动人口子女就地高考问题,将尽快出方案。这一新闻引起各方人士的强烈关注。自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考生只能在户籍地参加高考,各大学在各省区市按名额录取。流动人口子女在异地参加高考能否令户口政策破冰?会不会令外地考生涌入大城市?
向“异地高考”发问
问题1:能否打破户口“藩篱”?
【焦点】自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高考一直与户籍密切挂钩。流动人口子女在“异地高考”,能否令户口政策破冰?
观点一: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控江中学校长张群:从高考资源来讲,北京、上海等地高校云集,户籍考生入学相对容易。但是,要客观分析其中的历史等复杂因素,包括相当部分高校是由当地纳税人付费办校的,从义务和权利角度而言也有相对合理的成分。异地高考较为敏感,也很复杂,不能盲目出台。
观点二:全国人大代表朱雪芹:作为一名农民工代表、作为一名母亲,我正在为孩子的教育问题发愁。子女的教育是外来务工人员最关心的事情之一。许多不得不回老家读高中的孩子,由于长时期与父母分离,只能委托家里老人照顾甚至无人看管,这些孩子容易滋生心理问题甚至误入歧途。如果能推行流动人口子女异地高考,并打破户籍限制,那真是好消息。
【点评】改革开放以来,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口大流动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户口问题一直困扰着这些流动家庭的生活,在医疗、住房、子女受教育等权益上无法与城里人同等待遇。随迁子女能在异地参加高考,正是打破教育地域藩篱的积极信号。
问题2:大城市教育资源能否承受?
【焦点】大城市在教育资源上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尤其是北京和上海,异地高考一旦实行,会不会导致大量外地考生涌入,与当地考生抢机会,从而产生新的教育不公?
观点一:全国政协常委葛剑雄:均衡各地高考招生比例,势必会影响北京、上海等招生比例原本较高的省市考生的利益,但是应该看到,这些省市的高考招生比例长期高于其他地方,这本身就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这种地域特权早就应该被破除。
观点二: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福州格致中学特级教师郑捷:不让异地高考不合理,但怎么改,不能太急,否则可能造成保护了这部分人,却又损害了另一些人的利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诉求值得关注,但教育现在都是属地化管理,涉及到经费等大量问题。异地高考政策有可能会造成大量高考移民,冲击输入地的既有秩序。
观点三:全国政协委员张群:非常担心放开会导致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学校的压力过大,现在上海许多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读的孩子超过半数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旦放开高中乃至高校将是一个怎样的局面难以想象。以美国许多州立大学为例,对本州学生一个价,对外州学生一个价格,对海外留学生又一个价格,也有相应的考虑在内。
点评:“异地高考”并不鼓励高考移民,即为了争取更多的入学机会而去高考。在这场教育资源并非增量的改革中,蛋糕怎么切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定要处理好各方利益,包括体制、机制和税制的改革都要考虑在内,尽量减少震荡和负面影响。
问题3:会不会有人钻制度空子?
【焦点】以上海为例,目前有10类非沪籍考生可以报名参加2011年上海高考,但其中并不包括数量巨大的农民工群体。“异地高考”打开大门后,会不会有人大打“擦边球”,增加权力寻租?
观点一:全国人大代表、集美大学校长苏文金:异地高考的大方向是好的,但要避免出现一些漏洞甚至腐败,前几年也有报道,有的人利用权力帮助利益相关人移民到录取率比较高的省份。异地高考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把户口迁移到北京,或者北京有亲戚,挂一个户口在那里。
观点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葛剑平:制度安排是一件左右为难的事,是“双刃剑”。政策设计太严,流动人口子女无法享受,政策设计过松,肯定不少人会动脑筋钻空子,目前能想到的一个是纳税上的限制,外地人在北京购房,需提供五年以上纳税证明,异地高考也可以借鉴。另外,外地小孩在北京上学的时间也要有限制,以防有人突击送小孩到北京来,那时候很难招架得住。
观点三: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教授彭富春:“异地高考”政策是一个很得民心的举措,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凡事都要看主流,与它的正面效应相比,负面效应只能算是支流。因此产生的问题不必多虑。
【点评】适度的担忧是必须的,但别因噎废食。任何一项改革都有代价和成本,如果政策设计妥当,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想钻政策空子和谋利的人就不容易得逞。随迁子女到异地参加高考这一政策的调整才会显现出它的积极效果。
(据新华社)
“民间方案”先出炉
今年全国两会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明确表示,对于流动人口子女在就读地参加中、高考问题,“很快会有一个方案”,“目前正在和上海、北京研究”。
民众盼此改革久矣。教育公平关乎命运,一日不可再耽搁。本期,选登三个民间版方案,抛砖引玉,见仁见智,旨在扩大社会共识,尽快推动改革出台。
方案一:户籍考试录取改革,实行“联考+自主招生”——熊丙奇(上海学者)
解决随迁人员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录取问题,必须与高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只有系统进行高考制度改革,才能在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的同时,防止出现“高考移民”。
具体思路有三。
