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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曾多次强调,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对这一受人民委托管理社会事务的公共机构,人民理所当然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人民满意不满意,理应成为衡量政府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从一定意义上说,政务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