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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两则网络反腐新闻实在抢眼:一是湖南省株州市纪委近日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利用网络反腐倡廉的文件,名为《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立即受到舆论关注。此前,株州市纪委书记杨平也因在网络论坛实名收集处理反腐线索,被誉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人”。这个暂行办法,是株州市纪委将个人行为升级为集体行动的结果。这一国内首个纪委网络反腐办法,很快被网友们追捧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办法”。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暂行办法为我国网络反腐树立了一个新标杆,标志着中国网络反腐正大步向制度化迈进。二是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锋,被矿业大学的一位教授在网上曝光了一夫二妻等腐败丑闻,纪委根据网上举报,顺藤摸瓜,将这个贪官“网”个正着。随后在全国上下很快引起了关于网络反腐的热议。当前,对网络反腐这一新生事物有几点值得特别注意。
一、网络反腐重在认真查处,避免流于形式
株州经验在媒体公布之后,不少地方立即仿效,有的忙于出台文件,有的着手建网站,还有的正准备到株州学习取经。应该说这种学习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有仓促上马跟风之嫌。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办法,有些地方学习得好,落实得好,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从而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但是也有些地方满足于一哄而起,浅尝辄止,不但没学好,甚至还有学歪了、学走样了的,导致轰轰烈烈开头,不了了之收场。这种一阵风式的教训我们一定要记取。实践告诉我们,任何好的经验、好的举措,都必须认真学习,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落实,才能有成效。
实际上,许多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早已有了自己的网站,但是大多没有充分发挥其反腐败功能。有的疏于管理,内容陈旧,新闻变历史;有的照搬其他网站的内容,成了“传声筒”和“复印机”,了无新意;有的为了装门面,把网站搞得花里胡哨,不务正业,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让我们来看看株州市纪委是怎么做的。该市纪委在网上设立《株州廉政》网页和“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专栏。《株州廉政》设立举报信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网络信访举报件。工作人员收集网络信访举报件之后,在3日内向信访人员作出受理反馈。举报问题属实且经党纪政纪立案查处的,可通报调查认定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法规依据。在传统媒体对负面新闻报道尚有很多条框限制的时候,网络举报能够被株州市纪委重视,这是思想解放的重要表现。其可贵之处在于,不是形同虚设,而是安排专人收集、及时受理反馈,对举报属实立即查处。其实,《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并不复杂,认真组织落实到位才是株州的真经所在。如果各地都能像株州市纪委那样务实,那么认真,我们完全有理由、有信心相信,很多腐败问题会被消灭在萌芽之中,对公务员的廉政队伍建设一定会起到很大促进作用。一旦怀有潜在腐败心理的官员慑于网络的举报而有伸手必被捉的顾虑的时候,我们的反腐倡廉建设就一定会出现新气象。
二、网络反腐应与传统举报反腐相结合
本人在调查中发现有这样一种错误倾向,有些地方认为网络举报是最好的办法,将群众的信访举报、电话举报、上门举报等传统的举报方式及平面媒体和广播、电视等舆论监督方式一律看成是落后的、甚至于是该淘汰的方式。这种顾此失彼的认识必须纠正。
当然,不可否认,网络举报确实有它的诸多优势。举报在反腐败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百分之八十的腐败案件是通过举报而得到的线索。充分发挥举报的作用对于有效打击腐败尤为重要。网上举报,是一条最经济、最便捷,既能互动又有利于保密的举报方式。在网上,匿名的举报者也能和办案机关进行互动交流,这是传统的信访方式无法比拟的。江苏省查办的郑大水案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2005年1月,有人在网上举报原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郑大水在政府采购中收受贿赂。检察机关和举报人交流了30余次,基本掌握了郑大水的犯罪事实,一举突破了案件。而直到现在,检察院还不知道举报人是谁。事实证明,网络的多重作用使其目前已成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利器。一方面,通过政务公开压缩了官员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空间,另一方面,通过网上举报,曝光腐败案例,也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反腐信息收集和处理,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办法。它在传统的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之外,又增加了提供反腐线索的一种新的途径。这种新的途径具有更多新的优点,及时性、互动性、公开性都大大增强,必将提高有关方面处理信息的效率。