其一,我国高水平的大学,实行“联考+自主招生”考试和录取制度改革。
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这在教改《规划纲要》中已有描述。如果这一制度落实,那么,全国所有地区的考生都可以在各地自由报名参加联考(实现高考报名的社会化),而大学根据联考成绩、学生的中学表现,结合大学的自主招生考察综合录取,在对不同地区学生进行录取时,可以结合地区经济情况、教育情况,进行地区因素打分落后地区的学生可获得地区因素加分,而发达地区则可减分。 这就实现了任何地区报考、按学籍所在地进行地区因素修正、大学自主招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考重点大学的情况,在这一整体背景下,已然不是问题。
其二,地方建设本科院校,实行“本省考试+分地区名额分配”的考试和录取制度改革。
地方建设院校,无疑首先应为地方发展服务。拥有当地户籍和居住证的学生,可在参加全国大学的联考之后,选择参加户籍和居住证所在地的省市高考。
省市高校在省内录取时,可把招生名额下达到各地区,这就保护了当地受教育者的利益,也实现了省内教育资源的均衡从教育的举办角度看,学校回报给举报者相应的利益,是十分正常的,美国的州立大学,也是把主要名额投放给本州的学生。
其三,高职高专院校,实行不分户籍招生,“申请注册入学”。
鉴于我国生源数在未来10年将持续减少,不少高职高专已经面临生源危机,而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却对接受高职高专有旺盛的需求,因此,可打破固有的学历社会情结,将高职高专的招生面向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放开。这就意味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就可申请、注册进高职高专学习。
推行以上改革,时机其实已经成熟,就在于教育部与各地教育部门、学校是否真正以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摈弃传统的权力意识,给受教育者提供更多的教育选择机会和空间。而不是用僵化的计划制度,禁锢受教育者的教育选择。
在开放的教育环境、多元的教育选择中,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才会被重视与实现。
方案二:建立积分机制——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
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高考问题,我的总体思路是,要考虑到这个问题的解决会涉及城里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和合理使用问题,把父母亲到城里来工作时间的长短作为一个因素考虑,把农民工子女到城里读书的时间长短作为一个因素考虑,把农民工到城里做贡献作为一个因素考虑,包括他有没有固定的住所,是不是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总之,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积分体制,根据积分情况打分,然后对所在地的教育资源,比如高中的资源、高校的资源进行统计分析,每年可以拿出多少,在不同的年份里分别拿出多少,然后采取行政公示的方式提前一年告知。家长可以根据情况作出选择。
具体操作时,有关部门首先要对当地流动人员子女适龄人口的数量作出科学统计;再测算每年地方教育资源的承受程度,最多能允许多少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参加高考,有一个通盘考虑和长远规划。
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和所做贡献的大小,设计不同的权重(如“家庭先来后到”占30%,“在流入地学校学习时间短长”占30%,家庭对地方“贡献大小”占30%,等等,具体指标可以进一步科学细化,这里只是原则建议),然后再综合打出总分,给每个孩子排序,并按《行政许可法》规定,提前一年公布,公示每年能安排多少人。
具体方法可参照内地申请人赴港澳定居审批方式和上海市出台的《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规定》相关规定。应由教育、财政、劳动、地税、城管、发改委、公安等部门来协同办理。
还要根据地方原户籍学生总数特别是当年考生人数变化的情况、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的情况与高教资源、财政资源可承受的能力与范围,首先可以考虑放开地方所属院校(特别是省属高等职业院校),然后再放开地方重点大学乃至国家重点大学。但前提是,考生要在当地教育系统读完高中。
为避免该项改革对大城市原户籍居民及其子女的权益带来较大冲击,从而引起大城市原户籍居民及其子女的强烈反对,致使改革陷于停滞,在高考录取时这部分学生暂不享受当地考生所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如有的大城市对本地原户籍学生在高考时享受本地重点线下降20分录取的优惠,可待条件成熟时再享受。
方案三:户籍分离成绩通用——樊夫(北京媒体人)
随迁子女高考问题主要有两个阻力:一是户口。户籍附着的别的公共服务城市政府难以提供,高考改革也就被“捆绑”而难以挪腿。从长远看,户籍改革是必然的,但近期恐怕难以根本解决,但参加高考的人却等不得;二是本地居民的阻力。
化解上面两个阻力,不可能一蹴而就,闸门一下子洞开;但也不能永久封闭城门,视以百万计的“异地”高考大军的正当权益而不顾。需要做的是,缓缓开闸,梯级放水。我的建议是:
第一,把户籍和高考适当分离。可利用有别于本地户籍的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并不能保证所有外来人员享有本地人员的所有权利(比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但他达到一些条件后,可允许其在本地参加高考。高考权应该成为一项优先考虑的权利。
第二,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可以要求其父母在本地有一定的居住条件、工作年限、缴纳社保年限、纳税年限和额度,以及子女本身在本地的受教育年限。
