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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合理调节分配收入、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为目的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引来了众多关注,在受到众多非议时,应认识到房产税改革的积极意义,以英美国家的财产税为先例,我国进行房产税改革确有必要。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试点;积极作用;财产税
1.房产税的含义及征收依据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房产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主体缴纳的一种财产税。目前我国房产税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是由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为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在开征此项房产税时,我国尚未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大多实行福利分房,因而城镇个人拥有住房的情况极少,在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的背景下,《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即个人自住住房,以下简称个人住房)免税,因而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生产经营性房产。此项税种,在世界上是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主要对保有的房产征收。
2.房产税开征原因
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就房产税改革试点答记者问中,针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原因答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居民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房地产也成为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的要求,有必要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
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一是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收入分配差距也在不断拉大。这种差距在住房方面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房产税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二是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我国人多地少,需要对居民住房消费进行正确引导。在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通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可以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3.房产税改革部分试点情况
3.1主要原因
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的主要原因是源于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我国目前对个人住房普遍征税的条件尚不成熟。对个人住房征税需要在制度建设设计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因而进行部分试点,进行初步制度设计并积累经验。
3.2法律依据及税收用途
目前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主要法律依据为《房产税暂行条例》。同时,房产税制度需要与时代并行,在试点城市中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由于房产税为地方税,因而房产税改革试点征收的房产税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为充分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改革试点征收的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民生问题。
3.3发展前景
国家相关部门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免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4.房产税具体透析
房产税改革有其积极的作用,同时,不可避免地,也带来一些负面作用。我认为,对比其正负面的效应,我们应当肯定房产税改革:
4.1房产税改革既完善了我国目前的税制体系也有利于健全地方税收体制
首先,从整体上来看,房产税改革终结了我国目前财产税缺失状态。我国目前的税制体系,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财产税,现有的财产税,如城镇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只是针对特定财产使用或者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种税,并没有针对个人拥有的财产存量进行调节。一旦对居民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则意味着中国财产税缺失状态的终结,政府可以对包括收入、消费、财产等多个环节实施税收调节,对于转型期的面临着贫富差距逐渐加大的中国至关重要。
其次,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在部分城市的试点已将税权从中央下放到地方,是为一大突破,此项税收将被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加以精心培育。作为对财产存量进行调节税种,其比生产环节的直接税种更具体有稳定性,并能随着经济增长稳定增加,今后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稳定收入来源,将为地方政府提供更高的公共服务水平打下坚实的财力基础。
4.2房产税改革对调节贫富差距、促进居民住房合理消费有着较强的正面效应
首先,房产税以分层次区别对待为原则,能够有效调节财富的初次分配。在重庆、上海的试点改革中,我们可以看到,房产税的开征目前主要是面向高档住宅或者外市、本市居民购买的第二套住房,税率从房屋档次的由低到高及和从消费必需品到额外投资相应递增,住房面积小的居民会享受减免税,而住房面积大、档次高、非第一套住房的居民则需多缴税。因而既能起到调节收入贫富差距的作用,同时又能够有效调节居民住房消费理念,促进居民形成合理住房消费的观念。
其次,房产税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导向,能够有效调节财富的二次分配。财政支出是进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主要手段,房产税改革政策中决定将收入定向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能够在解决低收入家庭困难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对于促进“低端有保障”有积极意义。
4.3房产税改革对于调控目前房地产市场也能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首先,从房产税征收对象来看,重庆、上海两个试点城市中,所征收的房产税主要针对的是高档住宅或者投资房。高档住宅征税,从长期看,能够引导居民培养合理住房消费理念,根据需求决定市场原理,可以有效引导房地产市场投资导向合理居住空间发展;针对投资房征税,和物业税配合,投资者会更多的注意接盘者投资需求,从而能够挤压投资投机,减少闲置空房的存在。
其次,从房产税税率设置来看,税率随着房产每平方米价格的升高而呈同方向变动,档次越高的房产,税收越高,消费者会考虑增加住房市场中小户型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居民选择合理住房消费,从而遏制高端市场,打击房地产市场虚夸之风。
再次,从收入用途来看,房地产税收收入定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难的问题,缓解由于中国人“安土重迁”传统观念带来的房地长市场强劲需求,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5.结语
目前,我国房产税改革仍处于初期试点阶段,主要从增量住房入手,涉及面小,可以减少试点初期改革的难度,有利于试点的顺利推进。在试点经验积累充分,研究探索逐渐成熟后,可以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推广全国的方案中,应体现出对百姓基本居住需求的充分考虑和对困难群体的特殊照顾,既要考虑不同城市居民的平均住房水平,也要考虑未来居住需求的增长空间。这是在征收房产税的世界各国实践中普遍反映出的特点。同时,在改革方案中也应注意到简化税制,合理调整税基、税率,加强征收管理。
从世界范围来看,征收房产税的1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是对个人拥有的住房普遍征收,无论是增量和存量住房都在纳税范围内,所以,无论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来看,亦或是从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制方面来看,还是从国际实践方面看,房产税的改革有其必要性和发展空间。 [科]
【参考文献】
[1]贾康.房产税改革:美国模式和中国选择.人民论坛,2011,(03).
