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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围绕老龄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为认真贯彻落实,长阳县于2012年出台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自当年10月1日起实施.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坚持老龄工作“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围绕“五个老有”的目标,认真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切实履行职责,宣传老年事业法律法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为构建文明和谐长阳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