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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继往开来的时间节点上,立足于我国加大在世贸组织大平台上作为,加大对外开放的寄望,通过分析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年辉煌轨迹和问题,笔者认为有以下六条经验教训可以记取。
第一条经验教训:定好位置,明确目标
作为新成员,我国入世后确定了一个目标、五项职责。即以逐步成为成熟成员为目标。五项任务是:熟悉规则、运用规则和参与规则制定;在享受过渡期权利的同时,履行承诺的义务;担当成员职责,如接受政策审议,运用贸易争端经济机制,缴纳会费等;参与2002年开始的多哈回合谈判;维护世贸组织。
入世后,中国牢记目标,完成五项任务,为自身带来九大积极效应:一是中国成为“言必行,行必果”信誉很高的成员;二是加大对外开放,深入参与经济全球化;三是中国成为贸易第一、世界经济第二,外汇储备第一,综合国力大大增强的大国;四是市场经济法规体系建立,市场经济活力涌现;五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新兴产业崛起;六是国民福利加多,法制观念有所加强;七是“两岸四员”经贸关系不断密切;八是对世界经贸贡献加大,大国形象显现;九是增强深化改革开放的信心。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不可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第一、贸易高速发展,但严重失衡。如货物贸易比重过高,出口贸易发展速度高于进口贸易发展速度,货物贸易顺差而服务贸易逆差,货物价格贸易条件与货物购买力贸易条件逆向发展,出口依存度过高,等等。第二、尚未形成与中国外经贸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贸易谈判权。第三、参与世贸组织的深度和广度,影响力有限。第四、贸易争端加多、加深,贸易摩擦频发。第五、国内有些部门出台的法规、决策和表态与世贸组织规则出现背离,使世贸组织主管部门被动。第六、某些企业世贸组织规则淡薄,常因产品假冒伪劣,侵权盗版等劣行,屡屡违规,引来投诉和争端。
今后,随着日渐成为新兴经济体和世贸组织的核心成员,中国新目标是成为贸经强国。面临至少七方面的新任务:即纠正上述问题,做到全面协调发展;主动加大和坚持对等的开放;以互利共赢理念构筑与世贸组织成员的关系;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成功;主动与世贸组织成员沟通与协调,化解贸易争端;加强双边与多边贸易体制有机结合;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向更加公开、高效、公平的方向发展。
第二条经验教训:切实遵守和执行世贸规则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认真学习,熟悉世贸组织规则,全面履行加入承诺,建立起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贸易法律体制;以规则为准绳,积极参与世贸组织例会,监督其他成员履行义务的情况,推动解决中国与其他成员关注的贸易热点问题;掌握和运用世贸规则,妥善处理中国与其他成员的贸易摩擦与争端解决案件;积极参与多哈回合新规则的制定。
中国对世贸规则的负责态度,产生五大效益:即赢得世贸组织和成员的信任和好评,为中国利用世贸组织平台发展贸易,加深开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使中国政府、企业和学术界加深了对世贸规则的认识,推动思维方式与执政观念的更新,加速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逐步摆脱“关系”学的羁绊,经营和贸易行为逐步法制化,主动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正当权益;为中国对外开放提供法律保障;为中国后十年深度运用和参与世贸规则制定积累了经验。
然而,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下管理思维的束缚和规则意识的不自觉,中国人世后在遵循和执行世贸规则上出现了以下问题,诸如,国内尚未形成世贸规则整体意识,政府部门主管人员对世贸规则存在生疏和断档现象;政府一些部门出台的一些政策、规定忽视和背离WTO规则;企业在贸易活动中,忽视、背离世贸规则现象不时出现;出现贸易争端,国内媒体、公众不以规则判断是非,感情大于理性;离开时代背景研究中国接受的特殊条款,提出不切实际的应对办法;在多哈回合中,提出的议案数量和质量不及发达国家和印度等成员。
