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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我国法学界关于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若干新论———“人权国情论”、“宗旨平衡论”、“无罪推定已立论”提出质疑 ,直抒己见 ,权作引玉之砖。笔者认为 ,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的现状 ,与国际刑事法律最低标准相比 ,尚存在不小的差距。及时采取必要的步骤以缩小乃至消除此种差距 ,是我国深入改革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努力目标 ,也是履行我国已经签署的“人权公约”的国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