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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新修改的《邮政法》同步实施,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快递企业的地位,规定经营快递业务必须申请邮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并提出了快递业的准入门槛。2011年1月24日,邮政物流和快递物流被列入《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制修订标准重点领域,快递行业的相关业务也有了明确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