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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时期,吉林省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钏度全部建立,这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标志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吉林省基本建立。但从整体上看,社会保障还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在城市社会保障范围还比较窄。一些城镇困难群体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二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十分薄弱,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