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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拉开了一场深刻广泛的农村综合改革的序幕。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农村的第三次革命,为农民减负增收谱写了新的一页。但是如何巩固税费改革成果,避免“黄宗羲定律”重演,仍是我们不得不严肃面对的重大问题。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国家和农民的分配关系,是改善农民生活状况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