从反腐败的需要来看,网络第一是通讯工具,第二是媒体。作为通讯工具,它具有更多的便利性,网络作为媒体,跟传统媒体一样,它具有公开信息、调查报道、反馈意见和舆论监督的功能。不同的是,传统媒体上,这些事都是由专业人员来做,而网络具有自媒体的性质,每一个网民都可以参与进来。网络的优势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不能因为有了网络就否定其他传统反腐方式。就目前中国的情况而言,应该说网络和传统媒体各自都有优点和缺点。这里不妨套用一句广告语:“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网络海量的信息中鱼龙混杂,反腐人员需要去认真筛选和甄别。而传统媒体的专业性,要求它在进行报道的时候更多地遵守客观、准确的原则。建议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在花大量的精力关注网络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既有的优势,要求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如果当地的和外地的报纸、电台、电视台也都能够不放过任何一个举报线索,予以充分的调查和报道,反腐倡廉建设肯定会很快上一个新台阶。
另外,我们国家目前发展很不平衡,虽然网民已有2亿左右,但是大多集中在城市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绝大多数人还没有条件运用网络进行反腐败,即使在城市和东部发达地区,有许多群众还是要通过写举报信、打举报电话、甚至找上门来当面举报。因此,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反腐败专职人员,在高度重视网络反腐的同时,还是要认真阅读群众寄来的举报信,还是要耐心接听群众的举报电话,还是要热情接待上访的群众,还是要迈开双脚,经常到基层、到第一线、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只有这样,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成果。
三、网络反腐既要官方重视,又要民间互动
实践证明,网络反腐如果没有高层和官方的高度重视,是无论如何也搞不起来的;但是如果没有民间的互动,那么网络反腐也就成了无源之水,两者缺一不可。我国目前的网络反腐之所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就是因为具备了上述这两个必要条件。
从高层重视程度来看,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纷纷开通“网络民意直通车”,把网络作为了解民意的渠道。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人民网,与网民们直接交流对话,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网络民意 的重视和肯定,对网络反腐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问政网络,作为新的执政方式和手段,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深受群众欢迎。
官方网络举报最早出现在2003年。那一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而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www.jubao.gov.cn)。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据有关资料透露,早在2003年的时候,中央纪委已经有人提议开通举报网站,但当时考虑到网络的安全性问题,怕泄密。到了2005年觉得安全问题已经安全解决了,才正式推出。中央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月均2700件,其中署名举报、有效举报比较多。而最高检提供的数字显示,全国网上举报案件数量年均达3万多件。网上举报已经成为举报人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的主要途径。如今,全国已有1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目前,全国从中央到地方,从省市到区县,从党政机关到企业院校,纷纷建立了独立域名的廉政网站,有的建立了廉政网页,有的设立了廉政专题,还有的在全国知名的门户网站上开辟廉政文化宣传窗口。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的官方廉政网站已超过200家。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上举报的形式也在不断创新,有的地方还开通了工作QQ举报和手机短信举报。为了鼓励网上举报,一些地方出台了奖励措施。如北京市检察机关规定,对网上实名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犯罪的公民,经查实结案后,最高将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2004年6月,北京市网上举报第一案的举报人宋扬(化名)获得了3万元的奖金。宋扬举报了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部副主任程绍志收受代理商陈某贿赂67万元的犯罪事实。
近来,网络举报的利用率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江苏某检察院从去年8月到今年5月,一共查处了12起经济大案,其中有8件是来自网上举报。
与此同时,民间反腐网站和反腐人士大量涌现。网络最大的作用就是让公民参与,网络为民众参与创造了条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这样的道理在互联网上得到了很好体现。
在互联网上输入“舆论监督”、“民间监督”、“反腐败”、“百姓喉舌”等关键词,可以找到许多类似的民间反腐网站。这是因为当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腐败分子依然逍遥法外,公民对此深恶痛绝。举报者将腐败现象投书民间反腐网站,容易获得广大网民的同情和支持,甚至吸收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从而形成推动问题解决的力量。这种社会群体的心理特点是民间反腐网站应运而生的重要土壤。这些网站把举报人手中的证据、资料等一一呈现,直接推动了一批腐败案件的查处。其中引起轰动的案例不仅仅是本文开头提及的董锋一案,最早的是一家民间反腐网站将时任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的李信向举报人下跪的照片在网上贴出,而后大批媒体跟进报道,李信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无独有偶,2007年,重庆市万州区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上任仅半个多月,就被万州区纪委“双规”。区纪委干部透露,案件的破获线索来源于“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网站。
