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新疆阿勒泰哈萨克族阿巴克克烈部落于1836年至1949年适用了“四位毕官首领”法规.该法规是父父子子代代相传的家谱记载,民间日常生活习惯形成,得到部落臣民认可,并长期实施的习惯法.该法规的内容可归纳为9条.阿巴克克烈“四位毕官首领”法规是研究哈萨克族法律文化的重要的组成部分.该法规具有重要的历史文献价值,无疑是丰富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