以北京为例,目前可以考虑如下条件:1、孩子在本地接受9年以上教育年限(即小学4年级以上到高中毕业,当然其前提是有6年以上的义务教育年限就应允许其参加中招考试,在本地上高中),2、在本地有固定住所;3、其父母一方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有不低于9年以上在本地工作的年限、9年以上缴纳社保的年限,年均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本市人均纳税额度。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条件相对苛刻,只是因为高考大门如果突然打开,为防止人员过多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将来应该随着压力的减小而逐步放宽、降低门槛。
第三,结合“联考+自主招生”考试和录取制度改革,在“异地”参加高考后,成绩全国通用。
在最初转型的几年,应该给本地大学适量增加录取指标,增量部分给外来高考考生。但长远来看,需要高校进行高考制度改革,像中国政法大学那样,国家重点大学的录取要根据报考人数的多少分配指标,打破省市区的界限。当然,这些高校的经费要由国家统一拨付,割断大学对地方政府的经济依赖。
第四,除了国家重点大学,其他地方性大学完全把户籍和高考放开,目前二三线城市户籍改革已有成效,放开不会出现大的波动。 随迁子女高考之“门”开得大小,要有精确的数据测算和广泛的民意讨论,但无论如何,在权利意识勃兴的时代,“开门”是必须的。(据新京报)
“异地高考”恐怕还是一场梦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3月28日表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就地参加中考、高考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他同时指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不等同于“异地高考”。“异地高考”是指“高考移民”,是教育部门不赞同的。(据《新京报》)
教育部负责人把“异地高考”明确定位为“高考移民”,反映出教育部门解决这一问题可能采取的思路。
将“异地高考”和“高考移民”作为同一件事,表明此前一些人士建议的放宽城市高考报名条件以推进“异地高考”的做法,将很难推进。近年来,一些地区打击“高考移民”的做法,就是将按户籍或“学籍+居住证”报考,升格为按“户籍+学籍”双证报考,那些有本地户籍,却在外地读书的学生,无望回本地高考;而在当地有多年学籍,却没有户籍的学生,也不能在当地报考。在打击“高考移民”的语境下,降低高考报名条件,可能性将很小。
在3月28日,杜副部长还谈到高校自主招生,表示自主招生将与统一高考结合。这种结合符合我国国情,但如何结合,则大有文章——是获得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之后还必须参加统一高考,只享有高考录取分数优惠;又或,学生先参加统一高考,再用该成绩申请大学自主招生,且可同时申请多所学校、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
自主招生改革采取上述哪种走向,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当地升学问题关系重大——如果是前者,那么就会受地方高考录取资源的限制;如果是后者,则推进这种考试体系的难点在于,政府交出手中的考试评价权和高校招生权,把选择权赋予学生。
目前,我国《教育规划纲要》虽已明确考试招生改革的总体构想,但能否与自主招生改革同步推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当地高考问题,并不明朗。
如此,比较明朗的做法,只剩下一种选择,那就是仅做技术调整,实行“异地借考”。基本思路是,考生可“异地借考”,但要回本地参加录取。这在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已提到,基本要求是,借考地的考试题目与户籍地的高考题目完全相同;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父母现工作单位征得所在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同意。去年,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谈到“异地高考”的推进思路,曾提到在二线城市试行,现在看,这主要指的是省内“异地借考”,和大家所想的跨省市流动高考是两码事。
其实,推进和实现“异地高考”,别指望只通过技术手段,而不触及高考考试评价权、高校招生权、学生选择权等利益和权力。在我国,解决积重难返的教育问题,必须直面既得利益阻力,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既得利益,下决心“动真格”。
(据《东方早报》文/熊丙奇)
(责任编校:末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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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异地高考”政策盘点
异地高考,堪比一场旷日持久的博弈。高教资源的不均、户籍制度的牵绊、生源利益的难调,让这项关乎众多考生的政策,迟迟难以落地。如今,31个省(区市)年底前出台具体政策的倒计时已然开启。
“先行者”福建:
高职单招首尝异地高考,完整配套方案尚在酝酿
在异地高考的大方向上,福建旱有“准谱”。
今年5月28日,福建省教育部门正式发布消息: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都将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福建省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叶扬说,“目前,福建省异地升学考试的具体实施方案还在酝酿中,省级这块政策年底前会出台,具体到各地可能要到明年,才会有完整配套方案出台。”
据了解,所谓完整配套方案,还将包括对全省各地中小学现有优质资源如何围绕异地高考的总政策进行有序、合理放开。目前,泉州已全部放开,福州、厦门还在部分放开中。“最终的方案,将肯定是一个既治标也治本、综合各方面情况的方案。”
应该说,福建对于异地高考的探索,在全国范围都算“先行”。