随着过渡期政策审议的结束和接受正常审议阶段的到来,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对中国的审议诉求进入深层次。为此,今后我国在世贸规则上应朝以下方向进军:一是就三大领域规则相互关系,特别是“灰区”规定要下功夫研究与运用;二是加深市场经济机制研究与改革,早日摆脱《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中有关市场经济条件的羁绊;三是在参与多哈回合谈判中,在单独议案和共同议案提出上下功夫;四是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各类企业和中介组织,就世贸组织规则进行全面学习和深入的掌握;五是尽早结束加入WTO诸边协议《政府采购协议》的谈判和应对;尽早启动参加另一个诸边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的谈判;六是加强对贸易对象国和投资东道国的贸易规则的深入了解和研究,为企业加大“走出去”步伐提供规则支持。
第三条经验教训:加强实力,加大作为
在世贸组织中,经济贸易实力决定世贸成员运用规则和参与规则制定的有效程度。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坚持通过开放引进竞争与合作,促进产业竞争力的提升。由此,社会主义市场活力激发,比铰优势发挥,经济贸易实力增强,增强了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例如,中国逐步成为核心成员;加大运用规则和参与规则制定的能力;加大参与政策审议和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能力;成为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主要谈判方;加强与其他世贸组织成员交往、沟通与合作的能力;获得世贸组织在中国举办相关国际会议的机会;加大支持世贸组织建设的能力,中国提供的会费逐步加多,2010年开始主动资助;进入世贸组织机构的人员逐步增多。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下述问题正在影响我国经贸实力的强固:市场发育程度滞后;国内市场供应与需求失衡,外贸依存度远远高于世界和发达国家整体水平;资本运用失当,在外资大量流入的同时,境内大量民间资本无处正常投放;市场法规体系不够健全,执法不力,痼疾顽存;我国外贸高速发展的基础不牢,如加工贸易占整个贸易的一半,三资企业占进出口贸易一半以上,出口增长靠出口物量带动,品牌滞后于规模扩张,成本提高和人民币升值困扰出口,企业尚未形成整体、厚实的竞争力。同时,中国大企业与国际一流企业相比,在国际化经营水平、生产链与销售链的构建上,在全球资源整合掌握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与机制、经营管理能力、市场营销能力、风险调控能力等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中小企业融资艰难,人才缺乏,产品档次低,竞争方式落后,我国号称“制造大国”,但处于全球产业链U字型的低端;虽是资源性产品进出口大国,但未掌握价格的主导权。
为此,今后十年,我国应加强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改革经济和贸易发展方式,加强自主创新研发能力,注意品牌培育,培养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提高实力和竞争力。否则,将削弱我国在世贸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第四条经验教训:做好谈判,争取最佳条款 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采取的是“战略决策、原则灵活、坚持循进、权义基平、全民应对”的谈判方式;入世后,则采取“以规为本、循序前进、安稳求实、方式多样、服从裁决”的谈判方式。在局部和具体贸易争端谈判中,我国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多种形式。这些谈判方式,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取得了比较理想的结果,也为贸易环境的改善提供了法规保障。
随着我国地位的提高和世贸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我国今后将面临以下的谈判环境,即谈判对象加多,内容向纵深发展;对我国谈判诉求多样化,发达国家要求我国加大开放度,新兴发展中国家成员与我国“碰撞”谈判加多,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对我国的谈判诉求提高;局部和具体谈判任务繁重。同时,随着我国国内经济利益的多元化和诉求的多样化,对外谈判协调难度加大。
为此,我国需要在全局谈判上加大参与、主动积极、多方协调、关注整体;而在局部和具体谈判策略上,要区别对待、针锋相对、方式多样、量力而行。为提高应诉局部和具体争端谈判的成功率,应在以下几方面努力:加强应对谈判的战略谋划和具体实施的谈判团队的组织;研究清楚投诉案件的缘由与根据;以充实可靠信息和资料对投诉案件缘由检定;找出投诉案件应对解决的途径与方式;2016年前,我国需要从企业、行业乃至整体上摆脱非完全市场经济条款上功夫;做好应对后果的预测与补救工作。