民间反腐网站和反腐人士,不但敢于举报腐败分子个案,而且积极举报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部门的集体腐败案件。今年7月份,河南省信阳市的网民在互联网上曝出了叫做“强悍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图文并茂地披露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存在一个最牛别墅群,他们用3000万元的巨资,收购了40亩黄金地块,建成了该局处级领导人别墅群,这个别墅价值差不多200万元,但分配给个人的时候只收成本费20万元。网上曝光后,纪委迅速介入进行调查处理。还有一些地方乱建豪华办公楼,所谓“白宫”、“天安门”之类的照片大多是民间网站和民间反腐人士所为。
四、网络反腐应有序发展、规范进行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强调:“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有鉴于此,如何正确引导,使网络反腐、尤其是民间反腐有序发展、规范进行,便成为一个值得重视的新问题。
既然要推行网络反腐,民间反腐网站就是一个绕不开的现实问题。因为无论哪一级的官方反腐网站,都离不开群众的参与,都必须同民间反腐网站形成互动。但民间反腐网站的出现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争议。
赞成者认为,存在有其合理性,民间反腐网站的正面作用有:网络信息快捷,成本低,既方便群众举报,又能为有关部门提供办案线索;举报材料公开透明,能保证舆论监督在阳光下进行;有利于形成全民反腐、全民参与的大格局;对腐败分子的威慑作用较大。与官方网络举报不事张扬相异,民间网络反腐带给人一种锣鼓喧天的感觉。近年来一些腐败分子正是先在网络上被炒得沸沸扬扬之后、再被反腐机构锁定、最后落马的。
反对者认为,民间反腐网站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其合法性受到质疑,一旦发生纠纷也难以处理。互联网较难监督与管理,容易造成信息失实,甚至为某些人打击、陷害、报复提供便利……
法律界认为,应该对民间反腐力量予以正面肯定,因为这是民主与法制的进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总有不完善的地方,关键在于积极引导。假如有人利用网络这种新形式来诬告、抹黑。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后确认,完全可以还被诬告者以清白。因此,民间反腐网站的出现,民间反腐力量的成长是好事,天塌不下来。
我认为,反腐败从来就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人民、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力量源泉。作为官方资源,直接反腐败的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多年来他们无疑都为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成绩的背后,也存在着效率不高、资源浪费等问题。因此,在进一步整合官方反腐资源的同时,民间反腐资源的利用和整合也应予以重视。民间资源与官方资源在反腐领域如何形成良性互动局面,应成为深入研究的一个新课题。可以说,公开是民间网络反腐的唯一利器,但这同时是柄双刃剑,这种方式蕴涵着巨大的风险,一旦被证明举报失实,举报者可能会导致诽谤罪的后果。另外,民间反腐网站如果举报贪腐线索过早泄密,有可能打草惊蛇,使反贪部门处于被动。因此,民间网络反腐尚缺乏法律的支撑,应该为民间反腐提供制度化出口,使民间反腐与现有的反腐机制良性互动不至于走向盲目;同时也使现有反腐机制在民间资源配合下,更有效地清除腐败。近年来,韩国为了应对腐败日益严重的趋势,成立了颇具特色的民间反腐败组织,与市民、企业、政府和透明国际已经开始形成一个反腐败网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责编:书杰)
一、网络反腐重在认真查处,避免流于形式
株州经验在媒体公布之后,不少地方立即仿效,有的忙于出台文件,有的着手建网站,还有的正准备到株州学习取经。应该说这种学习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有仓促上马跟风之嫌。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办法,有些地方学习得好,落实得好,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从而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但是也有些地方满足于一哄而起,浅尝辄止,不但没学好,甚至还有学歪了、学走样了的,导致轰轰烈烈开头,不了了之收场。这种一阵风式的教训我们一定要记取。实践告诉我们,任何好的经验、好的举措,都必须认真学习,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落实,才能有成效。
实际上,许多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早已有了自己的网站,但是大多没有充分发挥其反腐败功能。有的疏于管理,内容陈旧,新闻变历史;有的照搬其他网站的内容,成了“传声筒”和“复印机”,了无新意;有的为了装门面,把网站搞得花里胡哨,不务正业,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让我们来看看株州市纪委是怎么做的。该市纪委在网上设立《株州廉政》网页和“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专栏。《株州廉政》设立举报信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网络信访举报件。工作人员收集网络信访举报件之后,在3日内向信访人员作出受理反馈。举报问题属实且经党纪政纪立案查处的,可通报调查认定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法规依据。在传统媒体对负面新闻报道尚有很多条框限制的时候,网络举报能够被株州市纪委重视,这是思想解放的重要表现。其可贵之处在于,不是形同虚设,而是安排专人收集、及时受理反馈,对举报属实立即查处。其实,《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并不复杂,认真组织落实到位才是株州的真经所在。如果各地都能像株州市纪委那样务实,那么认真,我们完全有理由、有信心相信,很多腐败问题会被消灭在萌芽之中,对公务员的廉政队伍建设一定会起到很大促进作用。一旦怀有潜在腐败心理的官员慑于网络的举报而有伸手必被捉的顾虑的时候,我们的反腐倡廉建设就一定会出现新气象。