2011年,福建省高招政策开始“悄悄变化”——首次允许省内户籍的考生可以在学籍地和户籍地中任选一地才参加高考。当然,这项“跨地借考”也有相应条件。当年3月14日,福建省高招办作出《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考考生跨县(市、区)借考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一是考生具有借考地二年以上(含二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二是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借考地的房产证或暂住证;三是考生父亲或母亲近两年在借考地有纳税或缴交社保的记录。
2012年,福建又“首吃螃蟹”。1月4日,福建教育部门出台《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在我省完成三年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具有我省中职学校学籍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中职毕业证书、法定监护人近三年在我省连续缴交社会保险、户籍不在我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纳入招生范围。4月底,福建省招委会又进一步放宽报名条件,对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在福建省中职学校有一年及以上学习经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困难户”广东:
省内异地借考曾遭高考移民,异地高考方案不会一步放开
全国外来工数量最多的广东,可谓异地高考“破冰”的困难区。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曾对媒体坦言,在解决异地高考问题上,广东是“全国形势最严峻、问题最突出的省份之一”。十八大期间,罗伟其接受采访时表示,广东的异地高考方案正在制定中,将在年底出台。“一步放开,不符合广东的实际;按照一个梯度设计,逐步放开,会比较科学。”他透露,在广东的读书年限肯定是一个重要指标。 之前,广东在广州、深圳等地实施过省内“异地借考”。以广州为例,按照规定,户籍不在广州市但在广东省内、在广州读书且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所在中学申请借考,由区(县级市)招生办审批。经了解,去年在广州享受这项政策的约有7000人。
这种省内“异地借考”,几年来一直运行比较顺畅稳定。“唯一的不同,就是所谓‘录取时不享受广州市户籍考生的待遇’。”广州市招办主任林洽生介绍说,这里特指广州大学等个别市属高校,由于需要保证广州本地生源的比例,所以录取门槛对广州户籍考生和对市外户籍考生稍有不同。
不过记者注意到,即便是这样一个不存在政策障碍和技术障碍的省内“异地借考”,一旦涉及高考移民,也会变得复杂。2009年开始,广东省在省内户籍“异地借考”的相关规定上加了一条:户口在高中阶段才迁入广东省的考生,即使在广州(深圳)就读的,也一律不再办理借考手续,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不过,随着异地高考在全国的铺开,有关户籍方面的限制性规定逐步放松将是大趋势。
罗伟其坦言,如果异地高考完全放开,高中阶段教育将首先受到冲击,土地、师资等都难以一次性解决。在高考录取方面,如果要保持广东目前80%左右的高考录取率不下降的话,每年要增加15.2万个招生计划,这部分招生计划无论是省内解决,还是靠省外院校调剂,几乎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建议,对全国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将本科招生计划调整为根据各省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林洽生还提出,虽然异地高考的压力主要是在省内,但异地高考带来的连锁反应,可能包括异地中考和义务教育阶段外来户籍学生教育问题,这都是摆在地市教育部门面前的现实压力。
“高分省”山东:
录取分数过高对外吸引力小,四条分数划线阻碍省内借考
今年2月29日,在《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出现了打破地域和户籍限制的字眼:从2014年起,凡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至于具体方案,据记者了解,山东省教育厅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制定完毕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王向华副教授认为,山东考生多、资源少、录取分数高,即使开放高考户籍限制,对外省考生吸引力也不大。而一位教育官员表示,教育部每年会把各省区市的高考报名人数作为参考之一,来审批各大高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名额。放开异地高考总体上不会影响到山东籍考生的利益。
虽然与福建同样在2014年启动异地高考,但山东省内“异地高考” 却始终在原地徘徊。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明年,高考考生仍然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其原因之一是山东省内除了本科一批全省统一划线外,本科二批在省内执行4条分数线:除了有省属线、市属线,济南、青岛还单独划线。
以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本科二批一志愿分数线为例,文理两科的省属线分别比济南、青岛高出整整20分,市属线近两年和济南、青岛的分数线基本持平。一位烟台考生的家长表示,省内还要执行不同的分数线,对执行省属线地市的考生不公平。
有专家表示,出台允许非山东籍考生在山东参加高考的政策,阻力不大,比较容易推行。而山东省内的人口流动却不容小觑,真正难点在于如何破除省内各地市之间的壁垒,想办法在解决省内和省外考生公平的同时,也要想法实现省内各地市考生的公平。
(据人民网)
教育部长袁贵仁在2012年两会上透露,教育部正在研讨进城流动人口子女就地高考问题,将尽快出方案。这一新闻引起各方人士的强烈关注。自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考生只能在户籍地参加高考,各大学在各省区市按名额录取。流动人口子女在异地参加高考能否令户口政策破冰?会不会令外地考生涌入大城市?
