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行为自查及纠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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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由于现今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大,大部分建设单位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进行了违法分包的行为。本文首先讲述了总承包企业需要梳理在建以及新建的项目,然后对违法分包行为的检查要点以及纠正方案进行了简要的介绍,以此来供相关人士交流参考。
  关键词:电力工程;分包纠纷;纠正措施
  能源高速消耗推动了电力建设的勃发。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拆迁等活动都离不开分包行为。有数据显示,电力建设途中发生伤亡事故的概率最高点在于分包行为。因此针对分包行为的自查及纠正就显得尤其重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对新建以及在建项目进行梳理
  首先,总承包企业应对当前新建以及在建项目进行梳理自查,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分包企业的项目应该着重整顿,专项监管督查发现,有不少分包企业违法分包行为比较严重,那么检查的重点是项目分包情况,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增加检查频率,每隔半年应该进行重点抽查和严格治理。对正在建造的项目进行梳理,在进行梳理时根据电力建设主管部门明确的23种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制定详细的检查标准,且检查标准明确、严格、细化。对正在建造的项目或准备新建的项目一旦查出相关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广处罚范围。总承包企业可对违法分包企业采取停工整顿、主张违约金支付、损失赔偿等民事责任[1]。
  二、违法分包行为的检查要点以及纠正方案
  (一)工程项目系统的人员关系组成
  管理不善纠纷存在于电力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于总承包方不规范的监督管理造成的纠纷。具体表现为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在电力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不认真负责,或监管人员在工地实行“三不管”的敷衍行为。分包商的两面做派,对总承包商的监管人员毫无畏惧心理。更有监管人员认知失误或对分包方的造事行为采取息事宁人的消极态度,以至于部分分包方贪污腐败的行为愈发张狂。分包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或是监管人员能力有限。只要求硬件水品而导致文化水平低下。由于电力建设施工过程十分艰苦,工作队伍所处环境极具危险性。如若施工负责人不能做到合理分配,规避危险,反而带头盲目作业,那么就很有可能导致工作人员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甚至可能导致整个工程的延期。在整个建筑施工工作中,分包工程安全管理极其重要。一旦哪个环节协调不善,就极有可能产生矛盾纠纷。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发互不相关的两个环节的矛盾,也可能导致工期延误[2]。因此要对多家分包商的承接能力、安全监管能力进行评估。要事前对分包商的信息有充足的了解,再加以综合性的評估。电力施工工程中,人们看到有利可图难免出现见缝插针的贪污腐败行为。对于贪污腐败的主体,要建立工程的“黑名单”制度。对于违法乱纪的企业和个人,应在“黑名单”上公示,将其所做行为备案于信用档案中,对其不当行为做出严厉的谴责与不认可。在评估时,对其不当行为加以适当的扣分品评,同时对分包商进行清退机制。
  (二)合同文书
  所有工程的合同必须由公司的名义签署,禁止与自然人签署施工合同,分公司没有签署施工合同的主体资格。检查者主要是分公司、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要求他们对正在施工的项目依照规定逐一自查。主要工程材料、以及工程设备采购的合同上没有以公司的名义或者分公司的名义签署的,双方可以协商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可以与采购设备者签订委托采购协议。如有不符,可以和对方商量,重新开合格的发票。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设备或者相应的证件时,不能签订分包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必须重新与具有资格和证件的总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如果分包合同中出现再次分包的情况,如果不以书面形式取消再分包合同,立即停止分包合同的运行,事后书面证据应该收好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如果公司没有专业的承包证书,应该与相应的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电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的管理人员,如果没有及时履行监管义务,应及时告知,通知其返回到现场工作。分包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如果没有持证上岗,分包单位与合同里不一致的,主要管理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没有按时支付工资、养老保险金的,这些情况,如果没有及时改正,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并根据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3]。
  (三)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也是检查与自纠的关键点,在电力建设中,必须依法取得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标准检查项目施工的质量,确保项目施工的质量保证,在施工过程中,要自检、自查、互检、互查,对不合格的工作指标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主要工作人员必须有岗位证,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检查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项目经理的质量承诺书、委托书是否齐全等。
  (四)资金疏通关系
  部分发包人贪图小利,有目的的选择不符合资质的分包单位,为掩盖自身非法违法行为,常常采取贿赂上级单位或政府官员等手段。如此,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无法人为控制势态时,就引发了多方面的劳动纠纷。工程分包选择了不符合资质的分包商,从而极有可能造成粗放的分包管理,分包队伍的技术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的不足。
  因此要加大违法分包的惩罚力度。对于分包行为未被法律承认的施工单位,应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情节严重者,应责令暂停工程,停业整顿。更严重者,可以吊销其资质证书。对于工程监理人行为不当的处置措施,可以是责令改正,报告上级单位或领导,对其进行行政处分。以上行为不当的主体或其上级主管机关个人行为不当,均可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审理处置,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来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平衡[4]。
  三、结束语
  从事电建行业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实施相关项目,项目管理员应自觉遵守项目的相关规定,实施符合条件的分包工程,所有人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实施电建工程时,要保证其实施的合法性,也要确保实施的安全性,这样才能促进电力建设工程市场的规范发展。
  参考文献:
  [1]袁业飞.打击转包分包,不妨换一个思路聚焦工程质量治理中的转包分包问题[J].中华建设,2016(11):6-9.
  [2]佚名.住建部通报2015年12月份全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J].建筑技术开发,2016(2):81-81.
  [3]夏文胜.关于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理解和检查途径[J].建筑安全,2016,31(12):60-62.
  [4]张笑玲.工程转分包行为的法律风险、处理原则及防控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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