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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直是许多农村家庭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障碍。为了让广大农民摆脱“有病难医”的困境,我省从2003年起逐步实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提出了3年内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如今5年时间过去了,该项工作究竟进展如何,效果怎样,农民群众是否满意,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省有关部门并赴部分市县进行了实地调查。
【背景资料】
时下所说的农村合作医疗,即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这一制度,是在老农村合作医疗基础上的重建,为了区别,故称之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有不少专家、学者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区别进行了争论,其中基本共识是在政府出资方面,与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较,新农合加大了政府支持的力度,体现了更多的公益性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方面根据病情分等级报销,病情越重,报销越多,从而避免农民因病致贫。另一方面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报销最高限额,防止少数病人把合作医疗基金全部花光。如果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城市医疗体系的基石的话,那么,新农合就是我国目前解决农村医疗问题的基本制度。
【全省综述】
我省农村合作医疗早在1955年就在常熟市兴起,多年来,虽有一些反复,但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覆盖率一直稳定在60%左右。2002年10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以后,我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省政府于2003年作出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建立起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将此作为为全省为农民办的五件实事内容之一。我省新农合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4年全面推开,到2005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建立新农合制度,提前实现了国家提出的新农合全覆盖的要求。2006年,省委、省政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制定实施“十一五”规划,并与上一轮农村实事相衔接,决定再用3至5年时间推进农村新五件实事的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也被列入其中。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结合江苏的实际,近年来我省在开展新农合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增加筹资,强化规范管理,新农合取得了积极进展。
参合率逐步提高。从2003年试点开始,经过5年的实施,新农合参合率逐步提高,到2007年底全省新农合参合人口4316万人,参合率达到95%。我省参合人数、参合率及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数量等几年来都居全国首位。
筹资额度逐年增加。从基金筹集与使用情况看,我省从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之初筹资1.63亿元,到2005年筹资达到19.96亿元,2007年筹资已经达到33.49亿元,筹资总额显著增长。其中,2007年省财政补助资金7.89亿元,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5.78亿元,农民个人缴费8.89亿元。政府补助资金占筹资总额的70.7%,农民个人缴费占筹资总额26.5%。2007年全省新农合基金累计支出总额为33.22亿元。其中,用于住院补偿24.77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74.56%;门诊补偿6.88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20.71%,达到住院与门诊统筹基金的合理分配。
参合农民普遍受益。2003年至2007年,全省累计有1.32亿人次得到住院和门诊报销,累计补偿53.15亿元。2007年参合农民人均住院补偿1285元,比2006年增加302元,增长23.5个百分点,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31.18%,补偿封顶线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最高的地方达到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使农村居民的就诊利用率大幅提高,小病拖、大病捱的现象明显减少,越来越多的患病农民因为得到及时救治恢复了正常生活。
【各地采风】
按照国家和省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精神,全省各地在开展新农合工作中不拘泥于固定的模式,针对本地的实际积极创新、大胆实验,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探索出了一些新鲜的路子。
赣榆:滚动筹资,破解新农合推广难题。新农合在资金筹集上强调以政府投入为主,但也需要农民自己承担少部分筹资,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来讲,即使自筹资金比例很小,也是推广新农合一道跨不过去的坎。为简单快捷安全地筹集农民参加新农合的资金,调动农民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赣榆县从2004年开始实施了“滚动筹资”方式。具体做法是:采用微机联网方式,在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看病报销时即扣除该户农民下一年度应缴的参合费用。比方说,一位农民全家有3口人,他(她)某次看病花了300元,可以报销100元,在报销时,微机自动扣除他(她)全家下一年度参加合作医疗的费用45元(人均15元),然后给予55元的报销。如果农民第一次看病花的数额比较小,报销部分还不够下一年度的筹资额,可以由多次看病时累计扣除,扣满即止。通过这种方式,85%的参合农民自动“滚动”进入下一年度的合作医疗,保证了农民参合率的稳定。这一筹资方式在国家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了专题调研后,被给予充分肯定,称之为合作医疗筹资的“赣榆模式”。
铜山:规范管理,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新农合基金是广大农民的血汗钱,也是保命钱,出不得半点闪失,铜山县在新农合开展之初,就在基金的管理上狠下功夫,逐步摸索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一是落实基金专户管理,实行基金封闭运行。基本做到合作医疗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管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后结算。形成了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定点医疗单位四者之间相互制约的基金运行机制。二是落实统一会计核算,规范管理运行秩序。根据新农合的运行特点,统一会计核算科目和会计报表,对基金收支核算口径、资金划拨手续、补偿结算渠道、报账时间等均作出统一规定。全县合作医疗会计核算已形成了由县合管办统一控制,各镇合管办分别核算的会计核算体系。三是规范结算手续,确保补偿的真实性。为防止补偿过程中出现虚报冒领等弄虚作假现象,对补偿结算程序作出了“门诊补偿双处方制”和“住院病人补偿核实制”的严格规定。全县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已具备了一整套比较完整严密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县、镇两级会计管理制度。经过审计部门连续数年的专项审计,证实该县合作医疗“补偿程序、核算模式、报账结算、凭证审核、支出审批、补偿兑付”六统一已经基本形成。