向“异地高考”发问
问题1:能否打破户口“藩篱”?
【焦点】自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高考一直与户籍密切挂钩。流动人口子女在“异地高考”,能否令户口政策破冰?
观点一: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控江中学校长张群:从高考资源来讲,北京、上海等地高校云集,户籍考生入学相对容易。但是,要客观分析其中的历史等复杂因素,包括相当部分高校是由当地纳税人付费办校的,从义务和权利角度而言也有相对合理的成分。异地高考较为敏感,也很复杂,不能盲目出台。
观点二:全国人大代表朱雪芹:作为一名农民工代表、作为一名母亲,我正在为孩子的教育问题发愁。子女的教育是外来务工人员最关心的事情之一。许多不得不回老家读高中的孩子,由于长时期与父母分离,只能委托家里老人照顾甚至无人看管,这些孩子容易滋生心理问题甚至误入歧途。如果能推行流动人口子女异地高考,并打破户籍限制,那真是好消息。
【点评】改革开放以来,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口大流动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户口问题一直困扰着这些流动家庭的生活,在医疗、住房、子女受教育等权益上无法与城里人同等待遇。随迁子女能在异地参加高考,正是打破教育地域藩篱的积极信号。
问题2:大城市教育资源能否承受?
【焦点】大城市在教育资源上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尤其是北京和上海,异地高考一旦实行,会不会导致大量外地考生涌入,与当地考生抢机会,从而产生新的教育不公?
观点一:全国政协常委葛剑雄:均衡各地高考招生比例,势必会影响北京、上海等招生比例原本较高的省市考生的利益,但是应该看到,这些省市的高考招生比例长期高于其他地方,这本身就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这种地域特权早就应该被破除。
观点二: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福州格致中学特级教师郑捷:不让异地高考不合理,但怎么改,不能太急,否则可能造成保护了这部分人,却又损害了另一些人的利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诉求值得关注,但教育现在都是属地化管理,涉及到经费等大量问题。异地高考政策有可能会造成大量高考移民,冲击输入地的既有秩序。
观点三:全国政协委员张群:非常担心放开会导致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学校的压力过大,现在上海许多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读的孩子超过半数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旦放开高中乃至高校将是一个怎样的局面难以想象。以美国许多州立大学为例,对本州学生一个价,对外州学生一个价格,对海外留学生又一个价格,也有相应的考虑在内。
点评:“异地高考”并不鼓励高考移民,即为了争取更多的入学机会而去高考。在这场教育资源并非增量的改革中,蛋糕怎么切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定要处理好各方利益,包括体制、机制和税制的改革都要考虑在内,尽量减少震荡和负面影响。
问题3:会不会有人钻制度空子?
【焦点】以上海为例,目前有10类非沪籍考生可以报名参加2011年上海高考,但其中并不包括数量巨大的农民工群体。“异地高考”打开大门后,会不会有人大打“擦边球”,增加权力寻租?
观点一:全国人大代表、集美大学校长苏文金:异地高考的大方向是好的,但要避免出现一些漏洞甚至腐败,前几年也有报道,有的人利用权力帮助利益相关人移民到录取率比较高的省份。异地高考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把户口迁移到北京,或者北京有亲戚,挂一个户口在那里。
观点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葛剑平:制度安排是一件左右为难的事,是“双刃剑”。政策设计太严,流动人口子女无法享受,政策设计过松,肯定不少人会动脑筋钻空子,目前能想到的一个是纳税上的限制,外地人在北京购房,需提供五年以上纳税证明,异地高考也可以借鉴。另外,外地小孩在北京上学的时间也要有限制,以防有人突击送小孩到北京来,那时候很难招架得住。
观点三: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教授彭富春:“异地高考”政策是一个很得民心的举措,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凡事都要看主流,与它的正面效应相比,负面效应只能算是支流。因此产生的问题不必多虑。
【点评】适度的担忧是必须的,但别因噎废食。任何一项改革都有代价和成本,如果政策设计妥当,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想钻政策空子和谋利的人就不容易得逞。随迁子女到异地参加高考这一政策的调整才会显现出它的积极效果。
(据新华社)
“民间方案”先出炉
今年全国两会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明确表示,对于流动人口子女在就读地参加中、高考问题,“很快会有一个方案”,“目前正在和上海、北京研究”。
民众盼此改革久矣。教育公平关乎命运,一日不可再耽搁。本期,选登三个民间版方案,抛砖引玉,见仁见智,旨在扩大社会共识,尽快推动改革出台。
方案一:户籍考试录取改革,实行“联考+自主招生”——熊丙奇(上海学者)
解决随迁人员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录取问题,必须与高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只有系统进行高考制度改革,才能在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的同时,防止出现“高考移民”。
具体思路有三。
其一,我国高水平的大学,实行“联考+自主招生”考试和录取制度改革。
