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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对参与起草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而言,当然是最兴奋不过的事情。4月14日与5月6日,田力普先后两次到沪畅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向众多上海官员讲述知识产权如何保障创新型国家的建成。在此期间他接受了记者田子华的专访。
记者: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在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创新型国家,知识产权如何发挥效用的呢?
田力普: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从不同角度、多处提到知识产权,反映知识产权日益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也受到了“两会”代表、委员的普遍关注,成为热门话题,知识产权事业又迎来了一个新的春天。除此之外,温总理还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角度间接地强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针对“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专门设单节强调要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这是以往我国在制定五年计划中是前所未有的。规划纲要(草案)所作出的部署代表了我国未来五年需要强调的工作重点,这也是经过实地调研、反复论证、多次修改后形成的文本,知识产权能够单独以一节的形式出现在纲要草案中,这充分说明了知识产权工作在未来五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在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创新型国家,就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既是有力保障,也是实际措施。
记者:您觉得要达成上述目标,目前我们面临哪些压力,该如何化解呢?
田力普:目前,我们确实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因为历史上,我们没有知识产权的传统资源,虽然1898年百日维新的时候颁布过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看起来有百年历史,但那完全是纸面的。我们更多听到这个词,还是21世纪,这是历史上中国知识产权做得最好的时期,但是我们受到的指责却越来越多。
这背后有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原因,首先是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新技术革命现代发达国家,他们率先实现经济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发达国家已经完成工业化,进入信息化时代,而我们还在工业化时代。他们在生产知识、专职创新,发展市场营销、品牌服务等高附加值产业。他们环境很好,不需要消耗很多能源,生活得很好,有很多假日,人均GDP很高,但是我们在这辛辛苦苦,低工资、高污染、高能耗,最后还闹一个太多顺差、倾销的指责。这种国际分工需要他们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如果知识产权可以随意使用,西方国家就只好喝西北风了。所以,知识产权制度维持了他们的生命线,他们必须关注这块领域,对中国的指责就在意料之中。
知识产权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限制的一个强有力的工具,“知识殖民”时代的到来,不同于传统的资源型殖民,我们认为应该让世界各国分享科技进步的利益和成果,发展高于知识产权保护,而发达国家的意见刚好相反。在2004年,巴西、阿根廷等国在世界知识产权大会上第一次提出独立议题,认为穷国富国差距越来越大,不应该无视各国差距的现实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同一标准,但是受到发达国家的抵制。
其次,因为中国在崛起,地位变了,竞争力增强了,我们的产业结构也在调整,在新一轮的国际制造业分工调整中,我们是极大的受益者,因此发达国家有了危机感,其市场份额受到中国的挑战,得施加压力,知识产权这个手段最好使,当然就用了。压力不会因为中国在知识产权上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制度就会减小,更不要指望发达国家不给压力,甚至给你表扬。我们领导人认清了这一点,甭管怎么做,压力都会存在。其实,我们现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也不是因为外部的压力,而是为了自身的发展,实现创新型国家的转变。面对压力,我们现在也不着急了,也不生气了,该做的我们就做,不该做的就不做,再多说也没用。
记者:有一种声音,希望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时采取“弱保护”,你怎么看?
田力普:很多人都认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很严重,甚至有地方保护主义;也有人认为,发展中国家不能搞过强的保护,还应该弱保护,这种观点甚至很有市场。还有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做给外国人看看就行。这些说法确实有理论和历史实践的支持,美、日、德等国发展早期,就是内外有别,只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等发展起来再搞“强保护”,这让他们的产业低成本迅速发展,但是我们现在失去了“弱保护”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特别是,我们有承诺、国际规则的限制。国外有企业在起诉我们的企业侵权,我们也得积极应诉,要组建律师团。我们已经无法独立于“强保护”的环境,单独搞“弱保护”。关键是我们自己也需要保护,如果放任侵权,那么我们创新型国家就没有办法做,基础受到动摇。虽然还会有一些创新,但是动力不足,“创新生产知识,知识变成财富,财富刺激创新”的良性循环就无法形成,那就永远处于仿制、加工代工的层次。
记者:面对西方的压力,我们应该如何正面积极应对呢?
田力普:确实,我们有需要向西方学习的地方。发达国家在国内非常注意平衡,他们对内讲“平衡”,对外讲“保护”,这是它双重标准的体现。它对内强调平衡,照顾方方面面的利益。过度保护就形成垄断,而限制竞争就阻碍发展。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延伸做出限制,让发明人获得利益,让公众也能分享利益,让后来者有创新的空间,不单讲保护,还有公共利益。
对外讲保护,可以看看国外政要言论,对发展中国家说的只有两个字——“保护”。你不会听到他们说,“你要加强知识产权研发创造,加快创新,形成竞争力,保护也需要,但不是唯一。”他们讲的就是,“你给我好好保护,不需要考虑创造,那是我的事,我卖给你,你就要付钱,否则就不卖给你。如果你偷偷用,我就在全球造舆论,说你是小偷、强盗。然后给你施加压力。”
所以,我们讲知识产权也要讲平衡,不仅仅讲保护,它不是唯一的,还有创新,这才平衡。
记者:美国没有书面的知识产权战略,但是他的创新和保护都做得好,我们有设立战略的必要吗?
