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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03年6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现将《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皖发[2003]9号)精神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