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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工作的通知》(桂财工交[2017]22号)。《通知》指出,2006年及以后年度核准(备案),2016年3月底前并网,尚未纳入前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项目,填写相关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