二、网络反腐应与传统举报反腐相结合
本人在调查中发现有这样一种错误倾向,有些地方认为网络举报是最好的办法,将群众的信访举报、电话举报、上门举报等传统的举报方式及平面媒体和广播、电视等舆论监督方式一律看成是落后的、甚至于是该淘汰的方式。这种顾此失彼的认识必须纠正。
当然,不可否认,网络举报确实有它的诸多优势。举报在反腐败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百分之八十的腐败案件是通过举报而得到的线索。充分发挥举报的作用对于有效打击腐败尤为重要。网上举报,是一条最经济、最便捷,既能互动又有利于保密的举报方式。在网上,匿名的举报者也能和办案机关进行互动交流,这是传统的信访方式无法比拟的。江苏省查办的郑大水案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2005年1月,有人在网上举报原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郑大水在政府采购中收受贿赂。检察机关和举报人交流了30余次,基本掌握了郑大水的犯罪事实,一举突破了案件。而直到现在,检察院还不知道举报人是谁。事实证明,网络的多重作用使其目前已成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利器。一方面,通过政务公开压缩了官员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空间,另一方面,通过网上举报,曝光腐败案例,也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反腐信息收集和处理,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办法。它在传统的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之外,又增加了提供反腐线索的一种新的途径。这种新的途径具有更多新的优点,及时性、互动性、公开性都大大增强,必将提高有关方面处理信息的效率。
从反腐败的需要来看,网络第一是通讯工具,第二是媒体。作为通讯工具,它具有更多的便利性,网络作为媒体,跟传统媒体一样,它具有公开信息、调查报道、反馈意见和舆论监督的功能。不同的是,传统媒体上,这些事都是由专业人员来做,而网络具有自媒体的性质,每一个网民都可以参与进来。网络的优势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不能因为有了网络就否定其他传统反腐方式。就目前中国的情况而言,应该说网络和传统媒体各自都有优点和缺点。这里不妨套用一句广告语:“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网络海量的信息中鱼龙混杂,反腐人员需要去认真筛选和甄别。而传统媒体的专业性,要求它在进行报道的时候更多地遵守客观、准确的原则。建议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在花大量的精力关注网络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既有的优势,要求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如果当地的和外地的报纸、电台、电视台也都能够不放过任何一个举报线索,予以充分的调查和报道,反腐倡廉建设肯定会很快上一个新台阶。
另外,我们国家目前发展很不平衡,虽然网民已有2亿左右,但是大多集中在城市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绝大多数人还没有条件运用网络进行反腐败,即使在城市和东部发达地区,有许多群众还是要通过写举报信、打举报电话、甚至找上门来当面举报。因此,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反腐败专职人员,在高度重视网络反腐的同时,还是要认真阅读群众寄来的举报信,还是要耐心接听群众的举报电话,还是要热情接待上访的群众,还是要迈开双脚,经常到基层、到第一线、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只有这样,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成果。
三、网络反腐既要官方重视,又要民间互动
实践证明,网络反腐如果没有高层和官方的高度重视,是无论如何也搞不起来的;但是如果没有民间的互动,那么网络反腐也就成了无源之水,两者缺一不可。我国目前的网络反腐之所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就是因为具备了上述这两个必要条件。
从高层重视程度来看,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纷纷开通“网络民意直通车”,把网络作为了解民意的渠道。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人民网,与网民们直接交流对话,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网络民意 的重视和肯定,对网络反腐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问政网络,作为新的执政方式和手段,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深受群众欢迎。
官方网络举报最早出现在2003年。那一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而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www.jubao.gov.cn)。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据有关资料透露,早在2003年的时候,中央纪委已经有人提议开通举报网站,但当时考虑到网络的安全性问题,怕泄密。到了2005年觉得安全问题已经安全解决了,才正式推出。中央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月均2700件,其中署名举报、有效举报比较多。而最高检提供的数字显示,全国网上举报案件数量年均达3万多件。网上举报已经成为举报人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的主要途径。如今,全国已有1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目前,全国从中央到地方,从省市到区县,从党政机关到企业院校,纷纷建立了独立域名的廉政网站,有的建立了廉政网页,有的设立了廉政专题,还有的在全国知名的门户网站上开辟廉政文化宣传窗口。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的官方廉政网站已超过200家。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上举报的形式也在不断创新,有的地方还开通了工作QQ举报和手机短信举报。为了鼓励网上举报,一些地方出台了奖励措施。如北京市检察机关规定,对网上实名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犯罪的公民,经查实结案后,最高将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2004年6月,北京市网上举报第一案的举报人宋扬(化名)获得了3万元的奖金。宋扬举报了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部副主任程绍志收受代理商陈某贿赂67万元的犯罪事实。