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这在教改《规划纲要》中已有描述。如果这一制度落实,那么,全国所有地区的考生都可以在各地自由报名参加联考(实现高考报名的社会化),而大学根据联考成绩、学生的中学表现,结合大学的自主招生考察综合录取,在对不同地区学生进行录取时,可以结合地区经济情况、教育情况,进行地区因素打分落后地区的学生可获得地区因素加分,而发达地区则可减分。 这就实现了任何地区报考、按学籍所在地进行地区因素修正、大学自主招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考重点大学的情况,在这一整体背景下,已然不是问题。
其二,地方建设本科院校,实行“本省考试+分地区名额分配”的考试和录取制度改革。
地方建设院校,无疑首先应为地方发展服务。拥有当地户籍和居住证的学生,可在参加全国大学的联考之后,选择参加户籍和居住证所在地的省市高考。
省市高校在省内录取时,可把招生名额下达到各地区,这就保护了当地受教育者的利益,也实现了省内教育资源的均衡从教育的举办角度看,学校回报给举报者相应的利益,是十分正常的,美国的州立大学,也是把主要名额投放给本州的学生。
其三,高职高专院校,实行不分户籍招生,“申请注册入学”。
鉴于我国生源数在未来10年将持续减少,不少高职高专已经面临生源危机,而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却对接受高职高专有旺盛的需求,因此,可打破固有的学历社会情结,将高职高专的招生面向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放开。这就意味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就可申请、注册进高职高专学习。
推行以上改革,时机其实已经成熟,就在于教育部与各地教育部门、学校是否真正以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摈弃传统的权力意识,给受教育者提供更多的教育选择机会和空间。而不是用僵化的计划制度,禁锢受教育者的教育选择。
在开放的教育环境、多元的教育选择中,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才会被重视与实现。
方案二:建立积分机制——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
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高考问题,我的总体思路是,要考虑到这个问题的解决会涉及城里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和合理使用问题,把父母亲到城里来工作时间的长短作为一个因素考虑,把农民工子女到城里读书的时间长短作为一个因素考虑,把农民工到城里做贡献作为一个因素考虑,包括他有没有固定的住所,是不是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总之,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积分体制,根据积分情况打分,然后对所在地的教育资源,比如高中的资源、高校的资源进行统计分析,每年可以拿出多少,在不同的年份里分别拿出多少,然后采取行政公示的方式提前一年告知。家长可以根据情况作出选择。
具体操作时,有关部门首先要对当地流动人员子女适龄人口的数量作出科学统计;再测算每年地方教育资源的承受程度,最多能允许多少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参加高考,有一个通盘考虑和长远规划。
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和所做贡献的大小,设计不同的权重(如“家庭先来后到”占30%,“在流入地学校学习时间短长”占30%,家庭对地方“贡献大小”占30%,等等,具体指标可以进一步科学细化,这里只是原则建议),然后再综合打出总分,给每个孩子排序,并按《行政许可法》规定,提前一年公布,公示每年能安排多少人。
具体方法可参照内地申请人赴港澳定居审批方式和上海市出台的《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规定》相关规定。应由教育、财政、劳动、地税、城管、发改委、公安等部门来协同办理。
还要根据地方原户籍学生总数特别是当年考生人数变化的情况、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的情况与高教资源、财政资源可承受的能力与范围,首先可以考虑放开地方所属院校(特别是省属高等职业院校),然后再放开地方重点大学乃至国家重点大学。但前提是,考生要在当地教育系统读完高中。
为避免该项改革对大城市原户籍居民及其子女的权益带来较大冲击,从而引起大城市原户籍居民及其子女的强烈反对,致使改革陷于停滞,在高考录取时这部分学生暂不享受当地考生所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如有的大城市对本地原户籍学生在高考时享受本地重点线下降20分录取的优惠,可待条件成熟时再享受。
方案三:户籍分离成绩通用——樊夫(北京媒体人)
随迁子女高考问题主要有两个阻力:一是户口。户籍附着的别的公共服务城市政府难以提供,高考改革也就被“捆绑”而难以挪腿。从长远看,户籍改革是必然的,但近期恐怕难以根本解决,但参加高考的人却等不得;二是本地居民的阻力。
化解上面两个阻力,不可能一蹴而就,闸门一下子洞开;但也不能永久封闭城门,视以百万计的“异地”高考大军的正当权益而不顾。需要做的是,缓缓开闸,梯级放水。我的建议是:
第一,把户籍和高考适当分离。可利用有别于本地户籍的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并不能保证所有外来人员享有本地人员的所有权利(比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但他达到一些条件后,可允许其在本地参加高考。高考权应该成为一项优先考虑的权利。
第二,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可以要求其父母在本地有一定的居住条件、工作年限、缴纳社保年限、纳税年限和额度,以及子女本身在本地的受教育年限。
