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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教育部、国家民委颁行《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中学阶段学生每学年要保证10-12个课时的“民族团结教育”的教学活动时间,并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中考、高考考试范围。我校(此处指青海省海北州第一高级中学,下文同)地处民族地区,突出历史课中“民族团结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笔者将“民族团结教育”渗透到七年级《中国历史》(人教版)下册:第五课:《“和同为一家”》一课的课堂教学设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