第五条经验教训:支持世贸,加强应对机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积极支持世贸组织的运行,诸如:建立和加强与世贸组织相应的政府组织机构;在日内瓦建立精简高效的使馆;全面履行入世承诺,接受过渡期审议和定期审议;通过例会等方式监督其他成员履行义务情况;遵循世贸规则,妥善处理贸易摩擦与争端;积极参与多哈回合谈判;支持机构建设,如期缴纳会费和提供资助。我国与世贸组织建立起了和谐的关系,成为负责任的成熟成员。
今后,应从两个方面加强中国与世贸组织的关系:首先,努力扩大在世贸组织的空间,如增加议案提交,扩大任职人数,争取汉语成为工作语言,增加非政府组织参与世贸组织活动的授予权;其次,国家需要设立由商务部牵头的权威性更高的多边贸易谈判委员会,主管国内外所有的有关世贸组织方面的事务。
第六条经验教训:加强研究和培养世贸人才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对世贸组织研究转入正常、持续地研究。比如:应对的专题性研究增多;出现了专业性刊物,如《WTO经济导刊》、《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中国世界贸易组织年鉴》等;一些大学还开设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专业,培养专门人才;出现了针对世贸组织的非政府研究组织;媒体也加强了对中国与世贸组织成员贸易关系的关注;中国已成为了解世贸组织人数最多、世贸组织知识普及最广的国家。以上的努力,均有力支持了中国的世贸组织工作。
与此同时,我国在对世贸组织研究、人才培养和报道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值得记取和改进。
首先,对WTO本身研究不足,出现“四化一割”现象。“四化”集中表现在:一是外在化,离开世贸组织本身,先《为主地研究世贸组织;二是泛化,把不属于世贸组织的领域纳入世贸组织;三是理想化,以为人世后天下太平,贸易争端消失;四是妖魔化,把加入世贸组织后的问题都归咎于世贸组织。而“一割”是把经济理论、政策分析与世贸组织本身割裂开来,缺乏实用性。
其次,一些研究离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背景,抽象地研究一些条款。如离开时代背景去研究我国入世文件中的“两反两保”条款,与我国入世时两个文件的整体相割裂,轻易上纲上线,形成误导。
再次,迄今为止,国内尚未形成整体的世贸组织教育体系,尚未培养出真正的专家型世贸组织人才和律师。
最后,国内一些媒体对WTO报道失准。当中国与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出现贸易争端时,国内媒体不以世贸组织规则判断是非,感情大于理性,评论带有一些狭隘民族主义的情绪,出现误导。
第一条经验教训:定好位置,明确目标
作为新成员,我国入世后确定了一个目标、五项职责。即以逐步成为成熟成员为目标。五项任务是:熟悉规则、运用规则和参与规则制定;在享受过渡期权利的同时,履行承诺的义务;担当成员职责,如接受政策审议,运用贸易争端经济机制,缴纳会费等;参与2002年开始的多哈回合谈判;维护世贸组织。
入世后,中国牢记目标,完成五项任务,为自身带来九大积极效应:一是中国成为“言必行,行必果”信誉很高的成员;二是加大对外开放,深入参与经济全球化;三是中国成为贸易第一、世界经济第二,外汇储备第一,综合国力大大增强的大国;四是市场经济法规体系建立,市场经济活力涌现;五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新兴产业崛起;六是国民福利加多,法制观念有所加强;七是“两岸四员”经贸关系不断密切;八是对世界经贸贡献加大,大国形象显现;九是增强深化改革开放的信心。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不可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第一、贸易高速发展,但严重失衡。如货物贸易比重过高,出口贸易发展速度高于进口贸易发展速度,货物贸易顺差而服务贸易逆差,货物价格贸易条件与货物购买力贸易条件逆向发展,出口依存度过高,等等。第二、尚未形成与中国外经贸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贸易谈判权。第三、参与世贸组织的深度和广度,影响力有限。第四、贸易争端加多、加深,贸易摩擦频发。第五、国内有些部门出台的法规、决策和表态与世贸组织规则出现背离,使世贸组织主管部门被动。第六、某些企业世贸组织规则淡薄,常因产品假冒伪劣,侵权盗版等劣行,屡屡违规,引来投诉和争端。
今后,随着日渐成为新兴经济体和世贸组织的核心成员,中国新目标是成为贸经强国。面临至少七方面的新任务:即纠正上述问题,做到全面协调发展;主动加大和坚持对等的开放;以互利共赢理念构筑与世贸组织成员的关系;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成功;主动与世贸组织成员沟通与协调,化解贸易争端;加强双边与多边贸易体制有机结合;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向更加公开、高效、公平的方向发展。
