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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30年来一直不变的农村土地制度日益呈现出多种不足,作为全国的农业大省河南省,农村土地问题上也出现了诸多问题,本文就农村土地问题出现的“新矛盾”的存在性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新矛盾”的关键途径是开展土地流转。
关键词 新矛盾 存在性土地流转
一、前言
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省,全省土地制度一直进行自上而下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改革。因时因地不同,乡村社区在选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的具体模式呈现多样化,主要有农户经营加“大稳定、小调整”、两田制、土地股份制等几种模式[1],这种土地模式为河南省农业的发展乃至全国农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根据对河南省农业情况调查显示:近千名受访者中87%的农民认为近年来农业发展较好[2],诚然,这种承包经营方式的确带来了历史性的巨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普遍提高,农民经营农业与市场相结合,种植结构更加合理等;但是,改革开放已经30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30 年不变的这种小农经营也日益出现了一些不足例如经营分散,以小家庭为主利润低,风险大,无法形成规模效应等等,这是河南省以及全国农业大省都共同面临的问题,但笔者感到,河南省面临的农村土地问题不仅仅是这些,结合河南省的省情,河南省在土地问题上出现了新的矛盾——农村从事人数与农村耕地面积不变,并且这个矛盾还有不断深化的趋势,下面笔者对这一矛盾做进一步的分析。
二、 “新矛盾”的存在性分析
分析农村土地问题的新矛盾存在性,笔者将从组成矛盾的双方进行入手,通过对矛盾双方可行性的分析来判断这一新矛盾的存在性。
(一) 农村从事农业人数的下降
“新矛盾”的构成之一便是河南省从事农业人数,如图一所示,根据统计年鉴的相关整理,不难发现,截止到2009年,河南农村从事农业人数已经比2000年下降了近1000万人,确实出现了明显的下降。

图1“ 河南省从事农业人数(统计年鉴整理)①
那么什么原因导致了从事农业人数的下降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三:
第一,河南省的劳动力迁移。河南省一直是全国的人口大省,但是由于一直以附加值较低的传统农业为主,经济发展一直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偏低,伴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不断完善,交通的不断便利,河南省便催生了“走出去”以农民为主的劳动大军,每年都有大批的有生劳动力放弃了只能带来微薄收入的农业而转向了发达省份的第二、第三产业。过去,河南省的“底子厚”,劳动力十分充足,并未对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农业带来太大的影响,但是,随着我国计划生育的长抓不懈,河南省的有生劳动力的数量正在逐步减少,河南省这一传统优势正逐渐消失。因此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农业必然要受到影响,产生从事农业人数的下降。
第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变化。现阶段河南省的农民工的构成也在发生变化,逐渐形成以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他们是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成长的一代,思想观念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生代”的农民工外出打工已经不是以自己的生计或者增加家中的收入为主要目的,而更多的以到城市中追求高品质的生活和能够享受城市居民所能享受相同的公共服务为主要目的。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可以为了自己在城市中的梦想而放弃自己家中的耕地。这样,在部分农村已经出现了因有生劳动力的外出打工,耕地无人可种的尴尬窘境。
第三,河南省的政策变化。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说明我国正式进入了产业结构的转型期,那么作为第一大产业的农业也必将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对象,根据产业结构演变规律的配第—克拉克定律,我国的农业就业人口数量必然会下降。其次,河南省在十七大报告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三化一协调”的经济建设方针,即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工业化的协调发展思路,那么随着河南省“三化一协调”的稳步推进,河南省农业从业人口也会下降。
由此,结合河南省劳动力的自身属性和目前河南省所面临的新形势,从事农业人口数量的下降是必然的趋势。
(二)农村耕地面积的保护
“新矛盾”的另外一个构成因素便是农村土地耕地面积。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耕地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07年统计,全国耕地仅有18.26亿亩,人均只有1.38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一些省(市)人均耕地已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警戒。可以看出,全国目前耕地面积的保护势在必行。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省,在保护耕地面积上更是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8年10月23日新华社发布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划全国耕地保有量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随着我国18亿亩耕地红线的出台,再加上中央一直把河南省作为“全国粮仓”,河南省的耕地面积必须要得到有效保障,耕地面积已经成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换句话说河南省耕地面积也将基本维持在7926千公顷②(从近五年的统计年鉴能发现这一规律)。
因此,通过笔者分析,农村耕地面积的不变与从事农业人数的减少这一矛盾是存在的。就目前的流失的劳动力,从事农业人数对河南省的农业耕地不会够成太大的影响,这是因为农业人口多底子相对较厚造成的。但是,我们已经看到从事农业人口的下降是一个不可扭转的趋势,与耕地面积不变的矛盾只会逐步加深。这便是河南省土地问题所面临的新矛盾
三、解决“新矛盾”的关键途径——土地流转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处理好这样的矛盾呢?当然,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河南省进行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的必然趋势,是一种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其中的外出务工人员对河南省经济发展乃至全国的经济增长所做出的贡献也是不可估量的。所以我们当然不能因噎废食,把大量外出务工人员捆绑在土地,何况这也是不现实的。那么这种矛盾应当怎样解决呢?
