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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日前出台6项措施,严控化肥价格上涨。这些措施包括:缩小现行化肥批发环节进销差率水平,由现行的进销差率不超过3%调为不超过2%,化肥零售环节维持批零差率不超过4%;同城只允许有一道批发环节;工业用和农用尿素同时实行出厂价最高限价管理政策;省物价局、省经贸委对三化尿素生产用电的电价推迟1年到位;各化肥生产企业要严格实行化肥出厂最高限价;各区市物价局制定措施,加大对不同品种化肥生产成本的监审。