以北京为例,目前可以考虑如下条件:1、孩子在本地接受9年以上教育年限(即小学4年级以上到高中毕业,当然其前提是有6年以上的义务教育年限就应允许其参加中招考试,在本地上高中),2、在本地有固定住所;3、其父母一方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有不低于9年以上在本地工作的年限、9年以上缴纳社保的年限,年均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本市人均纳税额度。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条件相对苛刻,只是因为高考大门如果突然打开,为防止人员过多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将来应该随着压力的减小而逐步放宽、降低门槛。
第三,结合“联考+自主招生”考试和录取制度改革,在“异地”参加高考后,成绩全国通用。
在最初转型的几年,应该给本地大学适量增加录取指标,增量部分给外来高考考生。但长远来看,需要高校进行高考制度改革,像中国政法大学那样,国家重点大学的录取要根据报考人数的多少分配指标,打破省市区的界限。当然,这些高校的经费要由国家统一拨付,割断大学对地方政府的经济依赖。
第四,除了国家重点大学,其他地方性大学完全把户籍和高考放开,目前二三线城市户籍改革已有成效,放开不会出现大的波动。 随迁子女高考之“门”开得大小,要有精确的数据测算和广泛的民意讨论,但无论如何,在权利意识勃兴的时代,“开门”是必须的。(据新京报)
“异地高考”恐怕还是一场梦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3月28日表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就地参加中考、高考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他同时指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不等同于“异地高考”。“异地高考”是指“高考移民”,是教育部门不赞同的。(据《新京报》)
教育部负责人把“异地高考”明确定位为“高考移民”,反映出教育部门解决这一问题可能采取的思路。
将“异地高考”和“高考移民”作为同一件事,表明此前一些人士建议的放宽城市高考报名条件以推进“异地高考”的做法,将很难推进。近年来,一些地区打击“高考移民”的做法,就是将按户籍或“学籍+居住证”报考,升格为按“户籍+学籍”双证报考,那些有本地户籍,却在外地读书的学生,无望回本地高考;而在当地有多年学籍,却没有户籍的学生,也不能在当地报考。在打击“高考移民”的语境下,降低高考报名条件,可能性将很小。
在3月28日,杜副部长还谈到高校自主招生,表示自主招生将与统一高考结合。这种结合符合我国国情,但如何结合,则大有文章——是获得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之后还必须参加统一高考,只享有高考录取分数优惠;又或,学生先参加统一高考,再用该成绩申请大学自主招生,且可同时申请多所学校、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
自主招生改革采取上述哪种走向,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当地升学问题关系重大——如果是前者,那么就会受地方高考录取资源的限制;如果是后者,则推进这种考试体系的难点在于,政府交出手中的考试评价权和高校招生权,把选择权赋予学生。
目前,我国《教育规划纲要》虽已明确考试招生改革的总体构想,但能否与自主招生改革同步推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当地高考问题,并不明朗。
如此,比较明朗的做法,只剩下一种选择,那就是仅做技术调整,实行“异地借考”。基本思路是,考生可“异地借考”,但要回本地参加录取。这在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已提到,基本要求是,借考地的考试题目与户籍地的高考题目完全相同;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父母现工作单位征得所在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同意。去年,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谈到“异地高考”的推进思路,曾提到在二线城市试行,现在看,这主要指的是省内“异地借考”,和大家所想的跨省市流动高考是两码事。
其实,推进和实现“异地高考”,别指望只通过技术手段,而不触及高考考试评价权、高校招生权、学生选择权等利益和权力。在我国,解决积重难返的教育问题,必须直面既得利益阻力,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既得利益,下决心“动真格”。
(据《东方早报》文/熊丙奇)
(责任编校:末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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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异地高考”政策盘点
异地高考,堪比一场旷日持久的博弈。高教资源的不均、户籍制度的牵绊、生源利益的难调,让这项关乎众多考生的政策,迟迟难以落地。如今,31个省(区市)年底前出台具体政策的倒计时已然开启。
“先行者”福建:
高职单招首尝异地高考,完整配套方案尚在酝酿
在异地高考的大方向上,福建旱有“准谱”。
今年5月28日,福建省教育部门正式发布消息: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都将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福建省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叶扬说,“目前,福建省异地升学考试的具体实施方案还在酝酿中,省级这块政策年底前会出台,具体到各地可能要到明年,才会有完整配套方案出台。”
据了解,所谓完整配套方案,还将包括对全省各地中小学现有优质资源如何围绕异地高考的总政策进行有序、合理放开。目前,泉州已全部放开,福州、厦门还在部分放开中。“最终的方案,将肯定是一个既治标也治本、综合各方面情况的方案。”
应该说,福建对于异地高考的探索,在全国范围都算“先行”。
