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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中共十六大提出“扩大在市、县进行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以来,党代会常任制再次成为党内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所谓党代会常任制,就是关于党代会本身如何“常任”的一系列制度结构、价值体系与程序设计。具体表现形态主要有三:一是以常任的党代表为组织主体,二是以每年召开一次党的代表大会为运作载体,三是在价值取向与实践运作定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