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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们在对较早实行或着手准备实施“依法治市”的龙岩、三明、福州、厦门等地的调查研究中,着重探讨了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相互关系,以及进一步运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一、深化对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相互关系的认识。1985年,在全国普法工作部署的推动下和总结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龙岩市创造性地提出了“以法治城,以德育人,警民共建法制文明城”的行动口号。它把精神文明建设同法制建设联系起来,使“德”“法”并举,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