田力普:美国没有书面的战略,但是它的制度安排很健全。美国不光有《专利法》,还应该有《发明人保护法》,还有技术创新法、技术成果转化法,知识产权运用等一系列的发展。还有一大堆配套政策,从创造、设立、保护、应用、交易等过程全方位的立体模式。这一点对我们启发很大,它实际上很注重平衡,全方位发展。
我们有了战略后,关键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有决心做好,同时需要各部委、企业、社会合作。在中国,如果党中央决定要去做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好。美国不一样,知识产权保护是从下到上,企业层次很高,然后再去推动政府,就比较容易。中国是社会和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很低,政府认识相对较高。
目前中国很需有一批高水准的知识产权人才,能够在对外纠纷中为企业提供高端服务。尤其是需要顶尖的国际知识产权人才,在制定国际标准中发出自己的声音。能够有一些高明的外交艺术、手腕,推动国际制度的变革,朝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推动。
另外,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建设是重点也是难点,我们的传统文化中缺少这种资源,通常认为知识应该免费共享,因此也没有相应法律环境。但是氛围形成不是短期内就能达到,十年八年也还不够,所以任务非常艰巨,我们把这种氛围的建设列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就是为了做得更好。■
(本文田子华采访整理)
编辑:孙薇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田力普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还处在既无专利法也无专利局的时代,但是对引进国外技术却已经非常迫切。当时的上海汽车拖拉机公司希望引进西方的汽车技术,尤其是能够在上海生产,但是谈判一直持续了六年之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的中国没有知识产权制度。
德国大众要求中国对它所拥有的16项汽车专利给予注册保护,虽然上海方面很真诚,但是无法办到。后来德国大众的一位负责人找到德国政府,再与中国政府进行协商,由德国政府出钱2300万马克做技术援助,帮助中国筹建专利局。这也就是后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当时,我国为设立专利局选调了一批各专业的技术骨干赴德国受训,田力普就是其中一位。而且,他是去全球知识产权领域最负盛名的德国马普专利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同时他还在欧洲专利局、德国专利局、德国联邦专利法院等机构从事专利制度的学习和研究。所以,田力普既是知识产权领域的高级官员,也是一名资深学者,对于国内外知识产权的理论与实践的趋势,他洞若观火。
记者: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在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创新型国家,知识产权如何发挥效用的呢?
田力普: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从不同角度、多处提到知识产权,反映知识产权日益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也受到了“两会”代表、委员的普遍关注,成为热门话题,知识产权事业又迎来了一个新的春天。除此之外,温总理还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角度间接地强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针对“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专门设单节强调要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这是以往我国在制定五年计划中是前所未有的。规划纲要(草案)所作出的部署代表了我国未来五年需要强调的工作重点,这也是经过实地调研、反复论证、多次修改后形成的文本,知识产权能够单独以一节的形式出现在纲要草案中,这充分说明了知识产权工作在未来五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在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创新型国家,就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既是有力保障,也是实际措施。
记者:您觉得要达成上述目标,目前我们面临哪些压力,该如何化解呢?
田力普:目前,我们确实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因为历史上,我们没有知识产权的传统资源,虽然1898年百日维新的时候颁布过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看起来有百年历史,但那完全是纸面的。我们更多听到这个词,还是21世纪,这是历史上中国知识产权做得最好的时期,但是我们受到的指责却越来越多。
这背后有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原因,首先是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新技术革命现代发达国家,他们率先实现经济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发达国家已经完成工业化,进入信息化时代,而我们还在工业化时代。他们在生产知识、专职创新,发展市场营销、品牌服务等高附加值产业。他们环境很好,不需要消耗很多能源,生活得很好,有很多假日,人均GDP很高,但是我们在这辛辛苦苦,低工资、高污染、高能耗,最后还闹一个太多顺差、倾销的指责。这种国际分工需要他们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如果知识产权可以随意使用,西方国家就只好喝西北风了。所以,知识产权制度维持了他们的生命线,他们必须关注这块领域,对中国的指责就在意料之中。
知识产权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限制的一个强有力的工具,“知识殖民”时代的到来,不同于传统的资源型殖民,我们认为应该让世界各国分享科技进步的利益和成果,发展高于知识产权保护,而发达国家的意见刚好相反。在2004年,巴西、阿根廷等国在世界知识产权大会上第一次提出独立议题,认为穷国富国差距越来越大,不应该无视各国差距的现实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同一标准,但是受到发达国家的抵制。
其次,因为中国在崛起,地位变了,竞争力增强了,我们的产业结构也在调整,在新一轮的国际制造业分工调整中,我们是极大的受益者,因此发达国家有了危机感,其市场份额受到中国的挑战,得施加压力,知识产权这个手段最好使,当然就用了。压力不会因为中国在知识产权上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制度就会减小,更不要指望发达国家不给压力,甚至给你表扬。我们领导人认清了这一点,甭管怎么做,压力都会存在。其实,我们现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也不是因为外部的压力,而是为了自身的发展,实现创新型国家的转变。面对压力,我们现在也不着急了,也不生气了,该做的我们就做,不该做的就不做,再多说也没用。
记者:有一种声音,希望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时采取“弱保护”,你怎么看?