[2]刘瑞华.房产税-狼真的来了.中国新闻周刊,2011-1-31.
[3]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税改革的回顾与展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1-1-27.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试点;积极作用;财产税
1.房产税的含义及征收依据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房产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主体缴纳的一种财产税。目前我国房产税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是由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为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在开征此项房产税时,我国尚未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大多实行福利分房,因而城镇个人拥有住房的情况极少,在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的背景下,《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即个人自住住房,以下简称个人住房)免税,因而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生产经营性房产。此项税种,在世界上是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主要对保有的房产征收。
2.房产税开征原因
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就房产税改革试点答记者问中,针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原因答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居民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房地产也成为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的要求,有必要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
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一是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收入分配差距也在不断拉大。这种差距在住房方面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房产税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二是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我国人多地少,需要对居民住房消费进行正确引导。在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通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可以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3.房产税改革部分试点情况
3.1主要原因
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的主要原因是源于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我国目前对个人住房普遍征税的条件尚不成熟。对个人住房征税需要在制度建设设计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因而进行部分试点,进行初步制度设计并积累经验。
3.2法律依据及税收用途
目前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主要法律依据为《房产税暂行条例》。同时,房产税制度需要与时代并行,在试点城市中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由于房产税为地方税,因而房产税改革试点征收的房产税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为充分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改革试点征收的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民生问题。
3.3发展前景
国家相关部门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免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4.房产税具体透析
房产税改革有其积极的作用,同时,不可避免地,也带来一些负面作用。我认为,对比其正负面的效应,我们应当肯定房产税改革:
4.1房产税改革既完善了我国目前的税制体系也有利于健全地方税收体制
首先,从整体上来看,房产税改革终结了我国目前财产税缺失状态。我国目前的税制体系,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财产税,现有的财产税,如城镇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只是针对特定财产使用或者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种税,并没有针对个人拥有的财产存量进行调节。一旦对居民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则意味着中国财产税缺失状态的终结,政府可以对包括收入、消费、财产等多个环节实施税收调节,对于转型期的面临着贫富差距逐渐加大的中国至关重要。
其次,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在部分城市的试点已将税权从中央下放到地方,是为一大突破,此项税收将被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加以精心培育。作为对财产存量进行调节税种,其比生产环节的直接税种更具体有稳定性,并能随着经济增长稳定增加,今后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稳定收入来源,将为地方政府提供更高的公共服务水平打下坚实的财力基础。
4.2房产税改革对调节贫富差距、促进居民住房合理消费有着较强的正面效应
首先,房产税以分层次区别对待为原则,能够有效调节财富的初次分配。在重庆、上海的试点改革中,我们可以看到,房产税的开征目前主要是面向高档住宅或者外市、本市居民购买的第二套住房,税率从房屋档次的由低到高及和从消费必需品到额外投资相应递增,住房面积小的居民会享受减免税,而住房面积大、档次高、非第一套住房的居民则需多缴税。因而既能起到调节收入贫富差距的作用,同时又能够有效调节居民住房消费理念,促进居民形成合理住房消费的观念。
其次,房产税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导向,能够有效调节财富的二次分配。财政支出是进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主要手段,房产税改革政策中决定将收入定向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能够在解决低收入家庭困难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对于促进“低端有保障”有积极意义。
4.3房产税改革对于调控目前房地产市场也能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首先,从房产税征收对象来看,重庆、上海两个试点城市中,所征收的房产税主要针对的是高档住宅或者投资房。高档住宅征税,从长期看,能够引导居民培养合理住房消费理念,根据需求决定市场原理,可以有效引导房地产市场投资导向合理居住空间发展;针对投资房征税,和物业税配合,投资者会更多的注意接盘者投资需求,从而能够挤压投资投机,减少闲置空房的存在。
其次,从房产税税率设置来看,税率随着房产每平方米价格的升高而呈同方向变动,档次越高的房产,税收越高,消费者会考虑增加住房市场中小户型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居民选择合理住房消费,从而遏制高端市场,打击房地产市场虚夸之风。
再次,从收入用途来看,房地产税收收入定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难的问题,缓解由于中国人“安土重迁”传统观念带来的房地长市场强劲需求,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5.结语
目前,我国房产税改革仍处于初期试点阶段,主要从增量住房入手,涉及面小,可以减少试点初期改革的难度,有利于试点的顺利推进。在试点经验积累充分,研究探索逐渐成熟后,可以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推广全国的方案中,应体现出对百姓基本居住需求的充分考虑和对困难群体的特殊照顾,既要考虑不同城市居民的平均住房水平,也要考虑未来居住需求的增长空间。这是在征收房产税的世界各国实践中普遍反映出的特点。同时,在改革方案中也应注意到简化税制,合理调整税基、税率,加强征收管理。
从世界范围来看,征收房产税的1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是对个人拥有的住房普遍征收,无论是增量和存量住房都在纳税范围内,所以,无论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来看,亦或是从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制方面来看,还是从国际实践方面看,房产税的改革有其必要性和发展空间。 [科]
【参考文献】
[1]贾康.房产税改革:美国模式和中国选择.人民论坛,2011,(03).
[2]刘瑞华.房产税-狼真的来了.中国新闻周刊,2011-1-31.
[3]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税改革的回顾与展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