笔者认为解决这个矛盾就应当从根本进行入手,农业最根本问题首先要解决的便是土地问题,全省正在坚持不懈地进行农业现代化,就是解决目前这种矛盾的根本途径,但是很多人在进行农业现代化改造紧紧浮于表面,把大量增加机械化的程度片面的理解为农业化程度,为农民提供优良的种子以及传授先进的农业耕种知识等,固然农业机械化的程度高低的确反应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但农业现代化归根结底是对农业进行现代化,而农业的问题还是要从耕地来抓,所以笔者感到土地流转的稳步开展才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途径,这是因为:
第一,土地流转能够产生规模效应,产生规模经济。假设我们设投入要素中劳动为L,资本为K,成本为C(C1为未产生规模效应的成本,C2为产生规模效应的成本,根据规模效应可知C21),存在规模效应的产量应为Q2=F(hL,hK),那么根据规模报酬递增性质,我们能够得到Q2>Q1,为了使问题简化,我们假设需求函数为P=a-bQ,那么我们可以得到利润L1=PQ1-C1,同理,L2=PQ2-C2,因此我们可以得到L2-L1=P(Q2-Q1)+C1-C2,因为Q2>Q1,C1>C2,故L2>L1,即规模效应带来了较大的利润,产生了规模经济③,从公式的结论我们也能看到,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我们看到此举不仅能保障我省完成国家粮仓的任务,还能让农民得到切身的实惠,达到双赢的目的。从事农业人口的不断减少的根本原因便是从事农业微薄的收入,如果能够通过规模经济的带动,提高了农民的收入,调动了潜在从事农业人口的积极性,必然能够保障从事农业人口的数量。
第二,土地流转能够减少从事农业人口的数量。从事农业人口数量减少这一趋势不可阻挡,而土地流转却能恰恰满足这个要求,化解与耕地面积不变的矛盾。土地流转能够让愿意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劳动力从中解脱出来的同时,还能把闲置的耕地转移到愿意进行耕地的农民手中,由于土地经过土地流转后进行了再分配,使耕地面积能够更加集中,对耕地面积采用机械化作业的可能性也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农业的现代化,实现耕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并且能够有效杜绝因外出务工而导致的耕地荒废的情况,这样从事农业人口数量虽然正在减少,但是耕地面积仍然可以得到保障。
第三,土地流转能够使粮食产量明显增长。土地流转能够使分散的耕地得到规制,并且能够得到集中化的管理,这为提高农业的机械化程度提供了契机。根据西方经济学家索罗所提出的索罗模型可知,技术进步对产出的增长最为明显。因此,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就是一种农业的技术进步,那么根据原理,必然能够带来粮食产量的明显增长。土地流转为农业的技术进步提供了条件,成为农业技术更新的跳板,笔者相信随着土地流转的开展,农业的技术水平的得到提高,在耕地面积不变的情况下仍然能实现粮食产粮的较快增长,保证“全国粮仓”的战略地位。
因此,土地流转能够解决河南省目前所面临的这一新矛盾。笔者相信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进一步开展,农村土地问题“新矛盾”会得到有效的缓解,对我省的农业现代化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注释
①资料来源:根据2002—2010年河南省统计年鉴整理制表而得.