东台:全面协调,实现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无缝衔接。医疗救助就是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力补充,长期以来,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工作由卫生、民政两个部门分别运作,这样的分工有其合理性,但也带来一些协调上的不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东台市尝试两项工作并网运行,同步管理,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建设两个平台来实现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衔接,首先是建设统一的农村卫生服务平台。实施农村药品供应阳光工程,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以集中招标、集中议价为主,公开比价的采购制度,并且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减免弱势群体医疗费用,救助对象凭证件在定点医院享受门诊诊疗费全减免,治疗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减免30%,住院诊疗费、床位费减半的优惠,缓解弱势群体看病贵的问题。其次是建设统一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结报平台。2005年,东台在原有的合作医疗实时结报网络上,增加投入10多万元,专门设计了医疗救助程序,与合作医疗在同一网络平台上运行。各定点医疗机构操作人员凭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就可以确认身份,录入医疗收费资料后网络自动计算合作医疗补偿与医疗救助金额,做到医疗收费、合作医疗补偿、医疗救助同步进行,一次性完成,基本实现了无缝衔接。
常熟:按病种结算,严格控制新农合医疗费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按病种结算是合作医疗建立有效费用控制机制的一种新探索。作为苏州市的首批试点地区,常熟市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按病种结算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首先,实施住院按病种结算使患者医疗费用明显下降,农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其次,实施住院按病种结算改变了新农合管理机构作为第三方的被动局面,新农合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协议管理、加强稽查、基金拨付、信息公示、满意率调查等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最后,实施住院按病种结算使医疗机构在费用控制活动中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各定点服务机构可以针对单病种付费制度下各病种治疗的成本标准,健全医院成本核算体系,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精打细算,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有效控制不必要的检查和用药,增强了内部管理的自主性。截止2007年8月底,常熟市具备开展按病种结算的31所医疗机构均全部实施,纳入按病种结算病例880例。人均住院医疗费用较实施前下降15.05%,合作医疗基金支付比例较传统按项目结算补偿比例提高8个百分点,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江阴:以点带面,建设高水平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开展新农合工作中,江阴市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以新农合为切入点,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并将其纳入“幸福江阴”创建的大局,推动了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在服务站点建设上,坚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站标志、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外墙装饰、统一内设科室”。到2006年底,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91个,社区卫生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在制度管理上,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项目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中心负责人担任法人代表,实行组织、人员、药品、建设标准、财务、业务“六个统一”管理。在功能发挥上,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社区首诊负责制、双向转诊制等,方便群众就医。广泛开展健康促进行动,签订社区保健服务合同,开展慢病管理、社区巡诊、家庭病床等服务,对贫困人群实行部分医疗费用减免等优惠措施。实施“幸福江阴免费健康体检行动”,每两年一次为全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并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健康档案。农民也有了自己的健康档案,这一做法在全省属首创。
【采访感言】
党的十七大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的重要内容,把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列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项重要任务之一,要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这为新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把医疗卫生重点放在农村,是着力解决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不协调问题的重大举措,也顺应了广大农民群众对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的新期待。“以农村为重点”,就是要更加重视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更加关注农民健康,更加有效地解决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能够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新农合制度从诞生伊始就承载着政府和农民群众各方解决农村医疗问题的期望,作为一项旨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制度,在目前条件下它也许还不能完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无疑,它为这一问题的彻底解决埋下了伏笔,奠定了制度框架,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农合的实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党的十七大同时还向广大人民群众作出了“五个有”的庄严承诺,“病有所医”是其中之一,对于农村来说,所谓“病有所医”包涵着丰富的内涵,首先,它意味着要让农民有地方看病、就近看病,这是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建设的问题。其次,它意味着要让农民看得起病,这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问题。第三,它意味着要让农民能看好病,这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的问题。最后,它还意味着要让农民做好预防少生病,这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推进的问题。新农合作为农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也是让农民实现“病有所医”的主要切入点。江苏5年来的实践业已证明,新农合的实施能够有效带动和促进整个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它不仅能让农民走出“有病难医”的困境,实现“病有所医”的目标,事实上也在推动农民享有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完成城市与农村医疗的对接以及服务的均等化,进一步实现“病有良医”。这一趋势在苏南一些发达地区农村已经初现端倪。