2011年,福建省高招政策开始“悄悄变化”——首次允许省内户籍的考生可以在学籍地和户籍地中任选一地才参加高考。当然,这项“跨地借考”也有相应条件。当年3月14日,福建省高招办作出《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考考生跨县(市、区)借考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一是考生具有借考地二年以上(含二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二是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借考地的房产证或暂住证;三是考生父亲或母亲近两年在借考地有纳税或缴交社保的记录。
2012年,福建又“首吃螃蟹”。1月4日,福建教育部门出台《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在我省完成三年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具有我省中职学校学籍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中职毕业证书、法定监护人近三年在我省连续缴交社会保险、户籍不在我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纳入招生范围。4月底,福建省招委会又进一步放宽报名条件,对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在福建省中职学校有一年及以上学习经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困难户”广东:
省内异地借考曾遭高考移民,异地高考方案不会一步放开
全国外来工数量最多的广东,可谓异地高考“破冰”的困难区。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曾对媒体坦言,在解决异地高考问题上,广东是“全国形势最严峻、问题最突出的省份之一”。十八大期间,罗伟其接受采访时表示,广东的异地高考方案正在制定中,将在年底出台。“一步放开,不符合广东的实际;按照一个梯度设计,逐步放开,会比较科学。”他透露,在广东的读书年限肯定是一个重要指标。 之前,广东在广州、深圳等地实施过省内“异地借考”。以广州为例,按照规定,户籍不在广州市但在广东省内、在广州读书且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所在中学申请借考,由区(县级市)招生办审批。经了解,去年在广州享受这项政策的约有7000人。
这种省内“异地借考”,几年来一直运行比较顺畅稳定。“唯一的不同,就是所谓‘录取时不享受广州市户籍考生的待遇’。”广州市招办主任林洽生介绍说,这里特指广州大学等个别市属高校,由于需要保证广州本地生源的比例,所以录取门槛对广州户籍考生和对市外户籍考生稍有不同。
不过记者注意到,即便是这样一个不存在政策障碍和技术障碍的省内“异地借考”,一旦涉及高考移民,也会变得复杂。2009年开始,广东省在省内户籍“异地借考”的相关规定上加了一条:户口在高中阶段才迁入广东省的考生,即使在广州(深圳)就读的,也一律不再办理借考手续,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不过,随着异地高考在全国的铺开,有关户籍方面的限制性规定逐步放松将是大趋势。
罗伟其坦言,如果异地高考完全放开,高中阶段教育将首先受到冲击,土地、师资等都难以一次性解决。在高考录取方面,如果要保持广东目前80%左右的高考录取率不下降的话,每年要增加15.2万个招生计划,这部分招生计划无论是省内解决,还是靠省外院校调剂,几乎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建议,对全国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将本科招生计划调整为根据各省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林洽生还提出,虽然异地高考的压力主要是在省内,但异地高考带来的连锁反应,可能包括异地中考和义务教育阶段外来户籍学生教育问题,这都是摆在地市教育部门面前的现实压力。
“高分省”山东:
录取分数过高对外吸引力小,四条分数划线阻碍省内借考
今年2月29日,在《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出现了打破地域和户籍限制的字眼:从2014年起,凡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至于具体方案,据记者了解,山东省教育厅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制定完毕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王向华副教授认为,山东考生多、资源少、录取分数高,即使开放高考户籍限制,对外省考生吸引力也不大。而一位教育官员表示,教育部每年会把各省区市的高考报名人数作为参考之一,来审批各大高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名额。放开异地高考总体上不会影响到山东籍考生的利益。
虽然与福建同样在2014年启动异地高考,但山东省内“异地高考” 却始终在原地徘徊。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明年,高考考生仍然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其原因之一是山东省内除了本科一批全省统一划线外,本科二批在省内执行4条分数线:除了有省属线、市属线,济南、青岛还单独划线。
以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本科二批一志愿分数线为例,文理两科的省属线分别比济南、青岛高出整整20分,市属线近两年和济南、青岛的分数线基本持平。一位烟台考生的家长表示,省内还要执行不同的分数线,对执行省属线地市的考生不公平。
有专家表示,出台允许非山东籍考生在山东参加高考的政策,阻力不大,比较容易推行。而山东省内的人口流动却不容小觑,真正难点在于如何破除省内各地市之间的壁垒,想办法在解决省内和省外考生公平的同时,也要想法实现省内各地市考生的公平。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