②资料来源:2010河南省统计年鉴.
③资料来源: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四版.
参考文献
[1]姚洋.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框架.中国社会科学,2000(2):54—65.
[2]李亚峰.《资本论》对我国土地流转制度建设的启示.保定学院学报,2010,(2).
[3]张务伟.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可行性分析——基于灰色模型GM11的预测结果的思考.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0,(4).
[4]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第四版.689页-690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30年来一直不变的农村土地制度日益呈现出多种不足,作为全国的农业大省河南省,农村土地问题上也出现了诸多问题,本文就农村土地问题出现的“新矛盾”的存在性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新矛盾”的关键途径是开展土地流转。
关键词 新矛盾 存在性土地流转
一、前言
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省,全省土地制度一直进行自上而下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改革。因时因地不同,乡村社区在选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的具体模式呈现多样化,主要有农户经营加“大稳定、小调整”、两田制、土地股份制等几种模式[1],这种土地模式为河南省农业的发展乃至全国农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根据对河南省农业情况调查显示:近千名受访者中87%的农民认为近年来农业发展较好[2],诚然,这种承包经营方式的确带来了历史性的巨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普遍提高,农民经营农业与市场相结合,种植结构更加合理等;但是,改革开放已经30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30 年不变的这种小农经营也日益出现了一些不足例如经营分散,以小家庭为主利润低,风险大,无法形成规模效应等等,这是河南省以及全国农业大省都共同面临的问题,但笔者感到,河南省面临的农村土地问题不仅仅是这些,结合河南省的省情,河南省在土地问题上出现了新的矛盾——农村从事人数与农村耕地面积不变,并且这个矛盾还有不断深化的趋势,下面笔者对这一矛盾做进一步的分析。
二、 “新矛盾”的存在性分析
分析农村土地问题的新矛盾存在性,笔者将从组成矛盾的双方进行入手,通过对矛盾双方可行性的分析来判断这一新矛盾的存在性。
(一) 农村从事农业人数的下降
“新矛盾”的构成之一便是河南省从事农业人数,如图一所示,根据统计年鉴的相关整理,不难发现,截止到2009年,河南农村从事农业人数已经比2000年下降了近1000万人,确实出现了明显的下降。

图1“ 河南省从事农业人数(统计年鉴整理)①
那么什么原因导致了从事农业人数的下降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三:
第一,河南省的劳动力迁移。河南省一直是全国的人口大省,但是由于一直以附加值较低的传统农业为主,经济发展一直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偏低,伴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不断完善,交通的不断便利,河南省便催生了“走出去”以农民为主的劳动大军,每年都有大批的有生劳动力放弃了只能带来微薄收入的农业而转向了发达省份的第二、第三产业。过去,河南省的“底子厚”,劳动力十分充足,并未对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农业带来太大的影响,但是,随着我国计划生育的长抓不懈,河南省的有生劳动力的数量正在逐步减少,河南省这一传统优势正逐渐消失。因此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农业必然要受到影响,产生从事农业人数的下降。
第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变化。现阶段河南省的农民工的构成也在发生变化,逐渐形成以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他们是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成长的一代,思想观念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生代”的农民工外出打工已经不是以自己的生计或者增加家中的收入为主要目的,而更多的以到城市中追求高品质的生活和能够享受城市居民所能享受相同的公共服务为主要目的。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可以为了自己在城市中的梦想而放弃自己家中的耕地。这样,在部分农村已经出现了因有生劳动力的外出打工,耕地无人可种的尴尬窘境。
第三,河南省的政策变化。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说明我国正式进入了产业结构的转型期,那么作为第一大产业的农业也必将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对象,根据产业结构演变规律的配第—克拉克定律,我国的农业就业人口数量必然会下降。其次,河南省在十七大报告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三化一协调”的经济建设方针,即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工业化的协调发展思路,那么随着河南省“三化一协调”的稳步推进,河南省农业从业人口也会下降。
由此,结合河南省劳动力的自身属性和目前河南省所面临的新形势,从事农业人口数量的下降是必然的趋势。
(二)农村耕地面积的保护
