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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去布鲁克林的时候,我在地铁上读贝蒂·史密斯的《布鲁克林有棵树》,这本书的开头说:“宁静这个词用于纽约布鲁克林恰如其分。尤其是在1912年的夏天”。在那个宁静夏天的前五年,纽约第一条地铁建成通车,105年后,它以闷热、老鼠、尿骚以及不定时抽风闻名。
R线慢车从皇后区出发,两次过海,在曼哈顿绕出一个巨大的C字形来到布鲁克林。纽约周末的地铁总是停停走走,我在50街到42街之间听了一曲可能是马来西亚男人的木吉他,又在Rector街看到一只巨大的灰色老鼠气定神闲地穿过铁轨,呆坐在指向911遗址的标牌下。
等我下车的时候,这本书已经读完三分之一,我对布鲁克林不再是白屏一样的陌生,虽然布鲁克林必然不复百年前的宁静,但起码我已经知道,这里种满了同一种在水泥地上也能生长的树,你或者叫它天堂(tree of heaven),或者叫它臭椿。
那天是布鲁克林图书节的最后一天,主办方邀请三位跟布鲁克林有渊源的作家在教堂里参加一个读者见面会。我是为了保罗·奥斯特而去的,他也是三位作家中唯一一个现在依然住在布鲁克林的。刚到纽约的那两周,我同样在地铁上读他的《纽约三部曲》,纽约冰冷的地铁很适合他关于纽约的冰冷文字。两周后我见到他本人,他有冰冷的灰绿色眼睛,这是一种奇迹的暗合,但是纽约本来就属于奇迹。
保罗·奥斯特在自己的新书Winter Journal中选了三段来朗读,这是他继三十年前的《孤独及其所创造的》之后的第二本自传。写那本书的时候,他在哥大附近的一个朗读会中遇到了现在的妻子,他们很快结婚,搬到了对角线另外一端的布鲁克林。他读的第二段里说,尽管一生都在躲避民族身份,他却还是总被误认为意大利人、希腊人、西班牙人、黎巴嫩人或者巴基斯坦人,而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因为在祖父母辈之前的家谱一片空白,“谁知道那些游荡的无名鬼魂在去俄国、波兰和南匈牙利帝国之前是在哪里?”
但是,这本书由布鲁克林开始,又从布鲁克林结束,读到最后是保罗·奥斯特说,32年来,他几千次往返于曼哈顿和布鲁克林之间,这是他一生中最为频繁的旅程,但是他从来没有一次忘记欣赏美丽的布鲁克林大桥,在这几千次的旅程之后,连那些丑陋的塔楼都成为风景的一部分。听到这里,我忽然替这个在几乎所有作品中焦虑寻找身份的作家松了一口气:起码他终于有了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市,是城市属于他,而不是他属于这里。这种确信就像惠特曼送给纽约的City of Orgies──city whom that I have lived and sung in midst will one day make you illustrious──这座我生活和歌唱的城市,有一天我將令你名扬天下。
拥有一座城市是一种古怪的物权确认,就像每个人都在不同维度的空间里谈论它,这样的所有权既是独一无二,却又永不排他。北京属于老舍,上海属于张爱玲,凤凰是沈从文的私宅,汪曾祺霸占了高邮。但是谁又能抢走属于我的南京、广州或者北京?20岁的时候,我深夜徒步走过南京长江大桥,远处有探照灯一闪一闪。24岁的我在广州二沙岛上喝醉了,坐在星海音乐厅前面的草坪里,给通讯录里的第一个号码打了漫长的电话,絮絮叨叨地给对方讲心事,一直得出“我没有事我没有事”的结论,但是电话那边的那个人跟我完全不熟。28岁的我在北京结了婚,结婚那天我们去永安里的四川驻京办吃了牛蛙和鹅肠,走到长安街边打车的时候冻得说不出话,北京深冬的灰霾让这个城市和刚刚发生的一切就像一个幻觉。
与其说我们给城市写上经纬度坐标,不如说用城市和时间的交叉我们才能定位自己。我知道有一天我会拥有纽约,虽然我拿不准在这样的坐标失效之时,用什么证据才能提醒自己曾经对它享有的物权。也许是那天我穿着高跟鞋在MOMA(纽约现代美术馆)走累了,坐在长椅上对着莫奈的睡莲池发呆。也许是那天我在唐人街用两美元买了10只鸭翅膀、鸭爪子,在各种气味混杂不明的地铁里依然闻到饭盒传出来的清晰香气。也许是我窝在房东破旧的椅子上写这篇文章的此时此刻,煤气灶上的水烧开了呜呜地响,我知道这一壶水属于纽约。
