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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地方税务局坚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税收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力地推动了地税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2002年以来,我局先后被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委、省政府、长治市委、市政府命名“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