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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虽然岗位普通,但直接经手现金,其贪污、挪用行为,不仅造成资金的重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银行的信誉。近年来,银行职员贪污、挪用犯罪呈上升趋势。仅2007年至2010年,营山县检察院查办金融系统职员贪污、挪用案件8件11人,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一、银行职员贪污、挪用的主要手段
一是虚开客户票据,挪用客户资金。挪用客户资金,主要是伪造虚假票据或存单,将客户的钱挪作他用。我县边远山区某邮政储蓄员熊某,利用行规不健全,监管失控的漏洞,经常一人办理储蓄业务,采用虚开银行存单的手段,挪用客户资金近20万元,直到客户取钱时才发现储蓄所根本没有此笔存款业务以致案发。又如某储蓄员王某在办理贷款回收业务过程中,采用一套凭证不套写的办法挪用资金近30万元,案发后长期潜逃在外,严重影响了银行的信誉。
二是利用管理现金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我县某行营业部总出纳李某利用管理库存现金的职务之便,从2008年2月至同年9月案发时多次挪用公款共计75万元。其手段有两种:一种作案手段是直接从公款中提取现金交给柜员打到指定帐户上,而柜员并不知道其是挪用的公款,只当是正常银行业务;另一种方式是小部分挪用款躲过监控用随身携带的挎包把现金带出去。同时,我们在办案中还发现银行职员利用管理金库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情况,而二案中监管人员都没有按规定对现金进行核对。
三是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某行职员王某利用担任营业部综合柜员负责银行业务之便,私自采取先截留客户转帐支票进帐单延缓入帐,再将客户现金存款改为转帐方式把帐做平套现金近20万元挪做己用。此后王某为了不暴露,又采用相同手段将多家客户资金截留,反复挪用后次公款归还前次公款的方法来填补直至案发。
四是伪造客户印鉴,贪污客户资金。我们在办理某行罗某贪污一案中发现,罗某利用职务之便私下将某客户印鉴片复印了一份,然后私刻,因无法取得现金支票、转帐支票,于是就盗用别人身份证开户,然后通过电汇方式先后两次从该客户的帐上打款,共计87万元,月对帐时,又擅自盖上私刻印章,然后将假对帐的回执交行里蒙混过关。
五是利用虚假核呆贪污资金。在银行核销呆坏帐过程中,个别银行工作人员通过虚构文件,将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帐户列入呆坏帐名单,从中套取资金,也有的与客户串通作案,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我们在查办某破产企业私分国有资产一案中发现,某行违规放贷近百万元,然后通过虚假核呆的方式将此笔巨款作核销呆帐处理,导致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二、银行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与其他行业相比,金融系统的规章制度是比较健全和严密的。但“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再严密的制度都存在疏漏和管理上的松驰,个别素质不高的银行职员正是利用这一点实现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的。
一是基层经营管理权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金融系统基层单位往往是集人、财、物及业务经营决策权于一身,虽然有一定的内部控制机制,但难以有效发挥监控作用,存在上级疏于监督,同级没有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情况。如我县邮政储员王某、熊某利用一个人办理存款和贷款回收业务实施的金融犯罪。
二是基础管理混乱,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具体表现在:对现金提取、现金入库、大额资金频繁进出缺乏监督,业务工作流程缺乏严格规范的制度约束,以人少为由,一人多岗,一人临岗,相互替岗和脱岗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内部存在储蓄、出纳、会计、信贷等部门的印鉴、凭证、票据等保管不严,对过期作废的重要凭证不及时清理,随意摆放,这就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诱发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如某行先是发生了金库管理员利用监管不严的漏洞把库存现金10万元带出库挪作己用的案件,随后又发生了营业室出纳挪用公款近80万元和柜员挪用客户资金近20万元的案件,与其管理上的混乱存在很大的关系。
三是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有令不行。从金融行业绝大多数的发案情况看,“十案九违规”,多与执行规章不严,内部管理松驰有关。有的机构不认真执行双人临柜、双人管库、离岗交接登记制度。有的不按规定管理计算机,不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不按保密要求管理使用和定期更换密码口令。还有的不认真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造成信贷业务违规操作,甚至出现以贷谋利和诱发贪污案件。如某行违规放贷和核呆,造成近百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内部业务检查质量不高,违规成本低。某些金融部门一些内部业务检查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两手抓”不够落实,特别是对易发案件的风险点和重点部位的自律检查质量不高,使一些本该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致使个别银行职员贪污、挪用的资金数额越来越大。而有的金融部门对发生的案件,往往不深究,不严查,内部处理能轻则轻,瞒案不报,怕单位受损,怕集体奖金被减,怕个人发展受挫。在客观上助长了图谋不轨之人的犯罪心理。
