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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某煤矿职工易某,2013年8月在井下作业中不幸死亡,9月经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易某死亡性质为因工死亡,10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1.8万元,一次性支付工亡补助金49万元,并从当年9月起按月支付易某小孩(5岁)供养亲属抚恤金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