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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台市委发[2011]86号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台州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 01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