五是随着新业务的发展,相应的管理机制没有跟上。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和金融业逐步迈向商业化的进程中,出现了金融经营体系和监管体制相对滞后的情况。在新业务不断推出,基础手段不断更新的同时,缺乏对职务犯罪的防范意识,忽视对某些权力的监督,对职责权利关系未作相应调整,使得内控管理和制约机制建设跟不上,造成乘隙作案增多。
三、预防银行职员贪污、挪用的建议
虽然银行职员职务犯罪的手段各异,但多是利用银行在管理上的漏洞实施的,应紧密结合银行业务工作,积极制定防范对策和措施。
(一)建立新的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金融伦理。建立适应经济发展的新道德,形成良好的金融伦理、企业文化和金融秩序才是治本之道。帮助员工建立道德理想和道德良心,用道德理想激励员工追求应该做什么,用道德良心防止员工实施不应该做的东西,从而在思想防线上形成遏制和防范金融犯罪的一道屏障。
(二)强化监管效能,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一是要积极采用信贷跟踪检查、内部跟班操作,坚持按权限管理,授权增责,责任到人,责权对等。二是建立业务防范、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的岗位责任制。三是加强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和实施,使规章和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把好选人用人关,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一是建立有效的分权制衡和监督约束机制。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离任职资格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四是建立对用人失察、监管不力或不作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坚决打击金融职务犯罪,以打促防。金融部门要勇于揭短亮丑,坚决摒弃“查办案件影响业务”的错误思想。对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要坚持运用教育的、行政的、经济的、制度的手段,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的,必须迅速与司法部门联系,坚决绳之以法,绝不搞下不为例。同时要将查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曝光,警钟长鸣,充分发挥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作用。
(作者通讯地址:四川省营山县检察院,四川营山637700)
一、银行职员贪污、挪用的主要手段
一是虚开客户票据,挪用客户资金。挪用客户资金,主要是伪造虚假票据或存单,将客户的钱挪作他用。我县边远山区某邮政储蓄员熊某,利用行规不健全,监管失控的漏洞,经常一人办理储蓄业务,采用虚开银行存单的手段,挪用客户资金近20万元,直到客户取钱时才发现储蓄所根本没有此笔存款业务以致案发。又如某储蓄员王某在办理贷款回收业务过程中,采用一套凭证不套写的办法挪用资金近30万元,案发后长期潜逃在外,严重影响了银行的信誉。
二是利用管理现金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我县某行营业部总出纳李某利用管理库存现金的职务之便,从2008年2月至同年9月案发时多次挪用公款共计75万元。其手段有两种:一种作案手段是直接从公款中提取现金交给柜员打到指定帐户上,而柜员并不知道其是挪用的公款,只当是正常银行业务;另一种方式是小部分挪用款躲过监控用随身携带的挎包把现金带出去。同时,我们在办案中还发现银行职员利用管理金库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情况,而二案中监管人员都没有按规定对现金进行核对。
三是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某行职员王某利用担任营业部综合柜员负责银行业务之便,私自采取先截留客户转帐支票进帐单延缓入帐,再将客户现金存款改为转帐方式把帐做平套现金近20万元挪做己用。此后王某为了不暴露,又采用相同手段将多家客户资金截留,反复挪用后次公款归还前次公款的方法来填补直至案发。
四是伪造客户印鉴,贪污客户资金。我们在办理某行罗某贪污一案中发现,罗某利用职务之便私下将某客户印鉴片复印了一份,然后私刻,因无法取得现金支票、转帐支票,于是就盗用别人身份证开户,然后通过电汇方式先后两次从该客户的帐上打款,共计87万元,月对帐时,又擅自盖上私刻印章,然后将假对帐的回执交行里蒙混过关。
五是利用虚假核呆贪污资金。在银行核销呆坏帐过程中,个别银行工作人员通过虚构文件,将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帐户列入呆坏帐名单,从中套取资金,也有的与客户串通作案,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我们在查办某破产企业私分国有资产一案中发现,某行违规放贷近百万元,然后通过虚假核呆的方式将此笔巨款作核销呆帐处理,导致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二、银行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与其他行业相比,金融系统的规章制度是比较健全和严密的。但“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再严密的制度都存在疏漏和管理上的松驰,个别素质不高的银行职员正是利用这一点实现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的。
