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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根据消费者举报依法查扣了一批侵犯'海之蓝'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值3600元。经调查,该批白酒是经营者张某从乌鲁木齐市购进的,未取得酒类随附单及进货票据,且外观、商标和知名品牌'海之蓝'白酒相似,经厂家鉴定,该批白酒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