第二条经验教训:切实遵守和执行世贸规则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认真学习,熟悉世贸组织规则,全面履行加入承诺,建立起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贸易法律体制;以规则为准绳,积极参与世贸组织例会,监督其他成员履行义务的情况,推动解决中国与其他成员关注的贸易热点问题;掌握和运用世贸规则,妥善处理中国与其他成员的贸易摩擦与争端解决案件;积极参与多哈回合新规则的制定。
中国对世贸规则的负责态度,产生五大效益:即赢得世贸组织和成员的信任和好评,为中国利用世贸组织平台发展贸易,加深开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使中国政府、企业和学术界加深了对世贸规则的认识,推动思维方式与执政观念的更新,加速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逐步摆脱“关系”学的羁绊,经营和贸易行为逐步法制化,主动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正当权益;为中国对外开放提供法律保障;为中国后十年深度运用和参与世贸规则制定积累了经验。
然而,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下管理思维的束缚和规则意识的不自觉,中国人世后在遵循和执行世贸规则上出现了以下问题,诸如,国内尚未形成世贸规则整体意识,政府部门主管人员对世贸规则存在生疏和断档现象;政府一些部门出台的一些政策、规定忽视和背离WTO规则;企业在贸易活动中,忽视、背离世贸规则现象不时出现;出现贸易争端,国内媒体、公众不以规则判断是非,感情大于理性;离开时代背景研究中国接受的特殊条款,提出不切实际的应对办法;在多哈回合中,提出的议案数量和质量不及发达国家和印度等成员。
随着过渡期政策审议的结束和接受正常审议阶段的到来,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对中国的审议诉求进入深层次。为此,今后我国在世贸规则上应朝以下方向进军:一是就三大领域规则相互关系,特别是“灰区”规定要下功夫研究与运用;二是加深市场经济机制研究与改革,早日摆脱《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中有关市场经济条件的羁绊;三是在参与多哈回合谈判中,在单独议案和共同议案提出上下功夫;四是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各类企业和中介组织,就世贸组织规则进行全面学习和深入的掌握;五是尽早结束加入WTO诸边协议《政府采购协议》的谈判和应对;尽早启动参加另一个诸边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的谈判;六是加强对贸易对象国和投资东道国的贸易规则的深入了解和研究,为企业加大“走出去”步伐提供规则支持。
第三条经验教训:加强实力,加大作为
在世贸组织中,经济贸易实力决定世贸成员运用规则和参与规则制定的有效程度。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坚持通过开放引进竞争与合作,促进产业竞争力的提升。由此,社会主义市场活力激发,比铰优势发挥,经济贸易实力增强,增强了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例如,中国逐步成为核心成员;加大运用规则和参与规则制定的能力;加大参与政策审议和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能力;成为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主要谈判方;加强与其他世贸组织成员交往、沟通与合作的能力;获得世贸组织在中国举办相关国际会议的机会;加大支持世贸组织建设的能力,中国提供的会费逐步加多,2010年开始主动资助;进入世贸组织机构的人员逐步增多。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下述问题正在影响我国经贸实力的强固:市场发育程度滞后;国内市场供应与需求失衡,外贸依存度远远高于世界和发达国家整体水平;资本运用失当,在外资大量流入的同时,境内大量民间资本无处正常投放;市场法规体系不够健全,执法不力,痼疾顽存;我国外贸高速发展的基础不牢,如加工贸易占整个贸易的一半,三资企业占进出口贸易一半以上,出口增长靠出口物量带动,品牌滞后于规模扩张,成本提高和人民币升值困扰出口,企业尚未形成整体、厚实的竞争力。同时,中国大企业与国际一流企业相比,在国际化经营水平、生产链与销售链的构建上,在全球资源整合掌握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与机制、经营管理能力、市场营销能力、风险调控能力等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中小企业融资艰难,人才缺乏,产品档次低,竞争方式落后,我国号称“制造大国”,但处于全球产业链U字型的低端;虽是资源性产品进出口大国,但未掌握价格的主导权。