R线慢车从皇后区出发,两次过海,在曼哈顿绕出一个巨大的C字形来到布鲁克林。纽约周末的地铁总是停停走走,我在50街到42街之间听了一曲可能是马来西亚男人的木吉他,又在Rector街看到一只巨大的灰色老鼠气定神闲地穿过铁轨,呆坐在指向911遗址的标牌下。
等我下车的时候,这本书已经读完三分之一,我对布鲁克林不再是白屏一样的陌生,虽然布鲁克林必然不复百年前的宁静,但起码我已经知道,这里种满了同一种在水泥地上也能生长的树,你或者叫它天堂(tree of heaven),或者叫它臭椿。
那天是布鲁克林图书节的最后一天,主办方邀请三位跟布鲁克林有渊源的作家在教堂里参加一个读者见面会。我是为了保罗·奥斯特而去的,他也是三位作家中唯一一个现在依然住在布鲁克林的。刚到纽约的那两周,我同样在地铁上读他的《纽约三部曲》,纽约冰冷的地铁很适合他关于纽约的冰冷文字。两周后我见到他本人,他有冰冷的灰绿色眼睛,这是一种奇迹的暗合,但是纽约本来就属于奇迹。
保罗·奥斯特在自己的新书Winter Journal中选了三段来朗读,这是他继三十年前的《孤独及其所创造的》之后的第二本自传。写那本书的时候,他在哥大附近的一个朗读会中遇到了现在的妻子,他们很快结婚,搬到了对角线另外一端的布鲁克林。他读的第二段里说,尽管一生都在躲避民族身份,他却还是总被误认为意大利人、希腊人、西班牙人、黎巴嫩人或者巴基斯坦人,而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因为在祖父母辈之前的家谱一片空白,“谁知道那些游荡的无名鬼魂在去俄国、波兰和南匈牙利帝国之前是在哪里?”
但是,这本书由布鲁克林开始,又从布鲁克林结束,读到最后是保罗·奥斯特说,32年来,他几千次往返于曼哈顿和布鲁克林之间,这是他一生中最为频繁的旅程,但是他从来没有一次忘记欣赏美丽的布鲁克林大桥,在这几千次的旅程之后,连那些丑陋的塔楼都成为风景的一部分。听到这里,我忽然替这个在几乎所有作品中焦虑寻找身份的作家松了一口气:起码他终于有了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市,是城市属于他,而不是他属于这里。这种确信就像惠特曼送给纽约的City of Orgies──city whom that I have lived and sung in midst will one day make you illustrious──这座我生活和歌唱的城市,有一天我將令你名扬天下。
拥有一座城市是一种古怪的物权确认,就像每个人都在不同维度的空间里谈论它,这样的所有权既是独一无二,却又永不排他。北京属于老舍,上海属于张爱玲,凤凰是沈从文的私宅,汪曾祺霸占了高邮。但是谁又能抢走属于我的南京、广州或者北京?20岁的时候,我深夜徒步走过南京长江大桥,远处有探照灯一闪一闪。24岁的我在广州二沙岛上喝醉了,坐在星海音乐厅前面的草坪里,给通讯录里的第一个号码打了漫长的电话,絮絮叨叨地给对方讲心事,一直得出“我没有事我没有事”的结论,但是电话那边的那个人跟我完全不熟。28岁的我在北京结了婚,结婚那天我们去永安里的四川驻京办吃了牛蛙和鹅肠,走到长安街边打车的时候冻得说不出话,北京深冬的灰霾让这个城市和刚刚发生的一切就像一个幻觉。
与其说我们给城市写上经纬度坐标,不如说用城市和时间的交叉我们才能定位自己。我知道有一天我会拥有纽约,虽然我拿不准在这样的坐标失效之时,用什么证据才能提醒自己曾经对它享有的物权。也许是那天我穿着高跟鞋在MOMA(纽约现代美术馆)走累了,坐在长椅上对着莫奈的睡莲池发呆。也许是那天我在唐人街用两美元买了10只鸭翅膀、鸭爪子,在各种气味混杂不明的地铁里依然闻到饭盒传出来的清晰香气。也许是我窝在房东破旧的椅子上写这篇文章的此时此刻,煤气灶上的水烧开了呜呜地响,我知道这一壶水属于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