今年3月,全省新农合工作会议在常熟召开,会议对今后我省新农合工作提出了“增加补助、扩大受益、强化管理、巩固提高”的新要求,随着新农合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江苏的广大农民可以不必再为看病发愁,农民终将与城市居民一样充分享受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阳光。□
责任编辑:邹宏仪
【背景资料】
时下所说的农村合作医疗,即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这一制度,是在老农村合作医疗基础上的重建,为了区别,故称之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有不少专家、学者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区别进行了争论,其中基本共识是在政府出资方面,与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较,新农合加大了政府支持的力度,体现了更多的公益性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方面根据病情分等级报销,病情越重,报销越多,从而避免农民因病致贫。另一方面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报销最高限额,防止少数病人把合作医疗基金全部花光。如果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城市医疗体系的基石的话,那么,新农合就是我国目前解决农村医疗问题的基本制度。
【全省综述】
我省农村合作医疗早在1955年就在常熟市兴起,多年来,虽有一些反复,但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覆盖率一直稳定在60%左右。2002年10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以后,我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省政府于2003年作出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建立起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将此作为为全省为农民办的五件实事内容之一。我省新农合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4年全面推开,到2005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建立新农合制度,提前实现了国家提出的新农合全覆盖的要求。2006年,省委、省政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制定实施“十一五”规划,并与上一轮农村实事相衔接,决定再用3至5年时间推进农村新五件实事的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也被列入其中。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结合江苏的实际,近年来我省在开展新农合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增加筹资,强化规范管理,新农合取得了积极进展。
参合率逐步提高。从2003年试点开始,经过5年的实施,新农合参合率逐步提高,到2007年底全省新农合参合人口4316万人,参合率达到95%。我省参合人数、参合率及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数量等几年来都居全国首位。
筹资额度逐年增加。从基金筹集与使用情况看,我省从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之初筹资1.63亿元,到2005年筹资达到19.96亿元,2007年筹资已经达到33.49亿元,筹资总额显著增长。其中,2007年省财政补助资金7.89亿元,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5.78亿元,农民个人缴费8.89亿元。政府补助资金占筹资总额的70.7%,农民个人缴费占筹资总额26.5%。2007年全省新农合基金累计支出总额为33.22亿元。其中,用于住院补偿24.77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74.56%;门诊补偿6.88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20.71%,达到住院与门诊统筹基金的合理分配。
参合农民普遍受益。2003年至2007年,全省累计有1.32亿人次得到住院和门诊报销,累计补偿53.15亿元。2007年参合农民人均住院补偿1285元,比2006年增加302元,增长23.5个百分点,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31.18%,补偿封顶线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最高的地方达到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使农村居民的就诊利用率大幅提高,小病拖、大病捱的现象明显减少,越来越多的患病农民因为得到及时救治恢复了正常生活。
【各地采风】
按照国家和省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精神,全省各地在开展新农合工作中不拘泥于固定的模式,针对本地的实际积极创新、大胆实验,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探索出了一些新鲜的路子。
赣榆:滚动筹资,破解新农合推广难题。新农合在资金筹集上强调以政府投入为主,但也需要农民自己承担少部分筹资,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来讲,即使自筹资金比例很小,也是推广新农合一道跨不过去的坎。为简单快捷安全地筹集农民参加新农合的资金,调动农民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赣榆县从2004年开始实施了“滚动筹资”方式。具体做法是:采用微机联网方式,在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看病报销时即扣除该户农民下一年度应缴的参合费用。比方说,一位农民全家有3口人,他(她)某次看病花了300元,可以报销100元,在报销时,微机自动扣除他(她)全家下一年度参加合作医疗的费用45元(人均15元),然后给予55元的报销。如果农民第一次看病花的数额比较小,报销部分还不够下一年度的筹资额,可以由多次看病时累计扣除,扣满即止。通过这种方式,85%的参合农民自动“滚动”进入下一年度的合作医疗,保证了农民参合率的稳定。这一筹资方式在国家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了专题调研后,被给予充分肯定,称之为合作医疗筹资的“赣榆模式”。
铜山:规范管理,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新农合基金是广大农民的血汗钱,也是保命钱,出不得半点闪失,铜山县在新农合开展之初,就在基金的管理上狠下功夫,逐步摸索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一是落实基金专户管理,实行基金封闭运行。基本做到合作医疗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管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后结算。形成了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定点医疗单位四者之间相互制约的基金运行机制。二是落实统一会计核算,规范管理运行秩序。根据新农合的运行特点,统一会计核算科目和会计报表,对基金收支核算口径、资金划拨手续、补偿结算渠道、报账时间等均作出统一规定。全县合作医疗会计核算已形成了由县合管办统一控制,各镇合管办分别核算的会计核算体系。三是规范结算手续,确保补偿的真实性。为防止补偿过程中出现虚报冒领等弄虚作假现象,对补偿结算程序作出了“门诊补偿双处方制”和“住院病人补偿核实制”的严格规定。全县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已具备了一整套比较完整严密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县、镇两级会计管理制度。经过审计部门连续数年的专项审计,证实该县合作医疗“补偿程序、核算模式、报账结算、凭证审核、支出审批、补偿兑付”六统一已经基本形成。