为此,今后十年,我国应加强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改革经济和贸易发展方式,加强自主创新研发能力,注意品牌培育,培养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提高实力和竞争力。否则,将削弱我国在世贸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第四条经验教训:做好谈判,争取最佳条款 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采取的是“战略决策、原则灵活、坚持循进、权义基平、全民应对”的谈判方式;入世后,则采取“以规为本、循序前进、安稳求实、方式多样、服从裁决”的谈判方式。在局部和具体贸易争端谈判中,我国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多种形式。这些谈判方式,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取得了比较理想的结果,也为贸易环境的改善提供了法规保障。
随着我国地位的提高和世贸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我国今后将面临以下的谈判环境,即谈判对象加多,内容向纵深发展;对我国谈判诉求多样化,发达国家要求我国加大开放度,新兴发展中国家成员与我国“碰撞”谈判加多,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对我国的谈判诉求提高;局部和具体谈判任务繁重。同时,随着我国国内经济利益的多元化和诉求的多样化,对外谈判协调难度加大。
为此,我国需要在全局谈判上加大参与、主动积极、多方协调、关注整体;而在局部和具体谈判策略上,要区别对待、针锋相对、方式多样、量力而行。为提高应诉局部和具体争端谈判的成功率,应在以下几方面努力:加强应对谈判的战略谋划和具体实施的谈判团队的组织;研究清楚投诉案件的缘由与根据;以充实可靠信息和资料对投诉案件缘由检定;找出投诉案件应对解决的途径与方式;2016年前,我国需要从企业、行业乃至整体上摆脱非完全市场经济条款上功夫;做好应对后果的预测与补救工作。
第五条经验教训:支持世贸,加强应对机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积极支持世贸组织的运行,诸如:建立和加强与世贸组织相应的政府组织机构;在日内瓦建立精简高效的使馆;全面履行入世承诺,接受过渡期审议和定期审议;通过例会等方式监督其他成员履行义务情况;遵循世贸规则,妥善处理贸易摩擦与争端;积极参与多哈回合谈判;支持机构建设,如期缴纳会费和提供资助。我国与世贸组织建立起了和谐的关系,成为负责任的成熟成员。
今后,应从两个方面加强中国与世贸组织的关系:首先,努力扩大在世贸组织的空间,如增加议案提交,扩大任职人数,争取汉语成为工作语言,增加非政府组织参与世贸组织活动的授予权;其次,国家需要设立由商务部牵头的权威性更高的多边贸易谈判委员会,主管国内外所有的有关世贸组织方面的事务。
第六条经验教训:加强研究和培养世贸人才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对世贸组织研究转入正常、持续地研究。比如:应对的专题性研究增多;出现了专业性刊物,如《WTO经济导刊》、《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中国世界贸易组织年鉴》等;一些大学还开设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专业,培养专门人才;出现了针对世贸组织的非政府研究组织;媒体也加强了对中国与世贸组织成员贸易关系的关注;中国已成为了解世贸组织人数最多、世贸组织知识普及最广的国家。以上的努力,均有力支持了中国的世贸组织工作。
与此同时,我国在对世贸组织研究、人才培养和报道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值得记取和改进。
首先,对WTO本身研究不足,出现“四化一割”现象。“四化”集中表现在:一是外在化,离开世贸组织本身,先《为主地研究世贸组织;二是泛化,把不属于世贸组织的领域纳入世贸组织;三是理想化,以为人世后天下太平,贸易争端消失;四是妖魔化,把加入世贸组织后的问题都归咎于世贸组织。而“一割”是把经济理论、政策分析与世贸组织本身割裂开来,缺乏实用性。
其次,一些研究离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背景,抽象地研究一些条款。如离开时代背景去研究我国入世文件中的“两反两保”条款,与我国入世时两个文件的整体相割裂,轻易上纲上线,形成误导。
再次,迄今为止,国内尚未形成整体的世贸组织教育体系,尚未培养出真正的专家型世贸组织人才和律师。
最后,国内一些媒体对WTO报道失准。当中国与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出现贸易争端时,国内媒体不以世贸组织规则判断是非,感情大于理性,评论带有一些狭隘民族主义的情绪,出现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