一是基层经营管理权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金融系统基层单位往往是集人、财、物及业务经营决策权于一身,虽然有一定的内部控制机制,但难以有效发挥监控作用,存在上级疏于监督,同级没有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情况。如我县邮政储员王某、熊某利用一个人办理存款和贷款回收业务实施的金融犯罪。
二是基础管理混乱,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具体表现在:对现金提取、现金入库、大额资金频繁进出缺乏监督,业务工作流程缺乏严格规范的制度约束,以人少为由,一人多岗,一人临岗,相互替岗和脱岗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内部存在储蓄、出纳、会计、信贷等部门的印鉴、凭证、票据等保管不严,对过期作废的重要凭证不及时清理,随意摆放,这就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诱发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如某行先是发生了金库管理员利用监管不严的漏洞把库存现金10万元带出库挪作己用的案件,随后又发生了营业室出纳挪用公款近80万元和柜员挪用客户资金近20万元的案件,与其管理上的混乱存在很大的关系。
三是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有令不行。从金融行业绝大多数的发案情况看,“十案九违规”,多与执行规章不严,内部管理松驰有关。有的机构不认真执行双人临柜、双人管库、离岗交接登记制度。有的不按规定管理计算机,不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不按保密要求管理使用和定期更换密码口令。还有的不认真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造成信贷业务违规操作,甚至出现以贷谋利和诱发贪污案件。如某行违规放贷和核呆,造成近百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内部业务检查质量不高,违规成本低。某些金融部门一些内部业务检查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两手抓”不够落实,特别是对易发案件的风险点和重点部位的自律检查质量不高,使一些本该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致使个别银行职员贪污、挪用的资金数额越来越大。而有的金融部门对发生的案件,往往不深究,不严查,内部处理能轻则轻,瞒案不报,怕单位受损,怕集体奖金被减,怕个人发展受挫。在客观上助长了图谋不轨之人的犯罪心理。
五是随着新业务的发展,相应的管理机制没有跟上。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和金融业逐步迈向商业化的进程中,出现了金融经营体系和监管体制相对滞后的情况。在新业务不断推出,基础手段不断更新的同时,缺乏对职务犯罪的防范意识,忽视对某些权力的监督,对职责权利关系未作相应调整,使得内控管理和制约机制建设跟不上,造成乘隙作案增多。
三、预防银行职员贪污、挪用的建议
虽然银行职员职务犯罪的手段各异,但多是利用银行在管理上的漏洞实施的,应紧密结合银行业务工作,积极制定防范对策和措施。
(一)建立新的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金融伦理。建立适应经济发展的新道德,形成良好的金融伦理、企业文化和金融秩序才是治本之道。帮助员工建立道德理想和道德良心,用道德理想激励员工追求应该做什么,用道德良心防止员工实施不应该做的东西,从而在思想防线上形成遏制和防范金融犯罪的一道屏障。
(二)强化监管效能,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一是要积极采用信贷跟踪检查、内部跟班操作,坚持按权限管理,授权增责,责任到人,责权对等。二是建立业务防范、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的岗位责任制。三是加强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和实施,使规章和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把好选人用人关,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一是建立有效的分权制衡和监督约束机制。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离任职资格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四是建立对用人失察、监管不力或不作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坚决打击金融职务犯罪,以打促防。金融部门要勇于揭短亮丑,坚决摒弃“查办案件影响业务”的错误思想。对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要坚持运用教育的、行政的、经济的、制度的手段,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的,必须迅速与司法部门联系,坚决绳之以法,绝不搞下不为例。同时要将查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曝光,警钟长鸣,充分发挥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作用。
(作者通讯地址:四川省营山县检察院,四川营山63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