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市政工程招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解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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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摘要:近年来,市政工程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广泛关注,这对其招标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研究招标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及相应对策有着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相关内容做了概述,分析了市政工程招标过程中的多项存在问题,并结合相关实践经验,提出了包括建立健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制度等在内的市政工程招标中问题的对策,希望有助于相关工作的实践。
  关键词:市政工程;招标;问题;策略
  在市场竞争状态下,企业为适应市场而提高自己的工程质量,同时招标人也拥有更多选择,能够做出更好的判断。这些对于市政建设市场都是良性的发展二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偏差,导致招标方的权益无法保障,对此,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
  一、市政工程招标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对投标企业的有效观察。随着经济的发展,市政工程越来越多,也导致了市政企业如同雨后春笋一样繁衍起来。市政工程竞争激烈,僧多粥少,当有市政工程招标的时候,由于投标门槛低,不少企业接踵而至。由于缺乏有效的观察制度,无法对投标企业做出准确的评估,存在着入围投标企业参差不齐,企业生产力低,竞争力差等现象,容易出现优质单位不能中标的结果,无法保证市政工程质量,影响了政府形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无底标中标或最低价中标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现阶段的建筑市场正处于转型阶段,市场机制还不是很完善,面广量多的众多企业正处在深化改革阶段,我们不难想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实施最低价中标会加剧不正当竞争,招标人在无标底中标的驱动下,不仅处于失控状态,而且有的更是认为标价越低越好。一些实力较差、素质低下、管理不规范的自然人和承包商,持着“只要业务到手,什么都有了”的想法,紧紧抓住招标人的心态,不断压价,最后以最低报价进入市场,对竞争的曲解严重破坏和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再说了以“最低价中标”产生的经营风险由谁来负责呢?
  3.有些政府部门对招标工作干预过多。首先,地方保护主义太严重。据相关了解,有些地方的领导在市政工程招标的时候,所有的项目都给自己本地的企业干,甚至口头上规定,什么样的市政工程给什么样的企业干。即使一些企业在人员素质、生产能力、资质等级和竞争力都严重不足的时候,中标率也相当高。甚至在招标以前,领导就规定了一个本地企业中标率。更有甚者,直接把标底告诉有关人等,以使其本地企业中标。其次,标段划分不合理。为了便于施工的组织和管理,通常对标段进行划分。但在项目招标中存在着标段划分多过、过小现象。
  4.评标专家的问题。评标定标在招投标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评标专家素质要高,评标程序要合理。随着市场监管程序的不断规范,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成为招投标活动中最为敏感的问题。评标专家是评标裁判,其素质的高低,职业道德的水准,能否公正客观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直接影响到评标的成效。专家不专,一些专家甚至跨行业参加评标工作;缺乏责任心,评标时专家之间居然还能交头接耳,交换评标结果;素质不高。而且,也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难以保证评标结果的公正合理。
  二、关于市政工程招标中问题的对策
  在市政工程招标的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思索创新,解决问题,为市政工程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加强诚信制度建设。为公平公正、有效地开展市政工程招标工作,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一个建立健全的投标人诚信评价体系制度。诚信评价体系通过采集参与建设市场相关活动企业的信用和企业综合信息,对其做出评价,并将结果与招投标活动挂钩。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实力、社会贡献、优质产品、技术进步、业主履约评价、不良行为信息。各级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范本,设置合理的企业信用评分分值,指导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成果。各级建设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事权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信用评价的监督管理,发现被评价企业在建筑市场、工程现场方面有不良行为的信息应及时录入评价系统。推出诚信评价体系,特別是针对当前投标单位围标、串标、挂靠和代理单位行为不规范的现状,将起到积极作用,保证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强化标前监管审查。严格监督招标人是否按照项目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招标。对不符合招标条件和不按要求招标的建设工程,其招标文件不予备案。招标文件编制应坚持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不得为特定对象“量体裁衣”。备案时要重点审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内容。如发现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内容时应及时告知招标人,由招标人自行改正后重新备案。未经备案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不得作为招投标的依据。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普通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完成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资格)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资格)等级要求,原则上不得将业绩作为必要合格条件。
  3.提高评标专家素质。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应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首先,确保入库质量,把好选拔关。严格执行专家管理有关要求,坚持品德、能力与责任心并重原则,加强本行业评标专家的资格审查工作。其次,建立“一标一评”工作机制,每次评标结束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评标专家的考勤情况、工作态度和评标纪律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并作为动态考核的依据之一。对经常性不参加评标活动或者违反评标纪律,不能客观公正评标的专家,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对严重失职的评标专家,应当及时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将其清出专家库,同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再次要加强培训教育,夯实素质基础。采取短期轮训的方法,小批量、多批次地进行,培训内容既充实,又要有针对性。在思想道德方面,做好引导和正面教育;在工程建设方面,组织他们学习和掌握评标的方法与标准。要建立和完善标后评估结果与专家动态管理和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评标专家和其他各方主体行为。
  4.规范中介市场秩序。完善现行的“一项目一评价”的业绩评估机制,在委托人对代理项目评价的基础上,增加招投标监管和服务机构、评标专家以及投标人对代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的招标代理质量的评价;将代理机构纳入诚信评价体系,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市场行为、社会信誉进行综合评价及考核;积极探索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择办法,杜绝代理机构以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代理项目。完善代理专职人员管理。加强对代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人员的信用管理,建立完善对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的信用考核评介机制。因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机构行为不规范等原因延误工程项目招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对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
  三、结语
  通过对市政工程招标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当前各种条件下,招标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是多方面的,有关人员应该从这些存在问题的客观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最为符合实际的对策,以获取最终良好效果。
  参考文献:
  [1]郑立平,夏兴武.市政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西建筑.2014(33):88-89.
  [2]臧亚娟.招标过程中有关评标问题的探讨[J].中国招标.2014(37):112-113.
  [3]赵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对策U1.科技经济市场.2015(1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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