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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旨在建立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其对于修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亦会产生深刻影响,而在其背景下,小产权房的解决,必须以建立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制度为根本,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入市措施。同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农村集体组织多管齐下,共同采取适度措施,致力于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