近来,网络举报的利用率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江苏某检察院从去年8月到今年5月,一共查处了12起经济大案,其中有8件是来自网上举报。
与此同时,民间反腐网站和反腐人士大量涌现。网络最大的作用就是让公民参与,网络为民众参与创造了条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这样的道理在互联网上得到了很好体现。
在互联网上输入“舆论监督”、“民间监督”、“反腐败”、“百姓喉舌”等关键词,可以找到许多类似的民间反腐网站。这是因为当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腐败分子依然逍遥法外,公民对此深恶痛绝。举报者将腐败现象投书民间反腐网站,容易获得广大网民的同情和支持,甚至吸收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从而形成推动问题解决的力量。这种社会群体的心理特点是民间反腐网站应运而生的重要土壤。这些网站把举报人手中的证据、资料等一一呈现,直接推动了一批腐败案件的查处。其中引起轰动的案例不仅仅是本文开头提及的董锋一案,最早的是一家民间反腐网站将时任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的李信向举报人下跪的照片在网上贴出,而后大批媒体跟进报道,李信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无独有偶,2007年,重庆市万州区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上任仅半个多月,就被万州区纪委“双规”。区纪委干部透露,案件的破获线索来源于“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网站。
民间反腐网站和反腐人士,不但敢于举报腐败分子个案,而且积极举报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部门的集体腐败案件。今年7月份,河南省信阳市的网民在互联网上曝出了叫做“强悍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图文并茂地披露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存在一个最牛别墅群,他们用3000万元的巨资,收购了40亩黄金地块,建成了该局处级领导人别墅群,这个别墅价值差不多200万元,但分配给个人的时候只收成本费20万元。网上曝光后,纪委迅速介入进行调查处理。还有一些地方乱建豪华办公楼,所谓“白宫”、“天安门”之类的照片大多是民间网站和民间反腐人士所为。
四、网络反腐应有序发展、规范进行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强调:“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有鉴于此,如何正确引导,使网络反腐、尤其是民间反腐有序发展、规范进行,便成为一个值得重视的新问题。
既然要推行网络反腐,民间反腐网站就是一个绕不开的现实问题。因为无论哪一级的官方反腐网站,都离不开群众的参与,都必须同民间反腐网站形成互动。但民间反腐网站的出现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争议。
赞成者认为,存在有其合理性,民间反腐网站的正面作用有:网络信息快捷,成本低,既方便群众举报,又能为有关部门提供办案线索;举报材料公开透明,能保证舆论监督在阳光下进行;有利于形成全民反腐、全民参与的大格局;对腐败分子的威慑作用较大。与官方网络举报不事张扬相异,民间网络反腐带给人一种锣鼓喧天的感觉。近年来一些腐败分子正是先在网络上被炒得沸沸扬扬之后、再被反腐机构锁定、最后落马的。
反对者认为,民间反腐网站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其合法性受到质疑,一旦发生纠纷也难以处理。互联网较难监督与管理,容易造成信息失实,甚至为某些人打击、陷害、报复提供便利……
法律界认为,应该对民间反腐力量予以正面肯定,因为这是民主与法制的进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总有不完善的地方,关键在于积极引导。假如有人利用网络这种新形式来诬告、抹黑。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后确认,完全可以还被诬告者以清白。因此,民间反腐网站的出现,民间反腐力量的成长是好事,天塌不下来。
我认为,反腐败从来就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人民、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力量源泉。作为官方资源,直接反腐败的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多年来他们无疑都为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成绩的背后,也存在着效率不高、资源浪费等问题。因此,在进一步整合官方反腐资源的同时,民间反腐资源的利用和整合也应予以重视。民间资源与官方资源在反腐领域如何形成良性互动局面,应成为深入研究的一个新课题。可以说,公开是民间网络反腐的唯一利器,但这同时是柄双刃剑,这种方式蕴涵着巨大的风险,一旦被证明举报失实,举报者可能会导致诽谤罪的后果。另外,民间反腐网站如果举报贪腐线索过早泄密,有可能打草惊蛇,使反贪部门处于被动。因此,民间网络反腐尚缺乏法律的支撑,应该为民间反腐提供制度化出口,使民间反腐与现有的反腐机制良性互动不至于走向盲目;同时也使现有反腐机制在民间资源配合下,更有效地清除腐败。近年来,韩国为了应对腐败日益严重的趋势,成立了颇具特色的民间反腐败组织,与市民、企业、政府和透明国际已经开始形成一个反腐败网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责编: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