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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纳税人采取不同形式销售房产以及收取价外费用的,如何纳税Z答:对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近利销售”、“折让销售”等形式对外销售房产、除了在销售同时,在同一张发票上直接体现并从销售额中扣减折让额、还本额、返利额,可按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缴纳营业税外,对事后发生的向购房者支付的还本、返利、折让等费用均不得冲减销售收入,应按规定的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对纳税人销售房产时,采用各种名目向购务者收取的除房价以外的有关费用,如贷款利息补贴、咨询介绍费、装修改造费、材料费、补贴费以及其他自收或代收款项,有的是构成房产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