田力普:很多人都认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很严重,甚至有地方保护主义;也有人认为,发展中国家不能搞过强的保护,还应该弱保护,这种观点甚至很有市场。还有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做给外国人看看就行。这些说法确实有理论和历史实践的支持,美、日、德等国发展早期,就是内外有别,只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等发展起来再搞“强保护”,这让他们的产业低成本迅速发展,但是我们现在失去了“弱保护”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特别是,我们有承诺、国际规则的限制。国外有企业在起诉我们的企业侵权,我们也得积极应诉,要组建律师团。我们已经无法独立于“强保护”的环境,单独搞“弱保护”。关键是我们自己也需要保护,如果放任侵权,那么我们创新型国家就没有办法做,基础受到动摇。虽然还会有一些创新,但是动力不足,“创新生产知识,知识变成财富,财富刺激创新”的良性循环就无法形成,那就永远处于仿制、加工代工的层次。
记者:面对西方的压力,我们应该如何正面积极应对呢?
田力普:确实,我们有需要向西方学习的地方。发达国家在国内非常注意平衡,他们对内讲“平衡”,对外讲“保护”,这是它双重标准的体现。它对内强调平衡,照顾方方面面的利益。过度保护就形成垄断,而限制竞争就阻碍发展。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延伸做出限制,让发明人获得利益,让公众也能分享利益,让后来者有创新的空间,不单讲保护,还有公共利益。
对外讲保护,可以看看国外政要言论,对发展中国家说的只有两个字——“保护”。你不会听到他们说,“你要加强知识产权研发创造,加快创新,形成竞争力,保护也需要,但不是唯一。”他们讲的就是,“你给我好好保护,不需要考虑创造,那是我的事,我卖给你,你就要付钱,否则就不卖给你。如果你偷偷用,我就在全球造舆论,说你是小偷、强盗。然后给你施加压力。”
所以,我们讲知识产权也要讲平衡,不仅仅讲保护,它不是唯一的,还有创新,这才平衡。
记者:美国没有书面的知识产权战略,但是他的创新和保护都做得好,我们有设立战略的必要吗?
田力普:美国没有书面的战略,但是它的制度安排很健全。美国不光有《专利法》,还应该有《发明人保护法》,还有技术创新法、技术成果转化法,知识产权运用等一系列的发展。还有一大堆配套政策,从创造、设立、保护、应用、交易等过程全方位的立体模式。这一点对我们启发很大,它实际上很注重平衡,全方位发展。
我们有了战略后,关键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有决心做好,同时需要各部委、企业、社会合作。在中国,如果党中央决定要去做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好。美国不一样,知识产权保护是从下到上,企业层次很高,然后再去推动政府,就比较容易。中国是社会和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很低,政府认识相对较高。
目前中国很需有一批高水准的知识产权人才,能够在对外纠纷中为企业提供高端服务。尤其是需要顶尖的国际知识产权人才,在制定国际标准中发出自己的声音。能够有一些高明的外交艺术、手腕,推动国际制度的变革,朝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推动。
另外,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建设是重点也是难点,我们的传统文化中缺少这种资源,通常认为知识应该免费共享,因此也没有相应法律环境。但是氛围形成不是短期内就能达到,十年八年也还不够,所以任务非常艰巨,我们把这种氛围的建设列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就是为了做得更好。■
(本文田子华采访整理)
编辑:孙薇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田力普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还处在既无专利法也无专利局的时代,但是对引进国外技术却已经非常迫切。当时的上海汽车拖拉机公司希望引进西方的汽车技术,尤其是能够在上海生产,但是谈判一直持续了六年之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的中国没有知识产权制度。
德国大众要求中国对它所拥有的16项汽车专利给予注册保护,虽然上海方面很真诚,但是无法办到。后来德国大众的一位负责人找到德国政府,再与中国政府进行协商,由德国政府出钱2300万马克做技术援助,帮助中国筹建专利局。这也就是后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当时,我国为设立专利局选调了一批各专业的技术骨干赴德国受训,田力普就是其中一位。而且,他是去全球知识产权领域最负盛名的德国马普专利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同时他还在欧洲专利局、德国专利局、德国联邦专利法院等机构从事专利制度的学习和研究。所以,田力普既是知识产权领域的高级官员,也是一名资深学者,对于国内外知识产权的理论与实践的趋势,他洞若观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