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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已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而是通过开展“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但“一事一议”制度实施几年来,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既有制度本身的问题,也有制度执行的问题。要使“一事一议”制度达到预期效果,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制度,有必要对当前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作分析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