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省级国有资产"三层构架"(省国资委——国资经营公司——企业)体系,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根据省国资委《关于组建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请示》(鄂国资文[2004]59号)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建"湖北省宏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