“新矛盾”的另外一个构成因素便是农村土地耕地面积。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耕地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07年统计,全国耕地仅有18.26亿亩,人均只有1.38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一些省(市)人均耕地已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警戒。可以看出,全国目前耕地面积的保护势在必行。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省,在保护耕地面积上更是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8年10月23日新华社发布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划全国耕地保有量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随着我国18亿亩耕地红线的出台,再加上中央一直把河南省作为“全国粮仓”,河南省的耕地面积必须要得到有效保障,耕地面积已经成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换句话说河南省耕地面积也将基本维持在7926千公顷②(从近五年的统计年鉴能发现这一规律)。
因此,通过笔者分析,农村耕地面积的不变与从事农业人数的减少这一矛盾是存在的。就目前的流失的劳动力,从事农业人数对河南省的农业耕地不会够成太大的影响,这是因为农业人口多底子相对较厚造成的。但是,我们已经看到从事农业人口的下降是一个不可扭转的趋势,与耕地面积不变的矛盾只会逐步加深。这便是河南省土地问题所面临的新矛盾
三、解决“新矛盾”的关键途径——土地流转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处理好这样的矛盾呢?当然,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河南省进行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的必然趋势,是一种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其中的外出务工人员对河南省经济发展乃至全国的经济增长所做出的贡献也是不可估量的。所以我们当然不能因噎废食,把大量外出务工人员捆绑在土地,何况这也是不现实的。那么这种矛盾应当怎样解决呢?
笔者认为解决这个矛盾就应当从根本进行入手,农业最根本问题首先要解决的便是土地问题,全省正在坚持不懈地进行农业现代化,就是解决目前这种矛盾的根本途径,但是很多人在进行农业现代化改造紧紧浮于表面,把大量增加机械化的程度片面的理解为农业化程度,为农民提供优良的种子以及传授先进的农业耕种知识等,固然农业机械化的程度高低的确反应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但农业现代化归根结底是对农业进行现代化,而农业的问题还是要从耕地来抓,所以笔者感到土地流转的稳步开展才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途径,这是因为:
第一,土地流转能够产生规模效应,产生规模经济。假设我们设投入要素中劳动为L,资本为K,成本为C(C1为未产生规模效应的成本,C2为产生规模效应的成本,根据规模效应可知C2
第二,土地流转能够减少从事农业人口的数量。从事农业人口数量减少这一趋势不可阻挡,而土地流转却能恰恰满足这个要求,化解与耕地面积不变的矛盾。土地流转能够让愿意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劳动力从中解脱出来的同时,还能把闲置的耕地转移到愿意进行耕地的农民手中,由于土地经过土地流转后进行了再分配,使耕地面积能够更加集中,对耕地面积采用机械化作业的可能性也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农业的现代化,实现耕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并且能够有效杜绝因外出务工而导致的耕地荒废的情况,这样从事农业人口数量虽然正在减少,但是耕地面积仍然可以得到保障。
第三,土地流转能够使粮食产量明显增长。土地流转能够使分散的耕地得到规制,并且能够得到集中化的管理,这为提高农业的机械化程度提供了契机。根据西方经济学家索罗所提出的索罗模型可知,技术进步对产出的增长最为明显。因此,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就是一种农业的技术进步,那么根据原理,必然能够带来粮食产量的明显增长。土地流转为农业的技术进步提供了条件,成为农业技术更新的跳板,笔者相信随着土地流转的开展,农业的技术水平的得到提高,在耕地面积不变的情况下仍然能实现粮食产粮的较快增长,保证“全国粮仓”的战略地位。
因此,土地流转能够解决河南省目前所面临的这一新矛盾。笔者相信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进一步开展,农村土地问题“新矛盾”会得到有效的缓解,对我省的农业现代化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注释
①资料来源:根据2002—2010年河南省统计年鉴整理制表而得.
②资料来源:2010河南省统计年鉴.
③资料来源: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四版.
参考文献
[1]姚洋.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框架.中国社会科学,2000(2):54—65.
[2]李亚峰.《资本论》对我国土地流转制度建设的启示.保定学院学报,2010,(2).
[3]张务伟.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可行性分析——基于灰色模型GM11的预测结果的思考.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0,(4).
[4]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第四版.689页-6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