东台:全面协调,实现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无缝衔接。医疗救助就是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力补充,长期以来,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工作由卫生、民政两个部门分别运作,这样的分工有其合理性,但也带来一些协调上的不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东台市尝试两项工作并网运行,同步管理,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建设两个平台来实现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衔接,首先是建设统一的农村卫生服务平台。实施农村药品供应阳光工程,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以集中招标、集中议价为主,公开比价的采购制度,并且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减免弱势群体医疗费用,救助对象凭证件在定点医院享受门诊诊疗费全减免,治疗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减免30%,住院诊疗费、床位费减半的优惠,缓解弱势群体看病贵的问题。其次是建设统一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结报平台。2005年,东台在原有的合作医疗实时结报网络上,增加投入10多万元,专门设计了医疗救助程序,与合作医疗在同一网络平台上运行。各定点医疗机构操作人员凭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就可以确认身份,录入医疗收费资料后网络自动计算合作医疗补偿与医疗救助金额,做到医疗收费、合作医疗补偿、医疗救助同步进行,一次性完成,基本实现了无缝衔接。
常熟:按病种结算,严格控制新农合医疗费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按病种结算是合作医疗建立有效费用控制机制的一种新探索。作为苏州市的首批试点地区,常熟市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按病种结算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首先,实施住院按病种结算使患者医疗费用明显下降,农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其次,实施住院按病种结算改变了新农合管理机构作为第三方的被动局面,新农合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协议管理、加强稽查、基金拨付、信息公示、满意率调查等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最后,实施住院按病种结算使医疗机构在费用控制活动中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各定点服务机构可以针对单病种付费制度下各病种治疗的成本标准,健全医院成本核算体系,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精打细算,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有效控制不必要的检查和用药,增强了内部管理的自主性。截止2007年8月底,常熟市具备开展按病种结算的31所医疗机构均全部实施,纳入按病种结算病例880例。人均住院医疗费用较实施前下降15.05%,合作医疗基金支付比例较传统按项目结算补偿比例提高8个百分点,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江阴:以点带面,建设高水平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开展新农合工作中,江阴市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以新农合为切入点,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并将其纳入“幸福江阴”创建的大局,推动了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在服务站点建设上,坚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站标志、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外墙装饰、统一内设科室”。到2006年底,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91个,社区卫生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在制度管理上,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项目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中心负责人担任法人代表,实行组织、人员、药品、建设标准、财务、业务“六个统一”管理。在功能发挥上,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社区首诊负责制、双向转诊制等,方便群众就医。广泛开展健康促进行动,签订社区保健服务合同,开展慢病管理、社区巡诊、家庭病床等服务,对贫困人群实行部分医疗费用减免等优惠措施。实施“幸福江阴免费健康体检行动”,每两年一次为全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并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健康档案。农民也有了自己的健康档案,这一做法在全省属首创。
【采访感言】
党的十七大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的重要内容,把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列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项重要任务之一,要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这为新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把医疗卫生重点放在农村,是着力解决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不协调问题的重大举措,也顺应了广大农民群众对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的新期待。“以农村为重点”,就是要更加重视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更加关注农民健康,更加有效地解决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能够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新农合制度从诞生伊始就承载着政府和农民群众各方解决农村医疗问题的期望,作为一项旨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制度,在目前条件下它也许还不能完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无疑,它为这一问题的彻底解决埋下了伏笔,奠定了制度框架,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农合的实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党的十七大同时还向广大人民群众作出了“五个有”的庄严承诺,“病有所医”是其中之一,对于农村来说,所谓“病有所医”包涵着丰富的内涵,首先,它意味着要让农民有地方看病、就近看病,这是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建设的问题。其次,它意味着要让农民看得起病,这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问题。第三,它意味着要让农民能看好病,这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的问题。最后,它还意味着要让农民做好预防少生病,这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推进的问题。新农合作为农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也是让农民实现“病有所医”的主要切入点。江苏5年来的实践业已证明,新农合的实施能够有效带动和促进整个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它不仅能让农民走出“有病难医”的困境,实现“病有所医”的目标,事实上也在推动农民享有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完成城市与农村医疗的对接以及服务的均等化,进一步实现“病有良医”。这一趋势在苏南一些发达地区农村已经初现端倪。
今年3月,全省新农合工作会议在常熟召开,会议对今后我省新农合工作提出了“增加补助、扩大受益、强化管理、巩固提高”的新要求,随着新农合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江苏的广大农民可以不必再为看病发愁,农民终将与城市居民一样充分享受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阳光。□
责任编辑:邹宏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